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避免写心得体会的时候出现头脑不清的情况,想要加强自己的写作能力,我们就必须经常写心得体会,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学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学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篇1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而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如何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不懂法律,因而走错了路,让自己后悔一生。由此可见,知法、懂法多么重要。它就如同一块路标指引你走向光明的大道,并越走越辉煌。
今天,为了让全体学生知法、懂法,学校特此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来给我们演讲的是晋原镇公安局的一句警察。他告诉我们,现如今的社会,是以法律来治国。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而现在的我们,就像是祖国的花朵一样,娇嫩而又脆弱,一不禁意间,天真和无知就让我误入歧途。因此,我们要遵守社会的规则。遇到困难、危险,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很多未成年人都受不了外界的诱惑,开始与外界青年结交,然后再被青年带坏,这是他们变坏的最大原因。
还记得曾看过一个新闻。一个少年在学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后来因长期和校外不良青年交往,最终成为一个处处遭人骂的小偷。一次,偷东西没有逃掉,被抓到了警察局,在他的脸上却没一丝的害怕和后悔,而他还天真地问了警察一句:“叔叔,是不是我把钱还给别人,就可以把我放了?那快把我放了吧,我马上把钱还给别人!”是不是觉得很可笑?而这就是不懂法律的可怕。有时,连自己已触犯了法规都不知道,而在向歧途越行越远,直到自己的错已无法挽回。
想到这儿,不禁打了个寒颤,原来,法律对于我们这么重要。法律就像一个盾牌,让我们免受伤害;法律就像一个路标,指引我们走向正确的大道;法律就像一缕阳光,让我们温暖成长……
这次的法制教育讲座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让自己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让自己在法律的天空下茁壮成长!
学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篇2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 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 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 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 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 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学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篇3
学校邀请了县关工委的同志给全校的教职工进行了一场法律讲座。听了关工委的同志讲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教师如何上好一节法制课》、和《教师在法律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后,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从小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为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作为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深入理解心得教育思想,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思想教育能力。在教育学生时要做到:诚心、热心、关心、耐心和爱心。不简单粗暴地训斥学生,不体罚学生。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提高法制教育能力,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发式方法,把法制教育寓于教育教学之中,在新课程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教师若能把法制教育的方法、时机掌握恰当,运用灵活,对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抵制精神污染,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法制教育不是一朝一夕和几堂课就能解决的事情,它需要家长的配合,更期待着社会风气的好转和我们教师能始终不渝的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之中。
学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篇4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
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近一段,作为一名普通的审计人员,我通过对社会主义相关法制体系核心读物的学习,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审计工作,就是审计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在各项社会建设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审计人员,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把审计工作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把审计工作的免疫系统功能发挥出来,要切实的为解决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审计工作,也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审计工作要有大局观,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主义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做好审计工作必须要切实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具体的审计工作安排中体现党的工作重点,要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要根据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情况向党提供好的决策依据。
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个审计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在审计监督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
我们在单位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安全生产法》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篇5
近日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我们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师法》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就此谈一谈学习的体会: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作为一个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作为一个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
二、热爱本职工作,尽业乐教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我想这是人们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伟大和无私。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篇6
召开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是我校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5月18日下午,我校邀请了莎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努尔买买提江同志。他来我校为部分师生作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讲座。在讲座过程中,努尔买买提江同志为了进一步深化学生们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他利用宣传板报,以提问学生,奖励学生等方式,有趣地讲解交通安全法制知识,提高学生们学习对交通安全法制知识的热情和兴趣,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教育氛围,圆满完成了本次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讲座。
我们高一年级政教组长在致辞中讲到:召开安全法制教育讲座,是我校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督查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了交通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处理办法,督查小组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为了使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深入每一个学生的心里,学校利用板报、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开展主题队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主题道德实践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教育氛围。在全体老师和同学的共同努力下,在过去的一年里,确保了无一例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全体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继续实行教干、教师值班制度,提前到岗,对学生的课间活动、重点安全部位进行督查,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付出很大的努力。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法制方面的教育情况,到学校外围看一看,了解学校周边的交通法制环境,如发现问题,立即向上报告,及时整改,为附小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尽一点力。
活动意义: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在于防范。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短短的一个小时的讲座,师生们受益匪浅,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增强了师生们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