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文中,积极的态度能够传递给读者,通过作文,我们可以表达自己对于社会、环境等问题的关注和看法,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三年级我的好朋友作文8篇,感谢您的参阅。
三年级我的好朋友作文篇1
我的好朋友是三年十班的郑晏翔,他的头髮很短,个子长得像大树一样的高,他在我们安亲班三年级所有的人当中,个子是最高的。
他的优点是功课很好,每回考试都是班上的第一名。同时他的心地很善良,脾气也很好,他常常在班上帮助别人。当别人功课不会的时候,他都会主动当同学的小老师,教到同学听懂为止,真是个有耐心的人。当同学受伤的。时候,他也会扶同学到健康中心去擦药,寸步不离的陪在他身边。
有时候,当他心情不好,我会主动去找他聊天,让他心情好一点。虽然我偶尔也会为功课太多而烦恼,但是他也会鼓励我赶快写完功课。有空或放假的时候,我会到他家一起玩大富翁或是扑克牌,等到天色阴暗,时间很晚很晚了,妈妈来门口接我的时候,我才依依不捨的跟他道别。
我觉得我要好好珍惜这位好朋友,也要多学习他的优点。我们最喜欢玩在一起了,我们两人交情也很好,大家每次看到我们都说我们是好朋友喔!
人世间最可贵的感情无疑是亲情,但除了亲情之外,没有比友情更珍贵的东西了。还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认识这位好朋友了。
他长了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他的头发乌黑浓密,他的鼻子小小的,嘴不大不小,耳朵贴着脸,整个脸很瘦很瘦。他爱穿短袖衫,每次看到他细细的小胳膊的时候,简直就像一根竹竿儿。他也爱穿短裤,有一次老师让我们站队的时候,全班同学都穿着长裤,就只有他穿着短裤,老师问他,你不冷吗?他说,我一点儿也不冷。没想到他细胳膊细腿的这么怕冷。
他也很喜欢当队长,有一次我们上羽毛球课的时候,老师说,你们自由分组,分完组以后,每个小组要选一个队长,选好了再来找我。于是我们分完组开始了讨论,我们要选一个学习好的队长。一位同学说。我们要选一个体能好的队长。另一位同学说。就这样,我们一直讨论个不停,我的好朋友自告奋勇说,我想当这个组的队长,你们就一定要选我。说完,没有一个同学选他,他回过头去就生气,然后我们也不想让他伤心才选择他。还有一次,就是我们去春游,老师让选个组长,他二话不说就让老师选他当组长,但是有一个同学不让他当组长,他俩就吵了起来,吵了半天也没有争过他,最后还是选择他当组长。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陈鹤文。
我弟弟今年四岁了,他留着可爱的小寸头,有一米一的身高,圆圆的小脸上长了一双乌黑的像水晶球一样的大眼睛,配上长长的睫毛,显得十分精神,他有一个挺直的鼻梁,长得很可爱。
弟弟的大名是王晨旭,因为他出生在一个早晨,大家都希望他像一个冉冉升起的太阳,活泼有朝气。满分作文网实际上他很调皮,我和弟弟如果有争论,他就用小手打我,但是他也很爱我,在妈妈打我的时候,弟弟会跑过来保护我,我很爱我的可爱的弟弟。
弟弟爱好广泛,能认字、能贴画、爱跑爱跳,爱让妈妈抱,我认为她最爱玩儿电子游戏超级玛丽。
这就是我可爱的弟弟,也是我最好的好朋友。
项芃睿
我的好朋友,大名叫做张轩铭。他有着乌黑的头发,圆圆的小脸蛋儿,两只滴溜溜的大眼睛,一张伶俐的樱桃小嘴,笑起来的时候还会露出小酒窝。大家都夸他长得帅气。
我最喜欢轩铭的一点是他非常孝顺,他和自己的奶奶感情非常好。记得有一次,我到他家做客。他的奶奶热情极了,为我们准备了许多的可口菜肴。我正开心地吃着,轩铭却放下了筷子,走到奶奶边上,为她捶起了背,还说:奶奶,您辛苦了!我再去给您倒一杯茶吧!我这才注意到他奶奶的额头上已经沁出了细细的汗珠。烧了一大桌菜,她一定累坏了!在我没察觉的时候,轩铭却已经行动起来了,真是细心呀!我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奶奶也乐开了花……
除此之外,他还十分乐于助人。有一次,我不小心在走廊上跌了一跤,他立刻将我扶到了医务室,之后还一直关心地问我舒不舒服。听到这些话语,我的心里仿佛有一股温暖的春风拂过。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虽然他也有不足之处,但我被他的闪光点深深吸引着。
三年级我的好朋友作文篇2
读书能够使我们增长知识,会让我们的'大脑更加充实。书籍,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是我们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
现在,我自己也有了一套独特的读书方法:
第一、多积累一些好词佳句,名言警句;
第二、多学习别人的写作手法、格式、内容,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第三、记读书笔记,写读后感、梗概。用自己的读书方法去读书,另有一番乐趣。
三年级我的好朋友作文篇3
你们有好朋友,我也有好朋友,我的好朋友很特别,有着方方正正的身体,脸上有许多字,你猜,它是谁?书?答对了它就是书。
书比我的亲人还亲,如果没有书看,我会“饿死”’的,俗话说“书是精神的粮食””。谁知,老天不开眼,我的好朋友的妈妈不让他看书,我就不能向他借书,所以我快要“饿死”了,还好堂姐这个“活菩萨”’借了我一本《哈理波特》,真是“雪中送碳见真情””啊!
