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看完书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及时写好详细的读后感,阅读对我们有方方面面的好处,为了帮助我们铭记读书时的感触,写一篇读后感的至关重要的,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校分读后感参考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校分读后感篇1
在多数人对他嗤之以鼻时,唯我义无反顾地怜爱他,为他辩驳,为他申张,致以我对他地无限崇敬。他,便是巴金墨笔下的觉新。觉新,是高家长房的长孙。他也曾有过那样美丽的憧憬,任年少时激情四溢的理想,青春激扬,义无反顾的追索,还有,一段青涩的恋情。而噩梦,封建礼教将他渐丰欲飞的羽翼禁锢束缚,将他谪入心灵受虐的牢狱之中,他是如何度过每一天的,实在难以想象。觉新,是一个孤寂的叛逆者,他在无尽黑暗冷酷的礼教中挣扎;他又是一个无奈的顺承者,在咫尺光明的洞口踯躅。因为一个长孙的名分,他极其无辜地背负了太多不该承担地责任,他成为这个五房大家的主持者。他无能为力,他无法全然抵触,他无止地挣扎呐喊又彷徨。无数次受辱,他潜藏内心的矛盾,又一个人默默承受,默默泪流,。忍。忍则安之,忍则和之。觉新可以忍受一切,忍受弟弟的责怪,忍受“懦夫”这个虚名。觉新绝不是懦夫,只是他深知自己的责任深重,他不可以为维护自己的幸福而弃去整个大家的宁和,他仅仅希望这个家一切安好如初,风平浪静而已。所以他耗尽青春,流年去磨合圆润一切矛盾,去周旋顺承每一个人,亦去忍受一切不公或自私或愚昧。
现在的我们,过于张扬,过于高调,我们无法忍受一切不公,我们喜欢说:“这对我不公平!”我们总是毛毛草草,忧忧匆匆,喃喃埋怨社会的不公。何必要如此计较呢,疲累于世呢?能退则和,能忍则安啊!孝。孝为道德准则,恪守孝道是人之本性,责任。觉新是个绝对守孝的人,他孝于父母,孝于这个大家。他不会去抗拒,不会去抵制父母的决定,尽管他牺牲了与梅芬的爱恋,忘却了与恋人的思念,他摒弃了一切叛逆与浮荡。就这样,他轻轻在高老太爷的耳畔吟着,在父亲心头劝着,在所有人面前点着头,静静答应着,无论他是否真正应了。觉新,当今社会,我们到何处才能寻听到这样的觉新,这样的人并未匿迹。只是,只是我们每个人的冷淡与漠视让那些默默付出的觉新深埋在生命旅程的脚印里。
我们总以为生活的充实满足是自己的双手创造的,可到临终了,我们何尝会想不到那些未得到报答的觉新呢?他们曾经那样在寂静的暗夜里为你祈祷,伸手搀扶着你,直到生命结束。
校分读后感篇2
或许,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并非轰轰烈烈的情感,而是浅浅的藏在了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之中。只因一味向前,而忘了回首,也忘了发现。因为工作的繁忙,父亲与我的每日并无太多交集,也正因此,我也习惯于将情感倾入那简单的目送中。还记得去年的汶川地震。本想在放学后试着去劝说其留下,却无奈回家后他早已离开。于是目送中涌起了担忧与害怕。在音讯全无的十几天中,我总是期盼而又紧张的等待那一条条不过三字的短信,为他一日的安全而庆幸。常常,只因一个新闻线索,他便于深夜远行,他不多说,我也不多问,于是情感便悄悄积聚在每次我们出门前的目送中。父亲总是繁忙着,沿着他的轨道前行,而我总是想去追上他,生怕哪天会因生疏而无法溶入他的世界。我无法向他表达这样傻傻的情感,于是便试着去与他聊天,但他却仍在不断向前,并未停歇,抑或回头看看身后我追逐的目光。我总希望他可以停下,像其他父母那样在放学后等我回家,用一杯牛奶唤我起床。但这份幻想却终是与那份沉沉的情感一同若于这目送里……
爸爸妈妈说:孩子,我怎么会怪你?
