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完书之后写读后感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能够铭记当下的感受,编辑一篇读后感可以强化同学们对书上人物的分析,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我们写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我们写读后感篇1
时间不会是记忆风化,回忆讲述了一个青春的寓言。用心录下曾经属于我们的一份青涩,不让时光将它尘封。
转山转水,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执手轻轻拨动内心的那一丝柔软,任往事微漾。想起,曾经的我们,有欢乐也有争吵,有亲密也有疏离。只能说,再低调的故事也会有倔强,再卑微的青春也曾有张扬。当千百个轮回以后,滤下的只剩彼此的遥望。就像一组永远没有交集的平行线,尽管近在咫尺,却有着一道不能跨越的鸿沟。那时,我们将思念彼此相依那一刻的美好。
曾经,我们四人形影不离,无论什么时候什么事情,都阻挡不了我们嬉笑的脚步。吃饭时,我们总喜欢推出一个人去帮着大家买饭,而集会时,我们又总是你等我我等你的拖延着时间。虽然单调,却有着另类的平凡之美,至少,我们享受其中。
都说:每一块青春的丰碑都镌刻了一生成长的脚印,每一撮成长的泥土都掩盖了一段悲伤的泪痕。有时,我们会因一句恣意的玩笑而翻脸;有时,我们会因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而生气;有时,我们会因一个长久的等待而烦闷,甚至在时间的积淀下,我们也会有莫名的远离。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班级,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私密的事情。于是,我们变得不再默契,又似乎是刻意的回避。可终究,在这一段奔跑的路上,我们有了分歧。
也许,我们依旧埋怨,可我们却骗不了自己的心,是那偶然间的一次擦肩而过,还是睡梦中那真挚的眼神,亦或是偶尔听到对方名字那一刻的触动?但结果是我们都相约选择了释然。再次见面时,一切又都回到了最初,仿佛初见时的那个夏日。
阴霾散尽,可这世间没有不散的宴席。最终,我们还是踏上了不同的道路,走向了不一样的远方。我们笑称:时间的飞逝会让我们忘却。但多少年后,站在窗口,眺望远方,任思绪随心游离,放映在眼前的还是那段青葱的岁月。当梦惊醒,留下的眼泪告诉我们,原来是如此的思念,又是那样的不舍。
曾经,想问:如何才能不再思念?又该用什么来填充那一段回忆?可现在明白,正因为重要所以我们的心才无法将它一一略去。或许我们回不去曾经,但是逝去的流年,早已烙刻在心底。“天空没有鸟儿飞翔的痕迹,但鸟儿已飞过。”
有人说: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但在青春面前,真理也变成了谬误。即使二十年以后,三十年以后,分散在世界各地,我们的手中依旧紧握着这一段幸福的回忆。这,便是青春。
我们写读后感篇2
一直想看杨绛先生的《我们仨》,但终究犹豫自己的懒惰迟迟没有完成这个计划。这两天终于看完了这本书,就随便说说自己的感受吧。
杨绛先生写的这本书,描述了平常人家的家长里短,很是朴实,虽有一些上个年代人说话的方式,却一点也不影响阅读。大多数人这样写,都容易流于流水账。然而,杨绛先生写的,却非常的温暖,让我们似乎看到了杨绛先生一家温暖、充满爱的生活场景。每一个字,都充满了她对丈夫和女儿深深的爱和思念。这大概就是大师的文字功底吧!
