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读后感时需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读后感的写作需要有突出点不能写成流水账,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狼和马的读后感优秀6篇,感谢您的参阅。
狼和马的读后感篇1
今天读了一本书叫《狼道》,颇有感悟,一直以来人们都把狼当为贪婪、凶残、忘恩负义的代表。把狼描绘成孤独、阴险、狡诈的物种,对血腥食物的高度渴望让它们不择手段、丧心病狂。这是人类武断地把自己的某种行为和思想强加在狼的身上,赋予了狼丑陋的人性。由于这种误解所导致的恐惧、仇恨,人类对狼展开了残酷的捕猎、屠杀。其实,狼的所有行为只不过是一种生存的本能表现,倒是狼在艰苦的自然环境下顽强生存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优秀品质一直被人类忽略。
狼,是陆地上生物中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有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加优秀,以免被狼淘汰。所以,是狼使生态处于一种平衡状态。没有狼的存在,生态上将出现良莠不齐、传染病丛生的局面,不利于生命稳定、健康、平衡地发展。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族群。
在狼的身上,我们发现了人类所需要的一切。正如英国动物学家绍?艾利斯所说:“在所有哺乳动物中,最有情感者,莫过于狼;最具韧性者,莫过于狼;最有成就者,还是莫过于狼。”
狼群最值得称道的就是它们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统一策略,甚至为了胜利不惜牺牲自己。在竞争中,这种精神是绝对最让对手恐惧的,其力量也是最强大的。如果一个团队具有了这种精神,那它将无往而不胜,它一定会开创属于自己的辉煌事业。
读完《狼道》,感慨良多。没有一种动物能像狼一样让我崇敬,没有一本书能像这本书一样让我着迷。这是一本关于个人生存的智慧之书。从狼的身上,我们能找到个人在世界上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素质,比如坚韧、顽强、耐心、战斗、牺牲等等。这是一本关于团队管理之书。通过对狼群的了解,我们能学到团队竞争所需要的全部智慧,比如合作、分工、策略、沟通、危机意识、消化能力等等。狼的力量来自团队,团队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
狼和马的读后感篇2
文学来自生活,象征源自真实。
?神曲》总体来说是是以游记为体裁。它的核心内容以宗教、政治、历史为主,科学为辅,力求塑造一个“真实的世界”。它的经典,正是让我们读者在经历一场幻梦中重新审视现实。
全诗大量的夸张与比喻,用典更是达到空前绝后。虽然过分华丽的行文有时不合当今的审美口味,但这种风格的确是神圣艺术精华。任何其他的风格的文字,都会在《神曲》面前显得贫血、软弱、犹豫不决。宗教固然曾一度阻碍了思想自由,却依旧是从古至今最伟大的抽象力量。作为“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但丁,用文字诠释了神智(我这里指思想,thinking)与神力(指力量,power)。我将选取两处极富意味的象征来谈谈我的感受。
?地狱》第二十一篇,黑魔鬼将贪官污吏按入沸腾的沥青之中。我们应该想见将一个有知觉的灵魂压入炽热、呛人、厚重、令人窒息的浑浊半流体是多么恐怖的差事。这里,贪官污吏代表无能的恶,黑魔鬼象征强大之恶,沥青象征惩罚手段。以恶制恶,既实现了上帝的意志,又无损天使、天神的功德。可悲之处是,黑魔鬼的乐此不疲,预示着它们将永远从事这一血腥而低下的职业。同时,黑魔鬼作为地狱的狱卒,也将永远受制于耶和华——邪恶最终只是正义的奴隶。
?天堂》第二十八篇——来看点美妙的吧——讲述“水晶天”上众天使的阶级。在传统中,天堂分九天,其中至上的水晶天乃九阶天使住所地。我们常说的“安琪儿”原是九阶天使的末尾,真正从小到大的排序是:安琪儿、大安琪儿、王子、神力、神德、神权、得乐尼、——座天使、基路伯——智天使,和最伟大的撒拉弗——炽天使。这是十分庄严又美好的构思,但不禁落了俗套——这与公、侯、伯、子、男或是后、妃、嫔、贵人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不过,这恰恰反映了人类的追求:追求力与美,追求与上帝同在的愿景。我们人类是脆弱的,但思想——至少我们自己认为——是强大的。上帝赋予人类智慧,人类歌颂他,人类并非妄想皇宫与天庭是一类东西,而是追求与天庭相似的宫殿与国度——这,是《天堂》的要旨,亦是但丁的希冀,更是在这物欲横流的21世纪每一个上帝的子民应参悟的真谛。
纯洁的灵魂,贝雅特丽齐所说的“德性”,才是我们为人的基本。追求,无论宗教与主义,只要坚守三大美德:爱、信、望,便都是上帝所允许,是一个伟大的宗教、开明的君主、民众的政党所推崇的。
狼和马的读后感篇3
年少时爱极了一篇名为《背影》的散文,也曾不止一次的坐在学校的林荫下轻声朗诵,虽如此,却仍是读不行的感受。人若爱着一种东西总会有某种原因,而我,爱上那篇文大略是贪恋文中那种深重的父爱吧,无疑,关于从小就与父亲沟通甚少的我来说,那种东西显得渺远而珍贵。他高高瘦瘦的,平常老是一身素色的穿戴。一头稍稍发黄的头发老是剪得很勤,似乎就没见过他的头发留到耳际,一双双眼不能说是多么明亮有神,却也是善眉善眼,一看即是那种典型的厚道汉子。