有时候没时间看书,我就到晚上的时候拿手电筒看书,轻轻地翻着页,生怕爷爷听到声音,把我骂一顿,看到困了就睡觉,早上早点起,再看一会书。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上课会那么积极发言吗?看许多有道理的书,所以我上课回答问题很多。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直记着这句话。你们猜我为什么近视了,你就是因为我看书没有限制,所以才会近视同学们原来看书也要有分寸,你们千万不要近视哦!
三年级我的好朋友作文篇4
郭博雅,这个名字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可以告诉所有人,她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四年级的时候,从临班转来了几位同学,其中就有她,她长得很可爱,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鼻梁上还架了一副小眼睛,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平易近人,当然我们相处得很好,我们之间难免有一些磕磕碰碰,很多次都是因为我太任性,和她相处长了的人都会发现,她有宽大的胸怀,给人一种完全可以依靠她的感觉,当我有秘密时,就可以跟她倾诉,有困难时,可以请她帮助,我可以把心都交给她,她从来不会泄露别人的秘密,所以我很尊敬她,我们已经升入了初中,我多希望我们可以分到同一个班,把我们的友谊延伸下去啊!我的世界因为有你而更加美丽,你用彩色的画笔,为我的世界画出了最美丽的蓝图!
三年级我的好朋友作文篇5
今天,我最好的朋友对我说:我和你一刀两断。我奇怪地问:为什么?她回答说:应为你背叛了我。我回答:就是上次我和叶雨晨说啦一次话她说:是的,我不允许我的好朋友再交一个好朋友。
我霎时惊呆了。
于是我马上说原来你是这么看我的,不就是一刀两断吗,好。
三年级我的好朋友作文篇6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唐晓霜。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水。平时总爱穿一身雪白的衣服。她不仅漂亮,而且其拾金不昧的好品质更让我敬!,就说上周星期天发生的事吧。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我和唐晓霜乘着这好天气,相约一起去通州商场玩耍。当我们走到商场的第二楼,在卖皮包的地方我发现地上有一个东西,便好奇地拾起来一看,是一个钱包。打开钱包一看,“啊,里面有七百多元钱。”我和唐晓霜异口同声地说。我忙把唐晓霜拉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对她说“唐晓霜,乘现在没有人,我们把这些钱分了吧。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去吃德克士,还可以买好多的东西呢。”唐晓霜没有回答,她用生气的脸神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张嘉,你不能贪小便宜。”
过了一会儿,唐晓霜好像想出了好的办法,带我找到了楼层执勤的保安。唐晓霜对那保安叔叔说:“叔叔,我们捡到了一个钱包,你知道是谁丢的吗?”保安叔叔接过钱包,把钱包打开,翻来翻去,好像在里面寻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保安叔叔在钱包里找到了一张身份证,上面有失主的名字,地址。我们便跟着保安来到了失主的家门口。“咚、咚……有人在吗?”“谁呀!”失主一边说一边走过来开门。唐晓霜对失主说:“阿姨,您是不是丢失了一个钱包?”失主马上说:“是的,是的,我丢失了一个钱包,钱包里有我才发的工资七百多元钱呢!”保安叔叔把手里的钱包还给了失主,失主高兴极了,她问保安叔叔:“是谁拾到钱包的?”保安叔叔指了指唐晓霜。失主用感激的目光望着唐晓霜,对唐晓霜说:“谢谢你,小朋友,你真是一位拾金不昧的人呀!”这时,站在一旁的我脸不由得感到阵阵发烫。
