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一篇读后感可以加深人们对书上内容的认识,值得为之写读后感的书籍是可以反复阅读的,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将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将读后感篇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一部经典之作。在此书中,他以幽默的语调揭露了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围城”取自书中人物苏文纨所说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们的生活也就像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也逃不出无形的四堵墙下无尽的压力和束缚。
钱老在这本书中把当代社会的封建,留学生的傲气,事业的争斗以及朋友之间迂腐的恭维写得淋漓尽致,让我们看清了当代社会的光明与黑暗。友谊、亲情、学历的重要给与了我们压力,这些压力又转化到激烈的勾心斗角的社会竞争中去。我们不能逾越社会这座大围城,我们只能尽全力,充满自信地去拼搏,并始终保持一颗积极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座围城中创造属于自己的价值。
我们的生活何尝不是一堵城呢?小时候,我们就像一根线牵着的风筝,可以自由地观赏城外的风光,肆无忌惮地做任何事,但始终都有一根线引导着我们,伴我们成长。后来,这根线越变越短,我们开始有了来自学习的压力、父母的压力还有责任的压力。我们的内心被压抑在这四角冰冷的城里。可不管怎样,我们始终都要面对这种人生,面对这里面激烈的竞争,压力的束缚。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在这座城里创造异彩,增添一些自己的光亮。
读完《围城》这本书,我的感悟就似书中的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了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将读后感篇2
一个叫福贵的老人牵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嘴里唱着旧日的歌谣,向这块古板的田地走来,也向我走来。恍惚听到“二喜,有庆,家珍,凤霞,苦根。”这些尘封在记忆的名字,是他专属的,也是我欲忘而不忘的人儿。如果不是福贵的讲述,那么我恐怕无论如何也是想象不了,这样一个皮肤黝黑,痴痴颠颠,与牛为伴的老者,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如今到这般田地,其中辗转的四十年,他是怎样活着的……谁知道呢?
幽魂香还
活着,是一种正在进行的状态,不是已然过去的或者还未来到的。当冰雪过后,韶华已逝,泪水拂去,人,要以怎样的姿态,去面对,去承受,去回忆,去追逐;人,还要用怎样的目光,去同情,去揭穿,去悲哀,去放逐。我讨厌医院!从小就是,那只看钱不看人的医院,简直比周扒皮还让人厌恶,我的外婆,也是在医院里面走的。为什么?为什么电视上报道的那些悬壶济世,妙手回春,仁德仁信的医者,在现实里面,我们看不到?小说中的医院,是在离我们稍远的时代,可惜了,医生的品性似乎是一脉相承的,所以福贵的三位亲人,在同一家医院的同一房间中,离他而去。
家珍,多好听的一个名字,而她的父亲也的确把家珍当作家里的掌上明珠来呵护,直到遇到了福贵……她美丽,善良,聪颖,能干。我想她应该就是男人理想中的好妻子吧。在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思考,到底家珍是不是爱着福贵的,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很傻,如果没有爱,家珍怎么会甘愿嫁给福贵,还给他生儿育女呢?家珍的背景在当时也是很优裕的,家里并不缺钱,不是那种一般小说里面写得苦不堪言的贫困家庭的可怜小女生。可她就是嫁了福贵这样一个玩世不恭,伤风败俗的纨绔子弟,福贵在公众场合羞辱过她,还对自己的父亲不敬,但是家珍竟然依旧不离不弃。即使自己被父亲接走了,生的孩子还是坚持姓徐!还有,灾荒的时候,瘦弱的她去父亲家了,可是竟然不是要离开福贵,而是将米藏在胸口,带回来,煮粥给福贵和孩子们。身份转变了,地位也改变了,可是热烈的情感还在,这是经得起折腾的感情!我一直记得她说过她害怕死去。害怕见不到福贵,见不到家人。我想她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她要离开那经历了无数磨难和多次死里逃生才建立起来的家庭,虽然穷苦,但是幸福的家庭。“春生,你要活着。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几年后的文革,春生说自己已经活不下去的时候,最后来他们家道别。