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最重要的还是感与读的结合,篇幅长短是最不需要关注的,书籍中有很多值得我们记录的地方,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强化人们对名著知识的了解,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好书读后感1000字优质7篇,供大家参考。
好书读后感1000字篇1
?史记》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它“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这部作品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语言简练朴素,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记载了历代帝王诸侯和人臣的言行事迹与时代兴亡礼法制度。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日夜为治理水患而奔波,可以看出他心地善良,舍己为人,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
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大禹的无私奉献和兢兢业业。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臣的忠诚、善良、正义,痛恨佞臣的不忠不义,阴险狡诈。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刘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阅读这些故事不仅可以丰富自己的史学知识,还能让以后历代人民以史为鉴,汲取先贤的智慧,从中感受古人的经验和智慧。
?史记》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好书读后感1000字篇2
在那个时候,有个边城小镇——茶峒,翠翠就在这充满田园风情的小镇上跟着爷爷来回撑船,被时光滋润成了水灵灵的大姑娘。自古英雄爱美人,我想,故事从还没发生就已经书写好了结局吧——船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都喜欢上了翠翠,而翠翠却只心仪傩送。命运多舛,天保因知晓翠翠心意而精神恍惚在出海时遇难。傩送和翠翠的爱情因为哥哥的不幸而曳然而止。故事的最后,爷爷死了,傩送走了,只留下仍在渡口孤苦伶仃的翠翠,也不知道傩送会不会回来。
看得出来,他们间是有爱情的,每一份感情都被细细地铺展到记忆里每一个细节。天保的爱是沉稳的。“官方说媒”不通就用最原始的方法——唱山歌。但他对爱情又有纯洁的心性,答应与弟弟公平竞争,轮流唱山歌,翠翠应了谁,便是谁。即使明知这是傩送强项,却仍旧坚持,也许他从心底里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借口成全弟弟吧!对于傩送我更觉惋惜。他和翠翠是真真两情相悦。那年端午,翠翠在河边等爷爷,却等来了他,这注定是个美丽的错误。翠翠为了傩送变得敏感羞涩,傩送更是“宁要那摆渡的船,也不要磨坊”但事情还是变得不完整了,哥哥的死,无疑是给两人添了一层捅不破的膜。傩送有着一颗爱翠翠的心却不得不面对自家大哥的死。这样善良的少年也还是逃不过命运编织的牢笼,逃避是他对生活做出的唯一应答。
突然想起几米的《森林唱游》里说的“我遇到了所有不平凡,却遇不到平凡的你”如此说来,翠翠是幸运的,她得到两个不平凡少年的爱,可同时,她也是不幸的,她并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相伴终老,反而亲眼看见了他们的悲剧,这注定要让她此生孑然一身。
他们终究是孩子,爱也是那么纯洁令人怜惜。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里有过这样一段爱,可谁能说错在谁?做伴侣少点缘分,这就是原因。翠翠还是个孩子,一直以来她所接触的人和事并没有教她如何爱,所以在她如花的年龄,两位少年的爱让她无措,她心目中丰神俊朗般的人物更带给她青春期特有的欣喜。相对于《巴黎圣母院》中费罗洛对爱斯梅拉达那疯狂的、近乎毁灭的畸爱,翠翠所遇到的感情像涓涓流水般,平凡不失情调,简单不失意蕴。正是因为结局的悲惨,越发使人深刻。
安徒生对于爱情,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对不起,我的爱在童话里。”这不是童话,所以没王子和公主的浪漫情节。翠翠的爱情说到底还是一场悲剧,但她并不悲哀。小城里的故事演绎出了大爱。
世事沧桑,人海茫茫,只有爱,亘古不变,就像蔓延向远方的斑驳铁轨,隽永深长。
好书读后感1000字篇3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静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收获。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大家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大家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备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有哪些好处就是,它不仅仅是为了取得大家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进步、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大家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点性格特征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点,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一直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运势不可防止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青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我的国家,热爱自我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男女朋友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生活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哪种环境之中呢?大家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海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所有,都在哈姆雷特年青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觉得人间可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部分已经为王子年青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原因。
伴随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付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去世了男女朋友的爸爸;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妈妈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去世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我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生活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拥有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付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权势,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一直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所以,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年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好书读后感1000字篇4
在这个暑假,我做了许多有趣的事,也读了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如《战马》、《可怕的科学——杀人疾病全记录》、《草房子》、《稻草人》······在我读的这些书里,我觉得最好看又最实用的就是《软装设计师手册了》。
这本书讲的是室内装修,利用多层次的复杂造型和五颜六色的花纹让房间变得更加美观。就是在装修后利用易更换位置的装饰物与家具,使空间变得丰富起来,更方便人们的使用。
将最新的软装设计理论,需遵循的色彩、形式原则,常用的设计元素组合,设计出室内的环境。书房应装修得清新干净一点,制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房间则用红、黄、粉等温暖的颜色,再配上点白色,显得温馨又可爱。
这本书讲到了古朴优雅的中国风,自由闲适的地中海风格,富丽堂皇的欧式装修,清新田园风,经典东南亚风格,时尚前卫风,简约装修与禅意日式风格。其中,我最喜欢清新田园风和时尚现代前卫风了!
