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深人们对名著理论的领悟,阅读能够让我们弥补自身的不足之处,写读后感最忌讳的就是流水账似的复述文章的内容,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春读后感2000字6篇,感谢您的参阅。
春读后感2000字篇1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侮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
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春读后感2000字篇2
最近看到所有的人都在疯狂的追逐苹果iphoto,有钱没钱,都买苹果。所有人的痴迷,令我觉得惊讶,iphoto的神奇力量来自哪里?本来我对智能手机并不感冒,可能因为买不起;但是当我从北京培训回来,看到同班学员特别是年轻人的新生活方式,感觉自己已大大落伍,所以想到努力追赶。
为了一探这种神奇,我决定对苹果的领军人物乔布斯一探究竟,毅然订购了这本《乔布斯传》。虽然我曾经通过当当网送过给一同组学员,但我是没有拜读过该书的。中午时候书送到了我的桌面上,本想先随便翻翻,但一看便开始吸引了我,冒着被领导发现的风险,一口气看了前面的70页。
书中说到,原来乔布斯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他的父母都是大学生,但他的养父母缺是高中都没有读完的机械师和记账员。养父母勉强供养他读完小学和中学,在小乔布斯的坚决态度下上了学费最贵的私人学校,缺又中途辍学。很早乔布斯便得知他是被遗弃的孩子,养成了他独立和坚强的性格;在很早的时候,他便发现自己聪明而又反应敏捷。
这让我想起美国前总统,他的父亲是非洲来的演讲家,虽然父亲在他2岁的时候便离开他,但是成年的美国前总统也是继承了父亲演讲的特长。同是不太顺利的童年,但是美国前总统还是在白人学校学习,并考取了著名大的大学,并顺利毕业。美国前总统和乔布斯,成长经历大大不同,但并不因为不完美的家庭,而失去人生的方向,穷人家的孩子同样可以很出色。他不同于另一个天才———比尔·盖茨。他出生显赫世家,却也在哈佛大学辍学,创办了个人电脑公司。联想到身边的被收养的儿童,他们成年后都存在性格缺陷,心理的阴影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生活,心理脆弱;但乔布斯却心理坚强。
乔布斯的信奉佛教,但却与创造科技产品不冲突,也让我想到人确实是最好有一定的信仰。有信仰而不盲目崇拜。信仰不是为了逃避现实的苦难,而是为了心灵提升到更高的境界。虽然我并没有信奉任何的信仰,但是我以后也会教育孩子信奉某一种,哪一种都无所谓。
令我印象深刻的另一点,乔布斯也是淘气捣蛋的孩子。因为上学前,母亲就教会他基本的阅读,让他觉得上学枯燥无趣,他却是喜欢搞恶作剧的家伙,小学到大学多次被退学,他吸毒、早恋、叛逆,好像无恶不作。虽然还没看到后面的成功经历,但从这点却发现他和很多企业家一样,小时候都是不爱学习的家伙。这让我感觉郁闷,难道美国的教育也是和中国的应试教育一样无用,一样的只是培养无创造力的学生吗?难道听话、学习好的学生,到最后都是被别人领导吗?难道不善表达,注定不能成功吗?面对别人说的不愿读书、读书无用,我们是该叫别人要读还是不读呢?哦,忘了这是商业社会,是社交社会,有社交才有可能成功。
但是,小时候的乔布斯,确实显露了在电子方面的天分和巨大兴趣。他一直在电子方面投入的巨大热情,让他有机会和天才的工程师合作,从而创办苹果公司。这也让我想到,家庭确实能够给孩子提供未来成功的教育氛围。虽然老乔布斯是个高中未毕业的机械师,但是小乔布斯确实是从养父那里认识到、学到基础的电子知识,并产生热情;而老乔布斯在修理汽车从而出售当中,也让小乔布斯学会怎样讨价还价。父母是孩子的最好榜样,父母拿出足够的热情与耐心培养孩子,把更多的时间与孩子在一起,孩子就能从父母身上学到更多,孩子的成功,离不开父母的家庭熏陶;反过来说,个人得成功,也必定是对某样东西投入激情,才可能成功,三心两意,得过且过,绝不会成功。这是我对教育孩子方面的启发。