春生走的时候,家珍从屋内喊的是这么一句话。这也是家珍和春生的最后一句话。虽然家珍对春生抱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但是在生与死的一霎那,她还是要春生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人,却也逃不过命运的捉弄,她走之前,即使闭着眼睛,也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去抓福贵的手,仿佛不让死神带走自己,不让死神将自己与福贵分开。可是一切都是徒劳,她什么也没能带走,什么也没能改变。当然,在这之前,她的子女已经先她一步了,这莫大的无言的悲哀,让我第一次尝到什么是语言的苍白。每次想到家珍,我就想到我的母亲,曾经瘦弱胆小,却为我变得坚毅勇敢的妈妈。
有庆,我最悲痛的一个人物,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乖巧的,如此重情懂事的,如此让人不舍让人光是想到就想流泪的人儿,他善良纯洁地不像一个真实的人,在他的身上,我完全看不到半点的自私,半点的贪念,半点的人类的劣根性。福贵,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地对有庆施暴,又是打又是骂,可他,小小的年纪,却已然习惯了把什么都放在心里,一个人默默承受,他还是个孩子阿,本应该天真活泼,有着快乐无比的童年,可他拥有的是怎样的艰苦而又悲哀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有庆,一个洋溢着无限活力,未来充满着无限可能的生命,在那个年代里戛然而止了。这是一种断然的空白,无声无息的,潜入心魄,在思绪落寞间久久地激荡震颤,余音不止。那个头不高的青涩少年,那重视亲情对姐姐有无限依恋的有庆,那懂事的主动为家庭分担的有庆,那揉着惺忪睡眼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的有庆,那舍不得穿鞋在乡间小路上来回奔跑踏出咚咚步音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憨厚正直固执的勇于承担的有庆阿,你一定是还活着,对不对……
有庆之后就是一连串接踵而至的死亡,这死亡,给予我情感上的震荡却越来越淡,仿佛麻木般的我,看着那些文字描写中的那些我熟悉的书中的人物,凤霞,二喜,家珍,一个个相继离去,一直到小小的苦根的近乎无声的死,仿佛,将生命视作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尘埃,或许第一次是给予人关注的,然后越来越多的尘埃,落下来,你却无暇顾及了,于是熟视无睹了,多么悲哀。苦根的死为全书画上一个既圆满又不圆满的句点,而我的神经到了这里,也仿佛已经麻木到快要窒息了。
苦根走后,整个世界,仿佛在一瞬间,都寂寥了,其实在苦根之前,还有福贵身边的人相继死去了,使诈骗取福贵田宅的龙二被枪毙了;被抓去做过壮丁,又跟着解放军征南闯北的春生,在文革中被打成走资派,上吊自杀;逃得不想逃,认识好几个军队里的壮丁的壮丁老全也被子弹打中了。这些人无论好坏,都是曾经在福贵生命中出现,并给予他一定生命启示的人,可是他们不在了,都不在了。好人坏人,一旦落入黄土,就无所谓了。
此时的福贵,头发雪白,身体枯槁,心力憔悴,可是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独独一个人,他也终究没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生与死之间,对于福贵而言,死是更容易的选择,可是,就像当时废了双腿的史铁生一样,他选择了活着,而活着,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曾经想过,如果我断了手脚,我一定会选择死,可是真到了那时候,我会去死吗?我不知道,也许人只有真的体会到人生的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疼痛与苦难以后,才会明白活着是一件多么让人奢望的事情。所以,就像小说里面所说的,福贵也许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当一切自己所要追求的,所要维系的,倾尽心力所要保护的,都不复存在的时候,我们的面前呈现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空白和虚无时,我们所要做的也许就是好好地活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要一步一步,向前,向远处,向自己的归宿,走去,再慢再难,也要走去,走去,走去……
秋后余响
几乎所有对这本书的品评都是沉重的悲哀的凄凉的,可是,这平淡无实的文字,一一道来的人生,又渐渐远去的生命。是否也带给我们除了沉重悲哀以外的东西呢?