刚开始读前两章时,我还以为这是一部科幻小说,文中的主人公似乎能够在梦里看见很远很远的地方发生的事情,我还奇怪着,这难道是有特异功能吗?文章在开头说,她的丈夫给他一个万里长征的梦,我还猜测过这难道是梦中梦吗?他将她丈夫的去世做了一个绵长绵长的梦,而在这梦中又梦见了她女儿的去世。读完第三章才明白,原来这不是梦,之所以梦见女儿,其实不过他每晚都会与女儿通电话而已,而所谓的客栈船只,其实就是病房和家的代名词。我想钱钟书先生真的做到了,尽可能长的去陪伴杨绛先生,尽可能长的去减缓杨绛先生的痛苦。我惊讶于他们之间感情的长度,从他们相见的第一面开始,一直到他们老去,感情从未减淡。我一方面很羡慕这样的感情,另一方面又觉得现在的生活中这样的感情怕是可遇不可求了。
文章中的钱钟书先生体现的更多的是他可爱的一面,或许之前我所认识的钱钟书先生是博学的,为祖国作出了重大贡献的。而在杨绛先生的书中,看到的他却是在爱妻面前,孩子气的丈夫的形象,以及在女儿面前哥们儿的形象。他们这一生中也遭遇了起起伏伏,他们更加明白陪伴的重要,并且也为此不断努力,尽可能的多多陪伴彼此。在这里我并不想说他们为祖国做出了什么,因为这本书中我感受到的更多的是他们的爱情。
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件事,我就去查了查杨绛先生是什么时候去世的。杨绛先生20xx年去世,钱钟书先生1998年,他们的女儿钱瑗1997年。我的第一反应是,剩下的16年她是怎么过的。不过,我又很快反应了过来,她并不是一个依附于家庭的女人,她是一个相当独立的新时代女性,她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追求,她要将自己过的精彩才算不辜负钱老先生对她的期望吧,更是不辜负自己。
不要抱怨生活,充满对生活费期待,知足常乐,做好自己,一切不顺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好的!
写的很乱,基本上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了,希望以后写会更有文采和逻辑了吧。
我们写读后感篇3
真的好久没有这样一口气看完书了,最近印象最深的读一本书是给儿子读《我要做好孩子》当时读到兴起的时候,觉得书真的写的挺好的,于是乎娃睡着后我硬是一口气把这本书给看完了才睡觉,大概到将近二点吧。可是这已经应该是在娃读一年级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可如今娃已经读四年级了。读书的热情已然退去。时间真是过的太快了,也太无情了。竟然早上听975上说小天后孙燕姿的歌,竟然说是16年前的事情了,可是感觉这首歌好像就是我昨天才听过一样,太震惊了。我竟然到这个年纪了。这时想起这话,你没有进步那就是在退步。如今再回过头来看时,真是这样。还是来说说我看过这个书的读后感吧。
年轻就是资本。我也年轻过,我也曾经有过这个资本。可是好像没有好好利用过这个资本。后悔也没有用了。好像已经越来越没有逻辑了。当年,家境平寒,人也单纯,又没见识,就在那么一个小城镇,一心只想着要好好读书,只有考到大学,才能不像其他成绩不好的小孩那样到广州打工,才能走出这个贫困的小乡村。那时真的脑子里面啥也没想,天天早上六点不到起床,晚上近十点才回到家。也没有人接送,路上也只有昏暗的小路灯,路上还害怕碰到小流氓,每天都诚惶诚恐的。好像也就是天赋不够,要不就是老师没有那么有水平,听不懂的就这样糊弄过去,自己虽然也会去看书,可是不懂的还是不懂,考试永远都是靠运气。现在想来真的很傻啊。第一次高考还没有考好,只能再次复读。还好老妈英明,在我要复读的时候没有给我难看,而是给我支持。只是我好像还是不够争气,一切都是按照自己的简单思路走下去的,选了一个这么不入流的大学来读,同时又选了一个这么不畅销的专业。路就这样走着,走着,一直走到现在,还是只是在开始的路上慢慢走着。只是身上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而没有尽到更多的为人女责任。
小说的主人公是生活在一个家境殷实的家庭,所以很多时候考虑问题都可以只从自身的角度去做决定,不像那时的我,很多时候都要顾左顾右。
希望即将开始的新生活能给我注入生活更多的精彩。真的,感觉最近提出辞职后的心情真的还不错,对未来还有些许的期待,这种有期待的状态还是不错的。不像在现在这个岗位,我感觉好像就算你再有劲,再厉害,好像都没有用。
我们写读后感篇4
我们都爱科学,科学不但是反映自然、社会等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而且是国家和人类发展的强大力量。
当我还在孩提的时候,就听老师讲“科学”二字,那时不懂其含义,只知道不能吮手指,因为手脏有小虫子,吃进肚子要打针服药。当我迈进小学门槛以后,初步认识了一些伟大的科学家,如伽利略、爱因斯坦、钱学森……那时,我心中萌生了对科学家的崇敬和学科学的愿望。如今,我是八年级学生了,乘上“探索号”巨轮,航行在科学知识的海洋里:从生物、动物到植物,从太阳系、银河系到无垠的宇宙,我们在学习实验与观察中发现真理。
