为了将作文写优秀,我们一定要先认真审题才行,为了丰富我们的阅读世界,大家可以将作文写好,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1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2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就是《名人故事》,作者是魏红霞。这本书共有107个名人故事,主要讲述了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少年、中年、老年三阶段助人为乐、永不放弃、以大局为重……优秀品质的故事,也讲述了名人们如何成长起来。比如:喜爱钻研的钱学森;以病人为先的李时珍;才思敏捷的梁启超;勇挑重任的孔子;严于律己的林肯;“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为民伸冤的文天祥……
这本书是我的良师。这本书能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拾回信心,让自己有勇气继续挑战困难。有一次,我看到了一道题,是我最讨厌的路程问题,我扫了几眼题目,一看见题目上的甲乙丙,我便打退堂鼓,想要问一下爸爸。我嘴巴一张开,还没来得及叫爸爸,脑海里便浮现出美国发明家爱迪生,为了发明灯泡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后,才获得成功的故事。我面对的难题与爱迪生发明灯泡时所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于是我每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道题做出来。其实这道题也不难,稍微动动脑筋,我就做出来了。
这本书也是我的益友。这本书陪伴我有三四年的时间了,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爱不释手,每天晚上不论有多晚,我都会坚持细嚼慢咽、仔仔细细地读懂3-5个故事。读完了就放在床边上,一睁眼便又能看见我的爱书。在放假的时候,或者是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找出来读一读。现在我虽然已经小学6年级了,时间十分紧张,但是我每天都会挤出时间去看这本书。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本书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让书陪伴我成长。它教我认字,教我成功,教我面对困难与挫折……它是一位默默无闻的朋友,它默默无闻地贡献着它的一切。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就想拥有一份宁静的交流,我便与书交流。
我喜欢与书交流,它让我明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习惯,让我品味到“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的读书之乐。
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每一次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都有新的体会、新的领悟。这本书的知识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啊!每天都在帮助着我,每天都使我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一本我百看不厌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3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4
我喜欢读书,我的课外书也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记得在那个宁静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在田间散步,看着满天的星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直截了当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的颜色。”我听了以后,哈哈大笑:“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银白色的、橙色的……多着呢!”爸爸不解地问道:“你从哪学的?”“才不告诉你呢!”嘻嘻,其实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的。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胖乎乎的熊猫,美丽的孔雀,威风的老虎,淘气的猴子,还有……我们走到黑猩猩的笼子旁,一只很可爱的猩猩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它正在向游人讨要食品。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又聪明又可爱!”我这“小博士”又开始解说了:“星星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狒狒和猴子也比较聪明。”过了一会儿,我们果然看到猴子在荡秋千。我又说:“在非洲,狒狒还可以帮人牧羊呢!”看着爸爸妈妈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时,我又骄傲又得意。这都得归功于《十万个为什么》呀!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知识。书,丰富、娱乐了我的课余生活,我爱看书,也爱惜书。我希望所有的好书都与我为伴,那样,我一定会在书海中领略到更多知识,在其中捕获快乐!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厚厚的、让我受益无穷的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5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6
每个人都有最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安妮是个身世凄凉的小女孩,出生不久就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后来,住在绿山墙农舍里的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了她,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安妮长的并不漂亮——红头发、还有满脸的雀斑,和我们一样,十一岁的她总是爱唠唠叨叨,还爱幻想。但在我的心目中,我却觉得她其实有很多的闪光点:她乐观,天真、自信、善良、刻苦勤奋……
小说中,我有尤爱安妮的天真,因为天真的她让我觉得异常可爱:臭骂林德太太,因为“红毛”这个外号和班上的男生闹别扭,误用葡萄酒把好朋友戴安娜灌醉,把止痛药当成香草精加在蛋糕里……虽然安妮经常犯一些弱智的错误,但每犯一次错误,她就会进步一点点,而且总能从错误中总结教训,保证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虽然我尤爱安妮的天真,但是我也喜欢安妮心灵美。
安妮虽然长得并不漂亮,但是她的心灵却比任何人还要美。她对周围的一切,对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一花一树,一鸟一石,都充满了爱心。对家人、朋友、老师也一样,也是用一颗充满纯洁、善良、热情的心来对待,例如:救戴安娜的妹妹,帮马瑞拉做家务活,成立故事会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身边的人都喜欢她,我也不例外。
安妮给了我太多的启发,惊喜和意外:她让我明白了做人要乐观,要有自信,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放弃。还要学会刻苦勤奋,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珍贵的友谊。不仅这样,安妮还用行动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自己做不到的事,就怕自己不用心去做。另外,我们要多尽自己能力帮家人、朋友多分担。
爱不能是一味索取,自己却吝于付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作文篇7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滨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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