乔布斯确实是天生的领袖。可能因为被遗弃的经历,让他天生的独立与天生的控制欲。他总能通过专注的眼神,强大的心理,去征服别人。他总能想办法让别人信服自己。在技术层面,他虽然不是一流的专家,但是他却追求完美,在别人看不到的背面,也追求一流品质;在音乐与精神层面追求极致,追求艺术与科技的完美结合。同样的,他在个人与公司的成长过程中,也得到了很多贵人的相助。这些贵人却又是乔布斯的个人魅力所引来的。
但是看到这里我也心情沉重,乔布斯因电脑时代、手机时代而让苹果越来越大,但在我们的这个时代,我们还能创造奇迹吗?也许现在机会会少,但是创造力是无穷的,以前谁又能想到电脑会出现、手机可以这么玩,飞船可以飞到外太空,高铁可以从深圳通到北京?我们是满足现状、知足常乐,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还是勇于探索、敢于幻想,争取一切机会创业呢?我们的创业的机会在哪里呢?也许机会是有的,最重要的是要善于抓住机会。
春读后感2000字篇3
中国人对苏东坡的喜爱程度,林语堂概括的最为精准,“一提到苏东坡,在中国总会引起人亲切敬佩的微笑”。
?苏东坡传》,是一个才子为另一个才子所作的传记。可以说,苏东坡是林语堂的偶像,是林语堂的隔代知音,林语堂对苏东坡的喜爱、欣赏、仰慕,最终凝结成了这部传记名著。《苏东坡传》以苏东坡成长轨迹为线索,分为童年与青年、壮年、老练、流放岁月四卷,考据严谨,事例翔实,语言生动幽默,仿若林语堂穿越了时空,隐身于苏东坡身侧,一一记录着他的言行起居、喜怒哀乐而成文。同时,这部中国古代名人传记的写法有别于他,林语堂有心把自己的偶像推介出国门,作品以英文写就,目标受众是西方读者,后由学者张振玉译为中文,堪属名著名译,读时别有一番趣味。林语堂是了解苏东坡的,旅居海外之时,身边相伴的是有关苏东坡的以及苏东坡著的珍本古籍,一天天的精神交流,一次次的心灵对话,神交已久,经典传记顺理成章一气呵成。苏东坡旷达、豪迈、洒脱,林语堂的笔调也是轻快的,即便是苏东坡跌至仕途低谷,传记的笔触也不曾灰暗。
苏东坡天赋才气。“东坡诗文,落笔辄为人所传诵。”“士大夫不能诵东坡诗,便自觉气索,而人或谓之不韵。”此语为当时杂记记述,由此可见东坡才气地位。苏东坡说,做文章“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称最快乐就是写作之时,“我一生之至乐在执笔为文之时,心中错综复杂之情思,我笔皆可畅达之。我自谓人生之乐,未有过于此者也。”林语堂也道,杰作之所以成为杰作,必然具有一种我们称之为发自肺腑的“真纯”,还在于文学所给予读者的快乐上,能使读者快乐,的确是苏东坡作品的一个特点。东坡创作时自得其乐,其诗文书画艺术上的卓绝之美也带给我们太多的愉悦和欢乐。
苏东坡处世旷达。东坡一生的宦海生涯,几遭贬谪,饱经忧患拂逆,均以坦荡荡之胸怀处之,人性更趋温和厚道,并没变得尖酸刻薄,古今中外,与其相似之人可以说再难找到第二个。在贬谪期间,东坡仍开凿湖泊河道、治水筑堤,关心千里荒旱、流离饿殍。在政治上,他从不站队,对自己的主张原则始终坚定不移,所以他一生政坛坎坷不达也就不足诧异了。苏东坡处世“对事不对人”,他会因事发怒,却不会恨人,听闻自己的仕途克星章被贬谪的消息时,他写信对双方的亲戚黄实说:“子厚得雷,为之惊叹弥日。海康地虽远,无甚瘴。舍弟居之一年,甚安稳。望以此开譬太夫人也。”此种襟怀,正如他对子由说的:“我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在我眼中天下没有一个不是好人。”
苏东坡情深义重。东坡对生命中的四位女性用情至深。初恋系其堂妹,慈孝温文,因二人同姓联姻无望,至晚年流放在外,听闻堂妹逝世,东坡“心如刀割”;流放归来途经堂妹坟茔所在,虽身染重病仍挣扎到坟前致祭,第二天,尚面壁而卧抽搐哭泣。发妻王弗聪明能干,务实际、明利害,有知人之明,东坡事事多听从妻子,可惜王弗二十六岁病逝,妻死后十周年,东坡作词《江城子》悼念,其词凄艳感人: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岗。妻亡三年多后,东坡续弦王闰之,闰之系王弗堂妹,秉性柔和,遇事顺随,一直和丈夫同甘共苦,东坡誓言生则同室,死则同穴,闰之死,东坡亲写祭文,十年后,子由将她与东坡合葬。东坡贬谪黄州期间,收朝云为妾,朝云聪明活泼有生气,是东坡的红颜知己,据传,东坡曾问家中女人他那便便大腹之中何所有,有说“一肚子墨水”,有说“一肚子漂亮诗文”,东坡都摇头说“不是”,最后朝云说“你是一肚子不合时宜”,东坡大呼曰“对!遂大笑。东坡对弟弟子由的深情也非比寻常,在宦海浮沉的顺逆荣枯过程中兄弟手足情深,忧伤时相慰藉,患难时相扶助,彼此相会于梦寐之间,写诗互相寄赠以通音信,因为子由,苏东坡写出了那首公认最好的中秋词《水调歌头》。