清新田园风力求表现悠闲、舒适、自然的田园生活情趣。在田园风格里,粗糙和破损是被允许的,并且只有这样才更接近自然。法式与英式田园风都是以色彩明丽,多用曲线花纹搭配的;美式与韩式则寻求淡雅、朴实的特点,并且以直线为多;中式田园风只用天热材料装饰。
因为我们买了一套新房子,要装修,所以我和爸爸妈妈去“尚品宅配”看软装家具。那里看上去很小,可一条通道到尽头时又会跑出另一个空间,十分有趣。那里还设计了很多“榻榻米”房间,床下有很多大小不一的柜子,躲在那儿谁都找不到。
设计师根据我的房间做出了两个方案,我比较喜欢第二个设计。因为第二个方案设计的是床靠窗户,我比较喜欢睡觉时看外面;床的左边是书桌,白天可以用来学习,晚上可以当床头柜;衣柜连着门,上面有许多格子,能放很多东西。我的房间是桃红色的,感觉很是温馨。
客厅的家具我们又到“红苹果家具”购买的,那里的样板房和“尚品宅配”差不多,都是现代风格。我们买了黑白相间的电视柜与茶几,灰色的沙发和可变换颜色的灯。我们之前在“尚品宅配”看过一个吧台式玄关柜,就一直心心念念,于是在这里也订购了一个吧台柜。
除了学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设计方式,我还懂得了色彩搭配。软装配色需起到衬托主色的作用,加些其他的色彩作点缀。冷色是收缩色,也是后退色;暖色则是膨胀色和前进色。灯光的色彩对环境也有改变,冷色较凉,暖色较热。
我们现在的房子已经住了六年,墙面与家具也有许多破损。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布艺家具不能长时间暴晒,也不能紧贴墙壁;墙上如被涂上颜色,可用橡皮擦掉;南方梅雨季节较长,墙壁容易受潮,可以买些炭包或茶叶包防潮。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生活常识,也让我知道了怎样搭配家具更美观,这真是一本好书!