科学是无穷无尽的,对于我们来说,科学就像是一个比宇宙大好多倍的海洋,我们就是在里面生活的小鱼,虽然今天自由自在地游着。可是明天,水里没了氧气,必须要换到另一个地方去,这样换来换去,这个海洋就会被我们污染了,到了这时候,就要寻找另一片海洋了。这也就是我们所寻找的新科学,只有不断更新、探索,才会有更美好的生活。
我不但爱寻找科学,而且爱用自己的双手做科学制作。平时,每当我心血来潮的时候,就会做小制作。每次做小制作我总会遇到一些麻烦。我就会自己慢慢地摸索,找方法解决。当你靠自己的能力完成工作时,总会让你感到开心、快乐,使你不知不觉的爱上科学。
这就是科学的魅力所在,这就是科学的灵魂所在,这就是科学的给人带来的'无穷乐趣,因此,我们要科学、爱科学、探索科学,把科学展示出来。但怎样才能做到呢?科学家告诉我们,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也是激发探索奥妙的主要动机;而最能满足这种强烈欲望的方法是要勇于问为什么,勇于尝试、创新勇于推翻前人的话、结论,而最终得到的就是自己的成果。例如,伽利略,哥白尼等人,他们不顾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反对,勇敢地指出前人错误的论点。通过亲身实践,做实验,证明了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换来的是自己的成功。
科学造福人类,科学造福未来。我们作为祖国建设事业的接班人,科学的未来就在我们身上,任重而道远。我们吮吸着南湖水,牢记师长的谆谆教诲,探索知识,苦读寒窗。“让我们站在科学巨人们的肩上,揭开更多的科学之谜,创造更灿烂的科技文明!”
我们写读后感篇5
读杨绛《我们仨走到人生边上》,我被作者真挚的情感所感动。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场景历历在目。他们三人作为高等知识分子,有着悲天悯人的情怀,有着正常人的生活与喜怒哀乐。中国知识分子“不忮不求”与世无争孜孜以求的严谨治学精神在他们身上体现的很浓厚。
钱钟书是我最钟爱最尊敬的大知识分子。我把他所有的作品都买下来了,有空的时候就读一读。虽然有些读起来比较费事,但我还是很乐意去翻一翻的。记得当时的《管锥篇》是我30岁生日时,我让妻子给我买的礼物,至今还在书架上整齐的码放着。我很惊诧于他读书的广博与驳杂,中外知识与思想在他那里互通有无,信手拈来,全无丝毫的别扭与不适。以后,凡是有关钱钟书的传记、逸事我都爱看,并且做了很多笔记。我想走近他,看看他是怎样读书、治学的。我的书架上还有《钱钟书与西学》、《钱钟书传》等。因为喜欢钱老,自然“爱屋及乌”:喜欢他的夫人杨绛的作品。
杨绛老先生怀着深深的眷恋,回味着他们一家的幸福生活。在《我们仨》里,作者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齐,相守在一齐,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钟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十分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此刻我们三个失散了。往者不可留,逝者还可追;剩下的这个我,再也找不到他们了。我只能把我们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相聚。”其诚挚真切的情感及其单纯朴素与世无争的书香生活令人感动和艳羡。
我们写读后感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的狗,被父母抛弃以后,另寻他主,结果很多人都厌弃它,后来它被一名名为阿炯的盲童收养了,才起名为迪克。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阿炯失去了他那把破竹椅。迪克火冒三丈,把录音机给毁了。之后,他们两个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的旅程。他们要穿越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可他们帮助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读到这里我想,一个盲人,如果可以穿越雪山死林,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奇迹。迪克在死林中咬死了红娜,迪克很懊悔,但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不可违背主人的命令!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它可以为了小主人“大义灭亲”,那就是因为它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不应该以貌取人;不应该靠眼力判断是非。我们应该看别人的品格是好是坏;应该用心去感受世界,判断是非。
