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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读后感最新6篇

大家在平时的学习中,应该都有写读后感的经历吧,要记住读后感不是简单的复述,一定要有自己的见解,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徒读后感最新6篇,感谢您的参阅。

徒读后感最新6篇

徒读后感篇1

翻看《史记》,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能够忍辱负重,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虽饱受命运的捉弄,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完成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此,我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文中《鱼肠剑》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故事里吴王的手下公子光想篡位,成为皇帝。于是和伍子胥物色到的一位勇士专诸一起商讨计划。终于,等到了这一年,楚平王逝世,楚国对外戒备有所松懈,吴王就发派精兵攻打楚国,这样一来,吴王在吴国的势力就减弱了很多。公子光叫来专诸,让他去刺杀吴王。这天,公子光把吴王请到家里盛情款待。酒席上,吴王身旁有亲兵手持长矛守护,吴王以为自己很安全,就不停地接受着公子光的敬酒。在吴王醉酒时,公子光就假装脚伤复发,先躲进暗室。后来专诸端上一盘鱼,走到吴王面前,抽出藏在鱼腹中的匕首刺向吴王,吴王当场毙命。专诸被一拥而上的守卫杀死了。公子光见行刺成功,最后自立为新的吴王。

专诸早就知道行刺基本上有去无回,但他还是去做了,他一心为着公子光,甚至献出了生命。他十分忠诚,所以我十分喜欢专诸这个人物。

?史记》中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如此栩栩如生,主要是司马迁在文中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才能更好的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徒读后感篇2

燕子南飞,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那匆匆而过的日子却一去不复返了。

闭上眼在心里默默算着,不知已有多少日子就这样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的水滴滴在大海里,没有影子,也没有声音。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是怎样匆匆呢早上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他也有脚啊,轻轻悄悄地便挪移了,从东到西。于是,日子便从无形中悄然溜走,容不得你留恋与不舍。

既然生命宝贵,时间又是如此的短暂易逝,为什么我们不好好的珍惜呢偏要白白走一遭吗?

是啊!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时间似黄河般波涛汹涌一去不返,我们都要抓紧它,利用每一分每一秒去创造更多的人生价值。在我们身边,就有懂得抓紧一切时间的人。

寒冷的早上,我们都带好手套、帽子准备列队做操,就在这短短的3分钟里,她飞快地抽出作业本,打开数学书,摸出一根笔,三下五除二地算着老师留的题,见我们大部分都站好,她用手把书、本都装进位斗后,抓起大衣,拿上手套,一溜烟似地冲到队伍里。待我们回来写题时,她又开始进行下一项学习任务了。不论有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不论有惊班动地的大事发生,她总是抓紧每一分一秒,来学习。我想,每次考试她都能名列前茅,与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是分不开的。

回读《匆匆》我的感触更深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让我们每个人都去做珍惜时间,和时间赛跑的人吧!

徒读后感篇3

波澜如画的海面映着天边雕饰的云朵,一只白色的海兽正穿梭其间肆意玩耍。一座座小喷泉充满了欢乐,喷泉深处隐藏的不是海兽可爱的身姿,而是一支支插在肉体中的残缺的标枪……

初次接触麦尔维尔的作品,让我感到一丝陌生感,看着书面上充满生机的封面,我心里又添了一份新鲜感。本书讲述了一段传奇的捕鲸故事,中间穿插介绍了关于鲸的资料。例如,鲸的历史,鲸的分类,更是将鲸从嘴到尾叶都做了详细的叙述,至于对如何捕鲸,如何割脂,如何提炼鲸油毫不吝惜地做了一番记述。待读完此书,我感觉自我都快成了半个捕鲸能手,想要出海捕鲸了。