好书读后感1000字篇5
有一本书恰似一首美妙的乐曲,即使收尾了了,记忆中仍久久地萦绕着它的悠扬,挥之不去。《简·爱》就是这样一支曲。
简很小的时候就父母双亡,她寄居在舅舅家,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一个半慈善性的学校——劳渥德学校尽管学校的生活十分艰苦,但总的说来,在经历了在姨妈家的痛苦日子之后,这倒使她感到开心。简得到了一位名叫坦普尔老师和同学海伦的友善帮助,功课学得很快。一场时疫夺导致上级对该校情况进行一番调查,以及随之而来的某些改善。18岁后,她离开校园,来到桑恩费尔德庄园当家教并认识了以后的丈夫——罗契斯特先生
?简·爱》这个故事的确让人感到一丝温馥和慰籍,让人明白真正的爱是。那些从小生活在物资充裕、被爱包围的独生子女们,也能领略简的自尊、自强、自立、平和宽容和充满怜悯爱心的精神世界。
简,一个坚强的女孩;简,一个善良的女孩;简,一个坚守原则的女孩;简,一个有尊严的女孩。即使一无所有,也要牢牢的保护自己内心的城堡。她的心,就像一杯用玻璃杯盛的、干净的水,虽然只是一杯人人都能看透,连沙子也能随意落进的水,但,能给人一种不同的感觉,因为,什么都无法把它污染,杂质都会沉底,拥有的,只有纯洁。
书中的简就是生活夏洛蒂·勃朗特的缩影,就像书中写的——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对我来说,人生太短暂,没有时间去怨恨。”
好书读后感1000字篇6
两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坏脾气仙女,一群变成人的守护者,一只神奇的青鸟,一个充满戏剧性的童话:
这是一个穷苦的樵夫家,这两个孩子便是勇敢的蒂蒂尔与她的妹妹米蒂尔他们望着邻家的富人家 ,眼里除了羡慕还是羡慕,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时,拌成老婆婆的仙女来到他们的身边,带他们开启了寻找青鸟的奇幻旅程。
仙女送给了蒂蒂尔一个镶着宝石的绿帽子,他刚碰了一下那颗宝石,家具竟然变成了新的,“老婆婆”也变成了留有一头金头发,蓝眼睛的仙女,家里多了一些熟悉而又陌生的人,他们都有自己忠实的爱犬蒂鲁,优雅的猫蒂勒脱,变成小精灵的12个时辰 ,胖乎乎的面包先生与牛奶姑娘,他们都在为自己变成人类而感到惊喜。
在仙女的城堡里换衣服时,蒂勒脱保持她那对人类不满的态度,在集体中拉帮结派,告诉大家青鸟找到了后大家都会死,还说光神也在人类那一方,也是敌人,直到仙女来了,蒂勒脱才停下。
第一站,仙女让蒂蒂尔去回忆国找自己逝去的爷爷奶奶拿到了青鸟,当蒂蒂尔为自己得来全不费工夫的青鸟而感到自豪,离开的时侯,他们突然看到自己手中的青鸟变成了黑鸟,从而陷入无限的自责中,光神的开导后他们才继续前进。
在光神的指引下,他们又走访了夜宫和幸福园,历经了艰险之后来到了未来国。
映入眼前的是一片的天青色,青色的石阶,青色的花,青色的草,还有一群大大小小的青孩子。
这些青孩子是还没有出生的新生命,他们在未来国里研究着带去以后的世界什么。有人发明了比西瓜还大的苹果,一串“梨”,还有大大小小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
过了一会儿,从大门里走出来一个瘦瘦的高个子老头—他就是时间。如人们所想,时间就是一位苍老的长者,他脸上布满皱纹,留着花白的胡须,一手执着镰刀,一手拿着沙漏。
时间发现了他们他大步流星的朝蒂蒂尔他们走去,蒂蒂尔抱着光神在未来国里找到的青鸟逃走了,却想起他在刚才无比惊慌中张开了双臂,青鸟也瞬间隐没在无际的蓝天之中,就这样蒂蒂尔再一次与青鸟失之交臂了。
为了寻找青鸟,蒂蒂尔一行人又先后来到了光之殿堂,森林与墓地,可是还是没有找到青鸟。
最终他们同伙伴们告别回了家,这时邻居柏林考脱太太来借火种,并请求蒂蒂尔把他的鸟送给她生病的女儿,蒂蒂尔答应把鸟送给她,却意外发现这只鸟就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的青鸟,柏林考托太太的女儿得到青鸟后立刻痊愈了,可此时亲鸟却飞走了。
虽然说到头来青鸟还是飞走了,但却给蒂蒂尔和米蒂尔留下了不一般的梦幻经历,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乐观又善良的小男孩儿蒂蒂尔,又告诉我们幸福不是占有而是体会。
好书读后感1000字篇7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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