我们写读后感篇7
“世界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玻璃脆”书中如是说,那么他们仨从女儿钱瑗出生到死去这六十年,一直饱有的这份亲情还算坚牢吧,按一辈子的长度来计算的话。钱锺书和杨绛堪称夫妻模范,钱对杨的那番“遇见她之前没想过结婚,娶了她不后悔,再也不想其他人”深情,真是soul mate啊。
以上为昨日晚上所写,写不下去,今天中午继续。
其实我最佩服最喜欢的是他们那种对名利淡然的心态,在他们心里只有自己钟爱的文学和自己珍惜的家庭。钱说:“有名气就是多些不相知的人"。他们希望有几个知己,不求有名有声。这是多么高尚的境界啊。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又岂能达到这境界呢,别人是天才,是精英,不求闻达可已闻达,我们呢,庸碌小辈,拼命挣扎。换句话说,他已经获得了就不在乎,(当然也有可能在他没获得之前也不在乎),我们连获得这份殊荣的门都看不到。
我想起浮夸的歌词,想起里面那个小人物的用大动作来博人们关注,怕被遗忘就用浮夸的表演来放大自己,未尝成功就用十倍的苦心去做突出的那个。特别是在北京这个地方,特别是在20岁这个年纪,脑袋里的幻想,心胸的壮志,被现实中的默默无闻强烈的压抑着。这种感觉你知道吧,好不甘心,觉得自己明明应该活在光芒之下,享受别人的膜拜,前程似锦,指点江山,可是,真的有一千万个可是。所以真的会那样去做——其实怕被忘记,才放大来演吧。
或许年轻人本该就迷茫的吧。在你20岁这个年纪,你凭什么去拥有别人打拼十年二十年换来的成绩,你凭什么众星拱月做人群中的核心,你凭什么要求别人给你机会要求别人认可你。这个你指的是我,相比去冲去闯,我似乎更多在自怨自艾。恨自己对自己狠不下心来。
说回他们仨,都是书虫,我觉得做书虫书痴是件很酷的事情,嗜书如命,很棒的夸赞。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喜欢读书,是什么样的心态,至于我自己,我挺享受看书的,说的肉麻点,看书的时候我觉得那种获取知识的欲望在驱动我,在获取知识之后的那种满足感又奇妙无比,我看的书越多我会发现我要看的书越多,发觉自己看的书是那么的少,世界是那么广袤,恨不得将全世界的好书都看完。很多人将读书的动机归为能增长见识和智慧云云的,我觉得不然,那只是结果,我的动机就是我喜欢读书,我喜欢处于那种状态,就像喜欢打球喜欢旅行喜欢逛街什么之类的正常爱好一样,而获得智慧知识那只是结果,顺其自然的结果,不必去强求的结果。只有发自内心的喜欢,才能一直读下去。
我们写读后感篇8
通过《围城》,钱钟书成为我最为喜欢的作家之一。其实作家这个称呼放在钱钟书身上显得太没有分量。由于他的原因,我读了杨绛的《我们仨》,讲述钱钟书一家三口的故事。这本书像一位慈祥的老人给你讲述一个普通、温情的故事一样,用毫不华丽的语言娓娓道来。就是这本书,让我喜欢上杨绛和钱钟书夫妇。
钱钟书夫妇的婚姻被一直都被视为美好婚姻的典范和楷模。钱钟书先生对杨绛女士有这样一段评价,后来被视为理想婚姻的典范:
1、在遇到她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的事情。
2、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从未后悔过作她的妻子。
3、也从未想过娶别的女人。
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如此完美,什么样的婚姻才能如此琴瑟和谐,让我用瘦狐狸的理论分析分析。
1、钱钟书、杨绛夫妇人生观、价值观高度一致
杨绛说:“我们仨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他们夫妇二者懂得英、法、意等多国语言,翻译众多文学著作,他们一生不追求功名利禄,只求得安心、专心的做做学问。在人生观、价值观上高度一致。他们是同一类型的人,他们想成为同一类型的人。
2、两人互相包容对方
在生活中,两个人互相包容对方。钱钟书是一个学问上的巨人,生活上的侏儒。
杨绛怀孕住院那段时间,钱钟书只能一个人过日子。他每次到产院探望的时候,经常苦着脸和杨绛说他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把台灯打翻了,也束手无策,书里面还有一段说1972年的(钱钟书当时应该62岁左右)是钱钟书生平第一次划火柴。不知道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像杨绛那样如此包容这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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