打开此书,犹如走进了社会的大门,形形色色的人物走进了我的视线,首先当推冷漠、报负心重的亚哈船长了。他是个出色的捕鲸手,却因捕鲸失去了一条腿,现实的痛苦将他折磨成了一个偏执狂,最终带领全体船员走向死亡深海;其次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标枪手魁魁格,他刚出场,是一个贩卖人头的生人番的身份,但生人番出身的他却有一颗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心,使他多次不顾自身安危去拯救他人的生命。没想到凶蛮的外表下还隐藏着一双天使的翅膀。当然还有许多血肉丰满的人物:忠厚、朴实的大副斯巴达克,充满神秘色彩的妖教徒费达拉等。

读完此书,让我为这本具有传奇色彩的杯具感到愤懑,如果没有亚哈船长的偏执,如果不是他鬼迷心窍想要复仇,如果不是他向船员们灌输疯狂的报复信念,如果不是他一味地冷漠无情,那全体热情而善良的船员怎会葬身大海,他怎样会勒死在捕鲸索中?

合上此书,我的心仍在震撼当中,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这样一幅画面:一只白色的大鲸,蠕动着自我伤痕累累的身躯,游向大海深处,再也不曾浮上来过……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我真不明白,虽然说白鲸是珍惜动物,可能人人都想看一眼,可是想要杀死白鲸,谁会去想。其实一只白鲸的出现有他们的原因,一只白鲸让它们自生自灭,为什么要去追杀它们。我理解你们的情绪,你们追杀白鲸是为了多赚点钱,可是这是自然生态,为什么要去破坏它。你门要明白白鲸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不止是白鲸,很多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就算是凶猛的狮子,只要你不伤害它,用心去跟它交流,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跟你成为朋友。

如果你去伤害白鲸,它有灵性,它们会对伤害他的人产生一种报复心的心理。其实白鲸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就回会自然而然不去伤害人类。并不仅有人类才有幸福的欢乐的生活,动物也有,它们也有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一些人却要去伤害他们,(他们指得是动物)要把他们残忍的杀死。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有人类的规律,我们要让这种大自然的生态继续发展下去,不要去破坏它们。

今日要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叫《白鲸》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和鱼叉手奎奎格在旅店相遇后坐上亚哈船长的船出发寻找白鲸的故事,下头,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详细的过程吧。

他们就这样踏上了征程,可是他们并不明白,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无限的恐惧……

他们要杀的这只白鲸是白鲸中最凶猛的一只,它以往撞断过亚哈船长的一条腿,所以亚哈船长才会不顾一切的去杀他,对它充满了无限的仇恨,不顾一切的去杀死他,这个仇还让亚哈船长变得十分的暴躁,并且他整天都把自我关在船舱里,研究白鲸会在哪个地方出没,并且不关于白鲸的事他一概不管,全都交给大副,他发誓:不到最终一刻,我绝不会放弃,必须要杀掉白鲸,哪怕是跟他同归于尽,也要放手一搏。这样的性格让我们的主人公奇怪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可是他也要立志跟随亚哈船长杀掉白鲸。还有一次,奎奎格得了一场大病,他让主人公把他放在楠木棺材里,可是,奇迹发生了,奎奎格竟然在之后的几天里病情有所好转,最终彻底好了,他舍不得棺材,就让工匠把它改造成了救生圈,以便急用。

到了最终,他们最终发现了那只白鲸,决战的时候到了,船长亲自自我驾驶着小船向白鲸驶去,狠狠的用鱼叉插在白鲸的眼睛上,它嚎叫了一声,好像不服输似得,使出全部力气向船撞去,然后倒下了。全船的人全部掉入海中,仅有主人公很幸运的抓住了当初用棺材改造的救生圈,意外的获救了……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轻轻合上《白鲸》,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不喜欢杯具,就像阅读的过程中,我期盼着莫比·迪克的出现,但又有些害怕,因为它的出现意味着毁灭,不仅仅对于这抹香鲸之王,并且还有睿智又狂热于复仇的亚哈船长、善良冷静的斯达巴克、裴廓德号上终年风吹雨淋的捕鲸人……