看完了龙应台的《目光》,回头看看身边的女儿,恍然如梦。从一个巴掌大的小婴儿,到一个比她母亲还高出一头来的大姑娘,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记得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完全没有书上所说的那样兴奋和喜悦,更多的是惊讶和惶惑,怎么都不能相信,护士手中那个红通通的,软的像一团泥巴的小家伙就是自己的宝贝女儿。
手忙脚乱的从护士手中接过这团“软泥巴”,小心翼翼地塞进她妈妈的怀中,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饿得哇哇叫的她竟然不会吃奶。
一次又一次把她放进妈妈的怀里,希望她明白这里有要吃的美味,可每次她却执着的挣扎出来,哇哇大哭。一次、两次、三次,直到大家都累得满头大汗,她才用尽了力气,放弃挣扎,委屈地趴在妈妈怀里吮吸起来。
哦,老天,她终于会吃奶了。
女儿六岁的时候,一天放学,她蹦蹦跳跳的回来宣布:幼儿园下周在文化宫举办演出,让她当报幕员。看着眼前这个豁着大门牙,兴奋的一脑门汗珠的小胖子,我惊得差点从椅子上翻了下来。
上舞台报幕要面对台下上千观众的注视,那种突然被推到聚光灯下的感觉足以让许多第一次登台的成人崩溃,女儿是个性格文静的孩子,能行吗?
所有的疑虑都挡不住女儿期待的目光,于是为她写报幕词;为她讲自己都未曾有过的舞台经验和技巧;告诉她,老师选了她,她准行。看着女儿依服的频频点头,我的心里其实一点底都没有。
演出那天,女儿噘着涂了口红的嘴唇,拿着我写的报幕词走上了舞台,我紧张的连气都喘不过来,仿佛上去的不是她,而是我。实在看不下去,我悄悄退出了剧常
后来听老师说,演出还真的出了意外,女儿报幕时话筒突然没了声音,所幸有声音后,女儿镇定地再次上台把幕从头到尾重新报了一遍。
“你怎么知道把幕重报一遍?”实在忍不住我问了女儿。“老师让我再报一遍,我就报了。”说这话时女儿很轻松,仿佛在说一件很正常的事。
哦,幸好我没去看,我暗自庆幸。
女儿在二中的第一次考试,我没想到她会考得那么糟。上小学的时候,她一直是班的尖子生,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
至今仍不能忘记那天她瘪着嘴拿着成绩单回家时的情景。“爸爸,这回我考了倒数第二,你不会怪我吧?说完就嗖的一声大哭起来。
“没事,下次赶起来就行了。”然而,情况比预想的要糟糕许多。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考试,女儿的成绩依然没有起色。那段时间,女儿几乎每天都要流着眼泪问我:“爸爸,我是不是不聪明。”“怎么会呢?你只是换了新环境不太适应,以后只要努力就能赶上去。”“真的吗?”“真的。”听到我这样肯定的说,女儿半信半疑地进屋学习去了。其实我心里很清楚,在这个尖子生班里,要想把成绩赶起来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两年又三个月的.初中学习,大大小小的考试女儿考了差不多100次,也问了差不多100次,每一次假装轻松回答她,心里其实都难过的要死。女儿的学习成绩终于从倒数第二变成了倒数第五,又追到了这次期中考试的第二十八名。
“我考砸了那么多回,为什么你们不怪我。”前段时间,女儿总是问我这个问题。
孩子,我怎么会怪你呢?你是我看着一点一点成长起来的,你的每一次成功和失败,我和你都在一起,你的成功和失败,就是我的成功和失败,我又怎么会怪你呢?