小说中,最终离去的人儿,每一个,都曾经为生命争取过,有庆,家珍,凤霞,二喜,苦根,尤其是家珍,这个顽强坚毅的女人,这个身染软骨病还固执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她放心不下儿子和女儿,所以她抗争了,柔弱的她依靠怎样的力量,明明已然在死亡边缘,可又再次回到自己深爱的家庭,看着最爱的凤霞嫁给一个疼她爱她护她伴她的二喜,她坚持地太久了,真的太久了,倘使她早一点离去,也许就不会承受两次失去子女的痛苦,这样双重的打击,任是哪一个坚强的人,也无法承受的,家珍,你太苦了,所以你终于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不对?所以你还是走了,无力与命运抗争了,也不想抗争了,是吗?去吧,家珍,在那边,你会比现在幸福。
很多时候,我也会像那些社会评论家那样,去探讨社会,可是社会一如既往地如此发展,就算我们看清了,深知了,却还是逃不开这禁锢,既然身在这社会,唯有默默地承受,默默地顺从,默默地活着,活着,也许就是这社会对你最好的恩赐了。我的外公也经历了文革那段可怕的岁月,当时,他是党员也是村长。到现在,他还活着,并且像福贵那样,已经不会哭了。那时候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似乎都有几笔悲哀的色彩,因为无论我们自身的生活条件多么好,我们也绝对不可能一口咬定,我们的和谐社会没有悲哀没有凄凉没有苦痛。没有一个国家,是没有贫苦人民的,而这些贫苦人民的悲哀就是他们见不到天日,倘使要见到,也必须要经过一系列的光鲜亮丽的包装,并且受过严格的说话训练,绝对不能说错一句话。他们,也许曾经作为一个群体的代表,被媒体推到我们面前过,可是之后呢?又有谁去继续关注他们了?好像我们从来都只是提出问题,而很少去解决问题,甚至深入问题关注问题,没有持久性,于是贫富差距大了,于是悲哀愈演愈烈。如果说那个时代曾经是荒谬的,那也是从我们现在的眼光去看待的,在当时的人民眼中,悲哀地认为,这是个开天辟地的光明时代。那些社会底层的人并没有错,却为那个时代,那个巨大的悲哀背上了永远无法卸去的黑锅。对于生命,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重视地如同金钱呢?真的好讽刺阿!穷了,就代表生命贬值了。
将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去姥姥家,发现了一只被遗弃的小狗,我发现这只小狗非常的聪明,而且求生意识也很强。
我在姥姥家楼下玩,不知道哪来的一只哈巴狗,这只狗一直就跟在我的后面,我走到哪它走到哪,我刚见它的时候也很奇怪,它全身的毛又脏又长,白色的毛变成了灰色的毛,走起路来尾巴一摇一摇的像是在讨好我,怎么撵都撵不走,直到我进了大门它被挡到了门外,后来我又出去的时候它还在门口,我就拿了点吃的东西给它,它就在姥姥家楼下呆了一天,晚上我回家以后就把它给忘了,后来听姥姥说这只小狗一直住在她家楼下,姥姥有空就喂喂它,晚上就住在楼下,它从来不乱叫,也不乱跑,姥姥还打听了一下是谁家丢的狗,听别人说它是被主人赶出来的,原来的主人家里又养了一只小狗,嫌它年龄大了,就把它赶出来了,它已经在外面流浪好几个月了,姥姥说以前不知道是不是也这样跟着人家回家,也不知道它这次为什么选择了跟我回家,反正就觉着它挺聪明的,也挺可怜,于是我就把它待到了自己的家里来养,每次我出门它都会叫个不停,好像怕我不要他了一样,就是带着它出去,它也和我形影不离,怕我再把它丢弃了,平时在家里他从来也不发出一点动静,非常的听话,这真是一只乖巧的小狗。
生命非常有趣,为了生活下去连小狗都会想尽一切办法继续活下去,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绝不会让他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将读后感篇4
也许很多人和我一样,读史喜欢读战争史。战乱纷飞的年代,也是造就英雄的年代。秦始皇嬴政,无论他在统一中国后有着怎样的功过,都无法掩盖其并吞六国的壮举。秦国统一中国,是顺应时势,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然而为什么历史将统一大任托付给秦,这就是困扰我一时的疑惑。于是我翻开了《史记》。
通读《史记》后,我大概明白了许多,秦统一中国,无非是内因和外因。内因是嬴政与其祖先们的成功,外因则是六国的失误。
其实,嬴政的祖先们,一直在为嬴政打下良好基础。从襄公立国,到穆公东扩,再到孝公变法,昭王称霸,嬴政的祖先们从军事、政治、文化等等,都在与时俱进,不断顺应时代的变化。终于到了嬴政,秦国已成为一个集军事力量强、人才济济、政治清明(相对于六国)于一体的超级大国。
而嬴政自己没有躺在祖先们的成果上,停滞不前,而是积极笼络人才。嬴政身边有许多了不得的文臣武将。武将首推王翦、王贲父子,其次蒙氏祖孙三代(蒙骜、蒙武、蒙恬)也是嬴政统一天下的股肱之臣。而文臣,秦王手下集结了吕不韦、李斯等一批能臣。秦国重用人才有三个明显的特点:1.唯才是用,2.用人不疑,3.礼贤下士。与秦国相比,魏国则是不断使人才流失,如吴起、商鞅、孙膑、范雎,甚至魏王的弟弟,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在大败秦军后也不得重用。
在秦不断壮大自己时,其他六国却由于不断地犯政治错误,削减了自己地实力。首先被灭的是韩,韩亡国主要是不占地利,不懂外交,改革不全面。而不懂外交、改革不全面、不彻底,则是六国通病所在。曾经由苏秦策划地五国抗秦,是最有希望扳倒秦国的,但五国不同心,各打自己地如意算盘,所以使秦国轻而易举地化解了这次战国期间最强劲的抗秦行动。
总之,历史不断眷顾秦国,而嬴政也是地地道道的历史的宠儿。秦统一天下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偶然,统一天下成就了嬴政一代英主的地位
将读后感篇5
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将读后感篇6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智者交谈,反思自己的平庸、浅薄,走出一段能让自己回味的人生。