我简直是遗传了他一切的基因,唯一差了相同,即是身高,我说不上是小家碧玉的容貌,也谈不上身段高挑,简言之,我即是那种走在人群里,一眼看不到的人。关于这个疑问,我想了好久,也被人问询了无数次,包括亲属,同学,街坊。而每每听到他们说“你怎样没能长你爸那么高的个子”的问询时,我老是幽默的答他们:“由于我不是他们亲生的呀!”之所以这么说是由于小时分常听妈妈说我是用几个馒头换来的,我原知那是妈妈骗我的大话,却假装生气的姿态,等她说那句“我是骗你的”。
他与我在一起的韶光并不多,之所以这么说是由于他一年12个月里,简直有6、7个月外出。这种回忆从我小学开端,一向延续到今日,那时虽年少,却也早早领会到了啥是父爱,而大多数时分我都是不在乎的情绪,也唯有下雨天、开学时无人接送时,我眼里才泛起一种叫做冤枉和心酸的液体。我承认,小时分的我很胆怯,有时遇到同龄男孩子的成心刁难,我会着急的抹眼泪,跑去跟教师“告状”,看到宅院里啄食的公鸡也不敢一个人走出屋子,这种性情陪伴很久后,我逐步理解,我不能像同龄的孩子相同找父亲去跟同学“算账”,也不能找父亲去赶开凶暴的公鸡,也是在电话里听到他的那句“好好学习,考个好成绩”时,我开端变的刚强。是啊,没有一个人会持久的陪在你身边,维护你,也唯有自个强壮起来,才是对自个最佳的维护。
狼和马的读后感篇4
最近,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这本书不仅好看,还有很大的教育意义,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中的多萝茜很善良,她一开始是跟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堪萨斯州。有一天,他和小狗托托正在玩耍时,龙卷风来了,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就躲到了床底下,而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躲到了安全的地窖里,房子迅速的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房子又迅速的砸了下来,她们便来到一个奇怪的世界,并压死了当地邪恶的东方女巫,她很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堪萨斯州,根据北方女巫的告知,她去了翡翠城,一路上她遇见了没长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奥茨。奥茨答应他们只有杀死西方女巫,才能实现他们各自的愿望。聪明勇敢的多萝茜杀死了邪恶的西方女巫,当他们回来时,却发现伟大的奥茨是个骗子,但奥茨还是实现了稻草人,铁皮人,狮子的愿望,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有了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了胆量,而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在南方女巫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她的家乡——堪萨斯州了。
读了《绿野仙踪》后,我体会到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
狼和马的读后感篇5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威尔斯的著作《时间机器》,书的主人公就不必多说了,他就是时间旅行人!
他去过未来的世界,也曾经提出过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时间机器》--读后感。比如:人们可以乘坐机器在空间内上下运动,为什么不可以乘坐机器在时间内上下运动呢?为了解开这个谜,他花了两年的时间做了一台时间机器。但是朋友们似乎并不相信,说只是一个普通的机器,直到那架机器带着"我"消失才敢相信。
他坐着时间机器来到了未来,去因为一次意外来到了80万年后的地球。而这时,人类分为了两大类:一个是生活在日月无光的地下"食人类",一个是生活在阳光明媚的地上"被食人类"。当时间旅行人得知他的时间机器被食人类抢走后,长途跋涉找到了机器,并与食人类展开了一次腥风血雨的战斗,读后感《《时间机器》--读后感》。最后,时间旅行人遍体鳞伤,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拉下了机器的操纵杆,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作者笔下的主人公心中有一股信念,他永不放弃在困境面前不退缩,向往美好生活。我发自内心地对主人公产生了一种强烈地敬佩之情!有了信心即使是一件别人做都不敢做的事,你也可能会去尝试,甚至取得成功。它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根本,所以即使当我们遇到很难战胜的困难也不能失去信心,要沉着地面对它,相信自己是可以的!美国现任总统不正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它竞选总统时美国还存在着种族歧视,可他作为男人凭着自己,依靠超人的才华,打败了一名名对手,最后脱颖而出,当选了总统,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再也不敢嘲笑他!
我相信只要有信心,你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这时你就拥有了成为强者的条件!
狼和马的读后感篇6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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