苏东坡幽默达观。东坡一生穷达多变,却容易接受哲学达观思想的安慰,自谓陶潜是其前身,与自然浑融一体,宁静满足。被贬黄州期间,曾于雪堂墙上门上写下“警言”:出舆入辇,蹶痿之机。洞房清宫,寒热之媒。皓齿蛾眉,伐性之斧。甘脆肥浓,腐肠之药。后被贬谪到中国本土之外的琼崖海岛,当地无医无药,他却说:“每念京师无数人丧生于医师之手,予颇自庆幸。”最能体现其达观人生哲学的,应是他贬谪到海南的日记:吾始至南海,环视天水无际,凄然伤之曰:“何时得出此岛也?”已而思之:天地在积水中,九洲在大瀛海中,中国在少海中。有生孰不在岛者?譬如注水于地,小草浮其上,一蚁抱草叶求活。已而水干,遇他蚁而泣曰:“不意尚能相见尔!”小蚁岂知瞬间竟得全哉?思及此事甚妙。与诸友人小饮后记之。
人生的况味,总能在某篇东坡诗文中寻就。传言苏东坡是文曲星转世,每当仰望星空,我都愿意相信星宿也有轮回,譬如东坡爱好陶潜诗,林语堂直言偏爱苏东坡,他们所偏爱的都是他们隔代的知己,是文曲星一次次的'转世为人,如今离世经年的大文豪们已化身天幕上的星辰,调皮的注视着一代一代的后人,在他们作品的营养下,走出迷茫,走过彷徨,成就最好的自己。
春读后感2000字篇4
其实在几个月前曾和《呼兰河传》打过照面,也许当时的心情氛围还不适合这本书,就与萧红擦肩而过。如今重新捧起这本书,已经一发不可收拾的喜欢上了书与萧红。
该怎么说这本书的文风呢?清新雅丽,或冷静清幽,亦或童趣自然?我觉得大概都不是,或都是。读着读着,常常会出现幻觉,觉得仿佛文字里有自己的影子,常有心有灵犀之感,同时窃喜自己并不孤独。
静静的欢愉,简单的生活。
祖父于萧红而言,是最亲的情,是永恒的爱与乐。唯有祖父,总是不厌其烦的教她辨别谷子和狗尾草,虽然“我”总是敷衍着祖父。唯有祖父,总是做着同样的恶作剧,摘帽——藏帽,惹得小孩子哈哈大笑。唯有祖父,会童趣地应答”我“的问题:为什么樱桃树不开花?“因为你嘴馋,他就不开花。唯有祖父,会被我恶作剧后,不仅不恼怒,反而笑得不能自已,看到祖父不笑了,我又“提醒”祖父,祖父又憋不住得大笑,就在这循环往复间,成了“我”与祖父最默契的言语。唯有祖父,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着我捯饬出来的旧东西……后园是我与祖父的游乐场,更是我们的生命自由呼吸的栖息地。难怪萧红说:”我拉着祖父就到后园里去了,一到后园里,立刻就另是一个世界了。决不是那房子里的狭窄的世界,而是宽广的,人和天地在一起,天地是多么大,多么远,用手摸不到天空,而土地上所长的又是那么繁华,一眼看上去,是看不完的,只觉得眼前鲜绿一片。”我与祖父,祖父与我,一高一矮,一老一小,就在那落日余晖中,在那简朴后院里,吟着诗歌,说着家长里短,聊着花草树木,望着变幻多端的火烧云,时光静静的,一切都那么恬淡自然。
祖父带给萧红的是儿童最需要的关注和陪伴,这永远是她未来的人生波折中的精神慰藉,是她悲凉人生里的一抹暖阳。
鲜活的场景,真实的回忆。
翻着书,一步步走进萧红的回忆,读着读者,总是会心一笑,如此真实,如此贴切。我喜欢用手对着那白白透着花窗棂的纸窗捅几个洞,若不加以阻止,必得挨着排给捅破,若有人招呼着我,我也得加速地抢着多捅几个才能停止。这简直把小孩子内心想法写得淋漓尽致,这种加速搞破坏简直就是常事,让你不要扯草了,好吧,使劲儿扯几根再离开;让你不要看电视了,一定要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像要把动画片吸干似的。
下雨了,别怕,设法钻进缸子里去,顶着缸子走了几步,天昏地暗,索性蹲在韭菜很厚的地方,坐在“小房子”里,坐累了,又变成行走的“小房子”……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笑了起来,虽然萧红没有得到所有亲人的关爱,但这种放养式的生活,也让日后洋洋洒洒的笔墨中增添了多少自由,释放了多少天性啊!
独特的视角,创意的想法。