?目送》的作者是龙应台,此书也是作者笔下的“人生三课”之一。作者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同行等所带来的无味杂陈可谓发挥得淋漓尽致。将自己遭遇人生惨败时的失落和挣扎,痛苦和洒脱扣击读者的灵魂。她笔下的人之常情,物之常理,深深地影响了我对漫长人生之路浅短、天真的看法。
她如黑夜里的繁星,春日里的细雨,指引着、滋润着我。
“曾经相信过海枯石烂作为永恒不灭的象征,后来才知道,原来海很容易枯,石原来很容易烂。雨水,很可能不会再来,沧海不会再成桑田。原来自己脚下所踩的地球,很容易被毁灭。"《不相信》一文中对誓言的阐释,颠覆了我对以往永恒的誓言的理解。原来,永恒只是想象,是不存在的,不要用誓言去推脱,去用行动珍惜吧,趁现在可爱的事物还触手可及。
“我们拼命学习冲刺100米,但没有人教过我们:你跌倒时该怎么跌的有尊严;当你的膝盖跌得血肉模糊时,怎么清洗伤口,怎么包扎,你痛的无法忍受时要用什么样的表情去面对,别人。”《跌倒》中的警言佳句给了一个迷失之人,一个正确的方向,一个前进的路标,让那个人从以往那个“输不起,摔不起”的人,变成一个不吝啬去输去摔的人。输,输得有意义;摔,摔得有价值。
“一沙漏里细沙流完是一段时间,一柱馨香袅袅烧完是一段时间。钟表的指针滴答行走一圈,是一段时间。”所以:抬脚,走吧,路就在脚下。趁春还是朦胧,晨还在酝酿。起身,去吧,茶以渐凉,趁风还在吹,梦还在飞。时间也不早,笑对一切,踏上追梦的征程。
?目送》是一本书,一本好书,带着美丽和忧伤。它将千山万水、千言万语、千思万想融于一书,让我悟品人生,带着这些思想精华向前行走,穿越人生的千山万水。我想,这本书定当影响更多的人,流芳百世。
将读后感篇7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依然荡气回肠,让人读后久久不能忘怀。
其中的《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抑或是明哲保身,抑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何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地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对他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力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世界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抹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英名尽折腰。
?孔乙己》是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公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蛊惑。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它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即表现了国民人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他的主要性格特征是“精神胜利法”(通常称为“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去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人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地抨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将读后感篇8
?凡卡》这篇文通过凡卡给爷爷写信,诉说了自己痛苦的生活,也反映了沙皇的黑暗统治下的穷孩子的悲惨命运。
我为凡卡和像凡卡一样苦命的孩子感到由衷的同情与不平:为什么他们小小的年纪,就要过这样的生活?为什么穷人家的孩子就要被受虐待?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孩子。我们的生活和凡卡的生活相比实在是相差得太大了!可是过着这么幸福的生活,很多人却还不懂得珍惜。
凡卡才九岁就离开了爷爷,来到陌生的莫斯科。他每天都期盼着爷爷的到来,希望爷爷带他离开这里,并发誓一定会好好地照顾爷爷。可是现在的孩子,在父母的宠爱下长大,却不知道要尊敬父母。动不动就对爸爸妈妈发脾气。据报上报导,竟有儿子因对爸爸不满而亲手杀死爸爸呢!这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
我以前认为我自己的生活很苦,每天都要早睡早起或晚睡早起。还要听那几名令人讨厌讲课又絮絮叨叨老师训斥声,最可怕的是还要经历考试。可是我今天读了这一篇作文之后才知道,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们不应该认为自己的生活特别苦。冬天我们能在温暖又舒适的房间了吃着烤鹅,在夏天空调屋里吃着冰棒。而凡卡和我年龄差不多却背井离乡,来到人生地不熟,又没有一个亲人的地方做大人应该做的事情,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所以我们不应该浪费,还有很多像凡卡那样的人吃不上饭。我们只要少吃一顿大餐,穷人一天的生活费就有了。不要认为生活很苦其实我们过的已经相当不错了。
将我们的生活和凡卡做一做比较吧!相信每个人都会震惊。这也许是因为现在的生活太好了,使有些孩子生在福中不知福,甚至无理取闹。
我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