有一段时间,媒体和论坛上铺天盖地充斥着对日本捕鲸船的谴责,可直到今日我才对这个行业有了模糊的了解。或者能够把它当作一部历史看,杰克·伦敦笔下记录了美国长达半个世纪的淘金热,麦尔维尔同样向我们展示了另一幅血腥的画面,只可是背景从茫茫荒原转移到了更大的一个世界——浩渺的海洋。

书中一向渲染的莫比·迪克与亚哈船长对决,是一个英雄的盛宴,而结局是早已注定的,我想到了离开南塔特时以利亚的神秘出现,我在远处看见的几个模糊的人影。费达拉被捕鲸索紧紧绑在莫比·迪克身上,作为亚哈地域之门的领港人,他很尽责,而裴廓德号的覆灭则让这个东方人的预言变成现实。我不明白是否能够将这个故事理解成人与自然之争,亚哈是个英雄,可是当复仇的念头占据他的心灵的时候,英雄却意味着毁灭;莫比·迪克也是英雄,它无意于争斗,但却在捕鲸人为荣誉而战的圈子中纠缠不休,如果是普通的一头抹香鲸,也许它能够在海洋中颐养天年,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错的是人,亚哈船长的第三次追击激怒了它,激怒了从来与世无争的自然,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是不会留情面的。

国家地理上一期关于澳洲考拉的节目,因为考拉的过渡繁殖对澳洲的森林造成了灾难,有人在争论谁之过,人类的救助固然无可厚非,但千百年来繁衍生息的生物却在人类高度发展之际频临灭绝,而人类的工业现代史,仅有短短可是300年。于是,我们开始付出高昂的代价,对其迁移、节育,谁又能断言,这样违背常理的行为不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

麦尔维尔在书中陈述了鲸类不会灭绝的理由时说到了南极和北极,可是在他谢世百年之后,人类把触角伸向了以往的禁区,抹香鲸也失去了最终的荫庇之地。当茫茫海面重归于平静时,我仿佛听到了鲨鱼频频撞击木板的声音,我伏在里面,而这是魁魁格的棺材,是人类为自我打造的归属地。远处,是那个白色的神话,莫比·迪克很安闲地浮在水面,喷水孔上插着亚哈船长的标枪,在夕阳的映照下闪闪发光……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弃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仅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可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可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只要仍然存活,一切都不重要。

这是小说《白鲸》里的一句话。看封面,这本书咖啡色的背景中,一头白鲸在巨浪中开辟道路,无数海鸥在白鲸的头顶飞过。这本书是美国著名浪漫主义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于19世纪创作的。19世纪,正是捕鲸运动风靡全球的时刻。不一样国际、不一样年龄、不一样肤色的人们为了相同的利益而聚集到了一齐,扬帆出海。而这本书的主人公亚哈船长恰恰相反,他为了除掉咬断自我一条腿,夺走上千条人命的恶魔白鲸——莫比迪克,这才出海。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鲸莫比·迪克,四处航行。最终,亚哈船长使白鲸身负重伤,白鲸也带着亚哈船长沉入了海平面下。他们的决斗,早与生死无关。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

居里夫人说:人类也需要有梦想者。歌德说:不要怀有渺小的梦想。亚哈船长最终葬身海底,这无疑是一个杯具,可是世界上最欢乐的事,莫过于为梦想而奋斗,如果一个人不明白他要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都不会是顺风。

亚哈船长更是个疯狂的人。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

亚哈船长的疯狂蛮横、魁魁格的友善勇敢、以实玛利的诚实善良以及其他船长的贪图利益,向我们道出了美与丑、善与恶、礼貌与野蛮、民主与奴役、命运与自由,这个世界的黑暗尽收眼底。字里行间的悲怆与不安,诉说着19世纪水手们甚至整个世界人民生活的艰苦,性命随时可能被海上的白色泡沫吞噬。没有民主的黑暗社会,也许下着暴风雨的黑色海洋就是最好的诠释吧。

