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让我们在读后感中产生了共鸣和感受,读完这本书,我们不禁涌现出许多读后感,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马和驴的读后感1000字通用7篇,感谢您的参阅。
马和驴的读后感1000字篇1
阳光射在门前的榕树下,投下斑驳的树影。屋外热浪阵阵,蝉声轰鸣。
蟪蛄(蝉)知盛夏之乐,而不知人之乐,我调侃着。
在我们印象的寓言故事中,蝉只是一个自命清高的伪君子。
但在《昆虫记》的“蝉出地洞”一文中,蝉变得机智,勤劳,是伟大的工程师。蝉的幼虫为了搭建一个蜕壳前的住所,可谓煞费苦心。
蝉的幼虫在向前挖掘时,用尿液把粉状泥土浇湿,使之成为糊状,并立刻用身子把糊状泥压贴在洞壁上。这时有弹性的泥土便糊在了原先干燥的土上,形成泥浆,渗进粗糙的泥土缝隙中。拌得最稀的泥浆渗透到最里层,剩下的则被幼虫再次挤压,堆积,涂在空余的缝隙中。这样一来,坑道便畅通无阻了,一点浮土都没有了。这就是为什么蝉的幼虫挖出的两百立方厘米的土全都消失不见了,因为已被就地和成了泥浆,比原先的没被钻透的泥土更瓷实,更匀称。
这是法布尔观察的昆虫。
在十九、二十世纪的法国,当许多作家正研究浪漫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存在主义时,他只是待在自己的实验室中,认真地观察这些小虫子。他的那股钻劲,韧劲,孜孜不倦,简直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他笔下的那些昆虫,就连一般人讨厌的蜣螂,也都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妙趣横生。
那么,他为什么沉迷研究昆虫呢?
前不久的美术课上,我看了意大利画家莫兰迪的作品。他生于19世纪末,一直没结婚,和3个独身的妹妹生活在一起,鲜少外出,甚至很少和人交往。在喧嚣的二十世纪,当其他的画家都沉迷于各种画派,各种主义的时候,他只是安静地待在老家博洛尼亚,静静地画着自己家的静物和窗外的风景。他一辈子几乎只画这些东西。博洛尼亚郊外的一些山,一些树,一些花,还有家里的一些瓶瓶罐罐,那些他看了几千遍,画了几千遍的静物。
我问我的老师:“他是怎么做到一直耐心地重复画这些东西呢?”老师思忖了一会儿。说:“他真得相信这些瓶瓶罐罐里有整个宇宙。”
他还说,当你花成千上万个小时观察某个东西,描绘某个东西时,你就会越来越接近这个事物的真实。
这时,我也明白了,法布尔为什么要观察昆虫。因为这样才能限度地逼近一只昆虫的真实。
认真做平凡的事,就像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一样;认真过短暂世俗的生活,就仿佛面对千秋万代一样。
蝉是如何蜕皮的?螳螂是怎样捕食的?金步甲的婚礼是什么样子的?大孔雀蝶是如何选择配偶的?正是这些细节,构成了大自然的本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也因此丰富了成千上万倍。
要说法布尔为什么要研究昆虫,就是为了在节奏太快的生活中放松下来。在做完美实验抬起头的片刻,发现这个世界又清晰了一点。他用一生的时间说明了一个道理,人只要全力以赴地钻研某个问题,就会限度逼近它的真实。
马和驴的读后感1000字篇2
初读《乡土中国》,只觉其学术性极强,晦涩难懂;再读,却觉其中思绪百味,值得细细琢磨。
时光荏苒,日月换天,岁月变迁,这时代日新月异,变化得很快。乡土便与这高新时代格格不入它是一个慢热的名词。
但,华夏儿女生于拥有着五千载记忆的泱泱大国,乡土于我们而言是陌生又熟悉的。曾经的乡土情结被古人真切地刻在骨头上,尤为铭心。因此,炎黄子孙的血液里流淌着乡土的图腾。
所以我们为何安土重迁?为何聚族而居?又为何讲究叶落归根?