我相信你读到这里,一定会觉得我的好朋友……唐晓霜很可爱吧!我也为自己有这样的一个拾金不昧的朋友而感到自豪。
三年级我的好朋友作文篇7
朋友,是这么一批人:是你快乐时,容易忘掉的人;是你痛苦时,第一个想去找的人;是给你帮助,不用你说“谢谢”的人;是惊扰之后,不用心怀愧疚的人;是对你从不苛求的人;是你不用提防的人;是你败走麦城,也不对你另眼相看的人;是你步步高升,对你的称呼从不改变的人。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好好珍惜过往情谊如果时间可以暂停我愿意永远停留这一秒感动。
许多事都只是过往烟云,但,不管成功与否,朋友都在你心底里的最深处支持你的那个人。是不求你给她惊喜给她礼物给她多少物质上的要求。真心的朋友至死不渝。也许我们写不出林夕的词,唱不出陈奕迅的歌,但是他们从不会抛弃,冷眼相看你。
朋友之间需要包容,如果朋友间连最基础的信任都没有了,那他们之间还剩下什么,怀疑吗?痛苦吗?朋友之间如果没有信任,那么他们之间就隔着一堵怀疑的墙。
朋友,是教会你许多道理的人,就像你的衣食父母一样关心你。
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而和朋友争吵,那说明你们没有很坚定的决心。
真正的朋友是不需要去效仿别人的。
朋友,就是一起吃烧烤,就算遭到路人的白眼也毫不在意。
不要把自己想得过于孤僻,因为你还有你的朋友。
三年级我的好朋友作文篇8
夕阳渐渐西下,天色越来越暗,乌云在黑暗中直扑过来。附近,许多蜻蜓在树顶上穿梭。它们是红色、黄色和绿色的,它们非常漂亮。
过了一会儿,下雨了,我关上窗户,低头做作业。
“陈文静”“梆梆”……突然听到窗户响,以为是雨点打在窗户上,没在意,翻了翻眼皮,又开始写作业。过了一会儿,“哧”的一声响起,抬头一看。我发现一只蜻蜓不停地用身体撞击玻璃。我打开窗户,它飞了进来,全身湿透,一动不动地躺在我的桌子上。这时,我意识到这只蜻蜓是来避雨的。
可能是累了。当我走进去的时候,它没有动。我小心翼翼地用纸抬起来,放在书上。它的两对翅膀几乎靠得很近,它一直试图分开翅膀。脚紧紧抓住白纸,仿佛是救命的草,放不下。
这只蜻蜓非常漂亮,绿色的头不停地转动,眼睛四处张望,虽然很小,但每只眼睛里还是藏着两万多只小眼睛。两对透明的翅膀就像一根绿色的小纱线。我想:“如果天使在这里,他们会嫉妒蜻蜓的!”两对长翅膀衬托出细长的尾巴。它的尾巴非常柔软。不要
看柔软,它可是蜻蜓用来喝水的,有个成语就叫“蜻蜓点水”。它娇小的头、透明的翅膀、细长的尾巴,单独看怎么也不觉得可爱,但加在一起,便是一个完美的组合。
雨渐渐小了,我得让蜻蜓回到大自然中去。虽然才和蜻蜓相处一会儿,但我已经把它当成我的朋友了,放走它,心里多少有些舍不得。但又转念一想:“既然它是我的朋友,那我们就应该平等相处,如果为了自己一点私心,而委屈朋友,这多不好。”于是,我准备等雨停以后,把蜻蜓放走,让它重新回到同伴的身边。
一会儿,我把手伸出窗外,感觉雨停了,蜻蜓要回家了。我托着蜻蜓,往空中一抛,蜻蜓张开翅膀,朝远方飞去。“大自然才是它的家。”我想。
蜻蜓飞走了,但带给我的快乐与记忆并没有因它飞走而消失。我朝夜幕挥了挥手,在心中祝福它一帆风顺:“再见,我的蜻蜓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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