复仇的火焰往往使人成长得最快,也会使人最堕落。《圣经》之中,天使长路西法堕落成撒旦有时因为什么?为了复仇而产生的力量和影响力是巨大的,但这股力量应当用于正途,否则造成的灾难将无法估量。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徒读后感篇4

坦白讲,男主和女主过分深沉的爱情无法触动我,我朦胧察觉这是一种直抵人类精神深处的情感,常人难以体验,起码我触不可及:我只能凭借理智想象着两个难分难舍的灵魂企图忽略尘世、天堂,甚至地狱,罔顾所有已知或未知的事物,倾尽全部注意力和情感,只求合而为一。但失败了。

失败的原因,是误会,是命运?好像都不重要。

小说着重刻画的,是生离死别后一种痛彻心扉的呐喊,经年累月的折磨,以其憎恨引起的疯狂复仇。

字里行间,无不充斥着男主的恶意,呼啸山庄俨然一座鬼屋,主人公就是地地道道的恶魔,算计着无休止的复仇,硬生生撕裂所有人的幸福,汲饮敌人的鲜血当作自己快乐的源泉,把他人的生活变成适宜自己居住的地狱。

但恶魔,不惜毁灭自己的灵魂也要达成的复仇,是为放不下的爱。在决心成为恶魔之前,他不过是爱着青梅竹马的年轻人。恶魔像寻索恋人一样寻索它的仇人,如果在没有了恋人的世界仇人还活着,那就把它变成地狱吧。我想呼啸山庄的魅力就在于这种爱恨情感如此极端地呈现。

这种爱情并不伟大,无须对它美化,不如说是彻头彻尾的自私和变态!

这种复仇并不痛快,不用对它避讳,简直是自作自受和害人害己!

但它真实。爱情有景观,值得欣赏,使人快乐,那是因为有道德和智慧。但人有丑恶的一面,爱不得,放不下,就去恨,越是爱,越要恨。爱不像世人所认为只有道德智慧的一面,还有自私邪恶的一面。

一言蔽之,这种爱当然不值称赞,但它存在。人有时会化身恶魔像,像寻索恋人一样寻索它的仇人。

徒读后感篇5

当我读完《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篇书时,我感到高尔基小时候的生活并不是非常快乐,但他却交到了许多朋友。

因为我从书中知道了高尔基在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善良的母亲因为没有钱去养活他,所以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的家里。然而,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在他的外祖父家走了。高尔基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去干各种各样的杂活,比如说:学徒工,洗碗工,面包工,守夜人等等。

有一天,高尔基去了“善良号”的轮船上,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全身穿着白衣服,每个手指上都长着毛,两只大耳朵里也竖着毛,他的名字叫:斯穆雷。他经常让高尔基给他念书听,斯穆雷的那只黑铁皮箱里藏着许多书,比如:《奥米尔训练》、《炮兵记事》、《论臭虫之危害及消灭方法》等。高尔基在那,是一个洗碗工,每次斯穆雷都让高尔基放下手中的活,给他念书听。光替高尔基干活的人叫做:马克西姆。

等高尔基又回到家里时,高尔基已经改变了许多,比如说:他竟然喜欢上了吸烟!他的外祖父见到这样,就给高尔基的外祖母说,外祖母就阴阳怪气的说高尔基:“你怎么抽烟!”还装模作样的打了高尔基一下。高尔基就非常生气,跑到了一个角落里,他的外祖母悄悄地对高尔基说:“我只是做给你外祖父看的,他现在跟小孩子一样。”高尔基扭过头一看,他的外祖父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幸灾乐祸。

在高尔基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长大了,他又认识了一个名字叫做:霍霍尔。霍霍尔是一个有胡子的一个老头。在那里,高尔基和霍霍尔发生了许多事情。我就不一一说了。最后,高尔基到了另一个渔场里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徒读后感篇6

记得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曹禺曾还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誹謗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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