孩子,我永远爱你
校分读后感篇3
不知什么时候,爸爸已成为,家里那个最不起眼的人。他明明是那么高大。
自我记忆时起,我就只喜欢抱着妈妈的手臂。喜欢妈妈手臂上早饭的清香,喜欢妈妈大手的温暖。
当我们出去逛街时。我牵着妈妈的手,爸爸一个人走在前面或后面。在我们的闲谈趣事时落寞着。他的影子被昏暗的路光拉得好长好长,无法丈量。
冬天了,天亮的比较晚,爸爸决定送我上学。坐在电动车后边的我四下张望着天空,还是阴沉的。白云下面是黑黑的一代轮廓,是一条随意画的不规则的曲线,远处——快到天边,才有一两片云,染上了淡淡的颜色,渐蓝,渐黄,渐红。目光聚焦在爸爸的背影,宽广但是不挺拔,这个背影,是我从小就寻找的背影。他的耳朵是红的,直得立了起来,他头上的白发倔强地冲破黑发的卷裹挣扎出来,好似可以数清的头发匍匐在头上,就像树上的枯叶,随风飘荡,只怕下一秒就会落下,湮灭在尘埃之中,我的心随之颤动。冬风凛冽的吹着,一下一下,刮在爸爸脸上,留下的.是残骸和褶皱。
我的父亲好似老了。他迎来了了寒露,送走了秋霜,留下一切的一切,都给了他身后的希望。可是没有人会理解父亲,连他的女儿也不会。
什么时候我这样观察过他,我不知道,也不记得。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他把我举到头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鲜艳明亮,光明璀璨的街景罢;是他送我上学,接我回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心心念念的玩具和游戏罢;是他心情烦躁,暴怒发火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只是给它贴上“怨恨”的一些标签罢……
到了校门口,他拎起我的书包,要我背好,说“今天早,赶紧进去。”我看见他的背影,逐渐变小,变小,最终汇聚成小小的一点,消失了了。
试着用黑色铅笔勾勒记忆中他的身影——手是粗糙的、脚是疲惫的、发是凌乱的,爱,是安静的。
有人说父爱,最难懂的爱,他是深沉的,不着痕迹的,是的。父亲是我们身后的一座巍峨屹立、岿然不动的的大山,而我们前面有鲜花烂漫、阳光和煦,哪里会记得后面冰冷的岩石?
校分读后感篇4
波澜如画的海面映着天边雕饰的云朵,一只白色的海兽正穿梭其间肆意玩耍。一座座小喷泉充满了欢乐,喷泉深处隐藏的不是海兽可爱的身姿,而是一支支插在肉体中的残缺的标枪……
初次接触麦尔维尔的作品,让我感到一丝陌生感,看着书面上充满生机的封面,我心里又添了一份新鲜感。本书讲述了一段传奇的捕鲸故事,中间穿插介绍了关于鲸的资料。例如,鲸的历史,鲸的分类,更是将鲸从嘴到尾叶都做了详细的叙述,至于对如何捕鲸,如何割脂,如何提炼鲸油毫不吝惜地做了一番记述。待读完此书,我感觉自我都快成了半个捕鲸能手,想要出海捕鲸了。
打开此书,犹如走进了社会的大门,形形色色的人物走进了我的视线,首先当推冷漠、报负心重的亚哈船长了。他是个出色的捕鲸手,却因捕鲸失去了一条腿,现实的痛苦将他折磨成了一个偏执狂,最终带领全体船员走向死亡深海;其次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标枪手魁魁格,他刚出场,是一个贩卖人头的生人番的身份,但生人番出身的他却有一颗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心,使他多次不顾自身安危去拯救他人的生命。没想到凶蛮的外表下还隐藏着一双天使的翅膀。当然还有许多血肉丰满的人物:忠厚、朴实的大副斯巴达克,充满神秘色彩的妖教徒费达拉等。
读完此书,让我为这本具有传奇色彩的杯具感到愤懑,如果没有亚哈船长的偏执,如果不是他鬼迷心窍想要复仇,如果不是他向船员们灌输疯狂的报复信念,如果不是他一味地冷漠无情,那全体热情而善良的船员怎会葬身大海,他怎样会勒死在捕鲸索中?