院子里总有些破败的东西,打碎了的大缸,破了口的坛子,猪槽子,铁犁头,所以作者说“说也奇怪,我家里的东西都是成双的。没有单个的。钻头晒太阳,就有泥土来陪着。有破坛子,就有破大缸。有猪槽子就有铁犁头。像是它们都配了对,结了婚。而且各自都有新生命送到世界上来。比方缸子里的似鱼非鱼。大缸下边的潮虫,猪槽子上的蘑菇等等。”是啊,多有道理啊,那么不堪入目的残垣,在作者笔下却有了新的理解和生命!
田地里,那些生生不息的植物,在作者眼里也如此个性。花开了,它醒了。虫子叫了,它说话了。倭瓜愿意爬上架就上架,愿意爬上房就上房。黄瓜想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结黄瓜就结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无所谓。多潇洒啊,其实这倒映的是一位率直的作者,一个富有灵气的萧红。
落后的小镇,不尽的凄凉。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凉。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道破了作者的深意,看似一个宁静的小镇,确是一个五脏俱全的小社会,里面有说不完的心酸,道不尽的惆怅,归根结底在于人的贫穷与愚昧。跳大神、放河灯、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舍不得吃喝的人们,却花钱给神鬼。最让我难受的是团圆媳妇,多好一个姑娘,总是笑眯眯的,嫁入老胡家开始,就跌入了痛苦的深渊。为了好管,婆婆不尽的打呀、骂呀、烫呀……一到深夜,那凄惨的哭叫声便开始了,不知这声音传到大家耳里,会不会揪呀揪的心疼?愚昧,让如花似玉的姑娘失去了生命,像野草般,轻轻地来,轻轻地走,甚至没有谁能为她说一句话。
团圆媳妇的离开,会不会成为呼兰河人心里的一滴泪,无时无刻叩问他们的灵魂?正如作者说:”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凄凉的夜。”
这本书里藏着明快的童年,却无处不散发出凄凉的气味,隐隐心痛……“那些字句,最平常不过,却能在人心里一点一点蚀出一个大坑,令人空空落落地直想落泪……”
春读后感2000字篇5
高尔基——《童年》,翻开书的第一页,他这样写道“给我的儿子”我想这也许是他想让儿子知道自己苦难的童年吧。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阿廖沙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外祖母的人格魅力之高。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
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才拉开了帷幕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
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
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
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春读后感2000字篇6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 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每个人的心充斥着暴力,麻木不仁,他们放纵自己,麻醉自己,去努力忘掉穷困,病痛的折磨,那种灰暗的日子,真的很难熬过,大家记得书中那句话吗?漫漫日月,忧伤是它的节日,火灾是它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我想这就是对《童年》中生活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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