合上此书,我的心仍在震撼当中,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这样一幅画面:一只白色的大鲸,蠕动着自我伤痕累累的身躯,游向大海深处,再也不曾浮上来过……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我真不明白,虽然说白鲸是珍惜动物,可能人人都想看一眼,可是想要杀死白鲸,谁会去想。其实一只白鲸的出现有他们的原因,一只白鲸让它们自生自灭,为什么要去追杀它们。我理解你们的情绪,你们追杀白鲸是为了多赚点钱,可是这是自然生态,为什么要去破坏它。你门要明白白鲸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不止是白鲸,很多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就算是凶猛的狮子,只要你不伤害它,用心去跟它交流,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跟你成为朋友。
如果你去伤害白鲸,它有灵性,它们会对伤害他的人产生一种报复心的心理。其实白鲸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就回会自然而然不去伤害人类。并不仅有人类才有幸福的欢乐的生活,动物也有,它们也有幸福的生活。可是有一些人却要去伤害他们,(他们指得是动物)要把他们残忍的杀死。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有人类的规律,我们要让这种大自然的生态继续发展下去,不要去破坏它们。
今日要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名叫《白鲸》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和鱼叉手奎奎格在旅店相遇后坐上亚哈船长的船出发寻找白鲸的故事,下头,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详细的过程吧。
他们就这样踏上了征程,可是他们并不明白,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无限的恐惧……
他们要杀的这只白鲸是白鲸中最凶猛的一只,它以往撞断过亚哈船长的一条腿,所以亚哈船长才会不顾一切的去杀他,对它充满了无限的仇恨,不顾一切的去杀死他,这个仇还让亚哈船长变得十分的暴躁,并且他整天都把自我关在船舱里,研究白鲸会在哪个地方出没,并且不关于白鲸的事他一概不管,全都交给大副,他发誓:不到最终一刻,我绝不会放弃,必须要杀掉白鲸,哪怕是跟他同归于尽,也要放手一搏。这样的性格让我们的主人公奇怪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可是他也要立志跟随亚哈船长杀掉白鲸。还有一次,奎奎格得了一场大病,他让主人公把他放在楠木棺材里,可是,奇迹发生了,奎奎格竟然在之后的几天里病情有所好转,最终彻底好了,他舍不得棺材,就让工匠把它改造成了救生圈,以便急用。
到了最终,他们最终发现了那只白鲸,决战的时候到了,船长亲自自我驾驶着小船向白鲸驶去,狠狠的用鱼叉插在白鲸的眼睛上,它嚎叫了一声,好像不服输似得,使出全部力气向船撞去,然后倒下了。全船的人全部掉入海中,仅有主人公很幸运的抓住了当初用棺材改造的救生圈,意外的获救了……
这个暑假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轻轻合上《白鲸》,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不喜欢杯具,就像阅读的过程中,我期盼着莫比·迪克的出现,但又有些害怕,因为它的出现意味着毁灭,不仅仅对于这抹香鲸之王,并且还有睿智又狂热于复仇的亚哈船长、善良冷静的斯达巴克、裴廓德号上终年风吹雨淋的捕鲸人……
有一段时间,媒体和论坛上铺天盖地充斥着对日本捕鲸船的谴责,可直到今日我才对这个行业有了模糊的了解。或者能够把它当作一部历史看,杰克·伦敦笔下记录了美国长达半个世纪的淘金热,麦尔维尔同样向我们展示了另一幅血腥的画面,只可是背景从茫茫荒原转移到了更大的一个世界——浩渺的海洋。
书中一向渲染的莫比·迪克与亚哈船长对决,是一个英雄的盛宴,而结局是早已注定的,我想到了离开南塔特时以利亚的神秘出现,我在远处看见的几个模糊的人影。费达拉被捕鲸索紧紧绑在莫比·迪克身上,作为亚哈地域之门的领港人,他很尽责,而裴廓德号的覆灭则让这个东方人的预言变成现实。我不明白是否能够将这个故事理解成人与自然之争,亚哈是个英雄,可是当复仇的念头占据他的心灵的时候,英雄却意味着毁灭;莫比·迪克也是英雄,它无意于争斗,但却在捕鲸人为荣誉而战的圈子中纠缠不休,如果是普通的一头抹香鲸,也许它能够在海洋中颐养天年,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错的是人,亚哈船长的第三次追击激怒了它,激怒了从来与世无争的自然,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是不会留情面的。
国家地理上一期关于澳洲考拉的节目,因为考拉的过渡繁殖对澳洲的森林造成了灾难,有人在争论谁之过,人类的救助固然无可厚非,但千百年来繁衍生息的生物却在人类高度发展之际频临灭绝,而人类的工业现代史,仅有短短可是300年。于是,我们开始付出高昂的代价,对其迁移、节育,谁又能断言,这样违背常理的行为不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
麦尔维尔在书中陈述了鲸类不会灭绝的理由时说到了南极和北极,可是在他谢世百年之后,人类把触角伸向了以往的禁区,抹香鲸也失去了最终的荫庇之地。当茫茫海面重归于平静时,我仿佛听到了鲨鱼频频撞击木板的声音,我伏在里面,而这是魁魁格的棺材,是人类为自我打造的归属地。远处,是那个白色的神话,莫比·迪克很安闲地浮在水面,喷水孔上插着亚哈船长的标枪,在夕阳的映照下闪闪发光……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弃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仅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可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可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只要仍然存活,一切都不重要。
这是小说《白鲸》里的一句话。看封面,这本书咖啡色的背景中,一头白鲸在巨浪中开辟道路,无数海鸥在白鲸的头顶飞过。这本书是美国著名浪漫主义小说家赫尔曼·麦尔维尔于19世纪创作的。19世纪,正是捕鲸运动风靡全球的时刻。不一样国际、不一样年龄、不一样肤色的人们为了相同的利益而聚集到了一齐,扬帆出海。而这本书的主人公亚哈船长恰恰相反,他为了除掉咬断自我一条腿,夺走上千条人命的恶魔白鲸——莫比迪克,这才出海。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鲸莫比·迪克,四处航行。最终,亚哈船长使白鲸身负重伤,白鲸也带着亚哈船长沉入了海平面下。他们的决斗,早与生死无关。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
居里夫人说:人类也需要有梦想者。歌德说:不要怀有渺小的梦想。亚哈船长最终葬身海底,这无疑是一个杯具,可是世界上最欢乐的事,莫过于为梦想而奋斗,如果一个人不明白他要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都不会是顺风。
亚哈船长更是个疯狂的人。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
亚哈船长的疯狂蛮横、魁魁格的友善勇敢、以实玛利的诚实善良以及其他船长的贪图利益,向我们道出了美与丑、善与恶、礼貌与野蛮、民主与奴役、命运与自由,这个世界的黑暗尽收眼底。字里行间的悲怆与不安,诉说着19世纪水手们甚至整个世界人民生活的艰苦,性命随时可能被海上的白色泡沫吞噬。没有民主的黑暗社会,也许下着暴风雨的黑色海洋就是最好的诠释吧。
复仇的火焰往往使人成长得最快,也会使人最堕落。《圣经》之中,天使长路西法堕落成撒旦有时因为什么?为了复仇而产生的力量和影响力是巨大的,但这股力量应当用于正途,否则造成的灾难将无法估量。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并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可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并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所以,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所以,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终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枪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可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并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校分读后感篇5
这本书,一篇一篇的短文像心灵鸡汤一样。看后很温暖、很感动、很平和。龙应台这位女作家似乎十分的与众不同,从没读过这样的散文,透过一篇篇凝聚着她在生命中不同时刻不同心态的文章,我能触碰到她丰富细腻的内涵。她的文字抚过了父母、子女的亲情,知己好友的友情,周围世界的动植物、风景……那最细腻柔软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最动人心弦的那种感觉。读起来,便连呼吸也充满了共鸣的激动。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见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这段话仿佛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一根弦。是啊,人生就是在目送里度过。当父母怀着不舍的心情目送我们时,我们的背影是否也这么绝情?当我们踏上征途时,父母在我们的身后默默凝视着我们,他们希望孩子早点回家。当我们离开很久时,或许她们还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车子启动的地方。他们的眼神里充满期盼。
这种感觉就好像糖果在喉咙里融化一样。母亲一如既往爱着我们,可她们对我们的期待和亲情,作为孩子我们又能读懂多少呢?有时觉得,可能这个故事离自己并不远,我就很可能是那个渐行渐远的背影,而父母则是追的人,也许我可以回头看看,但那该死“自尊心”又会使我说出“不必送”。我一天天在成长,也许有些难关只能自己一个人去过,未来的漫漫长路只有我独自走过。
或许书中我唯一无法体验的就是上有老下有小,夹在三代人之间的生活。常听父母抱怨,又要忙老人的事又要忙孩子的事,很烦。仔细想想,这有有什么不好呢?虽然三代人在世界观、价值观上有“代沟”,但亲情却使他们成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代人有更微妙复杂的情感,总会在伤害对方和保护对方中不断轮回。多么渴望有这样的经历,这样的经历才能使人成长!
其实书中的很多情节早已在我们的心中了,可唯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才会让人难以忘怀,看了《目送》我知道了自己的真情!
校分读后感篇6
记得一年前读这本书时,也许是因为心不够静,总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扫了一眼,而今再读时,一字一句地读,心便真实地沉浸到这充满梦幻和童稚的诗中,沉浸到这淡淡的却又似铅一样沉重的忧伤中。
最初认识到顾城,是看到他对爸爸说的一段话:“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轻时去过的西藏。我认为没有一个梦境,是睡在现代化的摩天楼里,它总是隐藏在云深雾浓处,冰山雪岭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国。”看到这段话的那一瞬,我振奋了,仿佛在布满齿轮的城市,在狭小混乱的街巷中看到一个会唱很多安静而悲壮的歌曲的灵魂抬头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听见他说:“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们的心在那最纯净的雪域,在那会盛开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达拉宫的山巅,在那最接近天国的地方。
在中考后,爸爸说要带我旅游,我便站在中国地图前,长久地看着西藏,长久地看着那块青紫色的版图,可是我放弃了这次去西藏的机会。因为我不知道,当我看到现代化的、被柏油马路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西藏时,我有没有接受幻想瞬间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过神圣,寄托了太多我的梦境。它如今现实的样子,我不愿、也没有勇气看到。或许,顾城也是这般,他一生都没有踏进西藏一步。
顾城是一个悲哀的孩子,始终没有长大。他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凝视雨云下忙于搬家的蚂蚁,在护城河里游动的蝌蚪和鱼苗,在屋檐下筑窝的燕子和觅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视人,似乎人是种令人生畏的动物。就像。他从始至终都没有学会凝视现实。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梦幻。只有在那远古的梦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云的流动。
他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一个被幻想妈妈宠坏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蜡笔在心爱的白纸上画出笨拙的自由,画下一只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画下最年轻的没有痛苦的爱情,画下未来,画下因为热爱未来而熄灭的心。他说:“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可是,他没有领到蜡笔。一个读过太多书的人,一个太过敏感而细腻的人,一个憎恶现实、与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会是整个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这爱,却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许,他也曾挣扎着想要融入现实。他曾这样写过:“我像孩子一样,紧拉住渐渐模糊的你,徒劳地要把泡影,带回现实的陆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让他接受现实,让他放弃那些从梦海深处升起的远古的梦境,对他来说,无异于毁灭。是的,在激流岛,一切还是真正地毁灭了。爱,把新鲜的死亡带来。像顾城这样透明而脆弱的生灵,无论如何都不适合整日出没于霓虹闪烁的地方,不适合在金融界赚大把大把的钱,不适合影视歌三栖,不适合政坛勾心斗角,也不适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孙满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惨烈而决绝地拒绝在锈蚀的死亡上寻找一丝生的空间,或许是他最好的选择。
我愿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溅的水滴会覆盖一切,覆盖那无法寻找的坟墓。我知道,那时,所有的草和小花,都会围拢,在灯光暗淡的一瞬,轻轻地亲吻他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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