这便不言而喻了。
道乡土定首想土气、不讲究,乡下人。可城里人所鄙夷的土壤,是乡下人赖于生存的命根。城市被科技困住了,被钢筋混凝土包裹了,在没有土的世界里,对土的深恋便被深深封印了。或许只有靠土谋生,在其上播种、施肥、除草、收获的人才懂得土的可贵。土是从骨子里长出来的。
乡土,土,有时是被寄予思念的。这土潮湿或干燥,但不变的是永远微腥的土气,萦绕鼻尖,撩动心里最细的那根弦。土也是一剂良药,给思乡的游子慰藉。农村人背井离乡,包裹深处,是纸包的一捧土。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来: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另一种则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在中国乡土社区里的单位是村落,在村落里生活的人有与生俱来的熟悉和相互信任。这同样是土气的特色。以土为生的人,扎根于同一片土地,人与人之间便有了这无缘由的信任。这带着土气意味的信任与陌生人是无法行通的,流转到现代社会,更是让人难以接受。背离乡土的人在心中竖起高墙,隔离了伤害,也禁锢了自己。可实际上,人们内心深处的乡土情结,仍会让人保留着对他人一些无缘由的信任和善意。
稳定这乡土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乡土社会中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充分了解的,却是生理上的差别。永远划分着人们生理差别的是性别。乡土社会还是一个排斥私情的社群,男女间关系必须有别仿佛是一种安排。为了保护和维持乡土的稳定,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男女之间不需要有感情,恋爱需要禁止,沟通并非必需,更不必追求心灵上的契合。所谓男女授受不亲,就是强调男女有别,从而守护乡土社会秩序的稳固有序。
现如今男女间的隔阂似乎少了。男女有别这一根深蒂固的观念在现代社中被逐渐剥离。但两性交往中,因冲动带来的破坏仍值得我们警惕和引以为戒。
乡土并不是中国的全部,但乡土本色并不会被时代浪潮淹没。
马和驴的读后感1000字篇3
这个夏天我阅读了《巴黎圣母院》,作者维克多·雨果是法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领袖。作者用对比的手法生地的刻画了人物的主要形象特点。读完这篇小说让我明白了人性的善与恶,丑与美。
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法国,卡西莫多,故事的主人公,他天生是独眼,驼背,瘸腿。世人都把他当做怪物,但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弗罗洛把他收养了,看到这我本以为弗罗洛是个善良的人,我还以为卡西莫多会幸福的生活下去,但在他当上圣母院的敲钟人后,却被钟声震裂他的耳膜,变成了聋子,他喜欢的东西伤害了他,我不知道这是否在暗示他与他的养父弗罗洛的关系,毕竟卡西莫多对所有人都怀有恶意和仇恨,但只对克洛德-弗洛罗例外,他对弗罗洛的爱甚至超过了任何猫猫狗狗对主人的爱
弗罗洛,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表面上道貌岸然实则阴险毒辣,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念不择手段。这就是文章中的“恶”为什么这么评价他,这要从女主的出现说起。
女主名为爱斯梅拉达,是个吉普赛女郎,文章中“善与美”的化身,她靠着自己和山羊加利四处卖艺为生,她可以牺牲自己的幸福生活来搭救一个从未谋面的人(格兰古瓦),答应让格兰古瓦当她丈夫,最后格兰古瓦却为了自己而放弃爱斯梅拉达让她身处险境,看到这不禁让我产生对爱斯梅拉达的怜悯和对格兰古瓦的厌恶,而弗罗洛因为得不到她的爱便想置他于死地。
起先弗罗洛让卡西莫多劫持爱斯梅拉达,但被御前侍卫队长弗比斯所救,卡西莫多被捉住,也因此女郎爱上了弗比斯。后来卡西莫多被带上广场示众,弗罗洛并没有出面解救卡西莫多,而善良的女郎给他送来水,这使卡西莫多感激涕零,可能是因为出来没有人对他这样过。弗罗洛因为嫉妒刺死了弗比斯并嫁祸给女郎。
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被法院判刑要送上绞刑场,在临刑的时候。善良的卡西莫多救下了爱斯梅拉达,带到巴黎圣母院避难,但这并没有什么用,邪恶的弗罗洛最终还是将可怜的爱斯梅拉达绞刑台。
善良、美丽的爱斯梅拉达抵不过邪恶,黑暗势力的摧残。卡西莫多虽然丑陋但内心善良,他深爱着纯真的爱斯梅拉达,面对现在贪婪,虚伪曾经十分重视爱戴的养父,可见他内心的矛盾,邪恶终究抵不过正义,卡西莫多最终选择亲手结束弗罗洛罪恶的生命,并死在了爱斯梅拉达身边,当人们再次发现他们时只剩下他们拥抱的骷髅。
读完《巴黎圣母院》让我记忆深刻,人性终究有善恶,人总不是完美的有的人丑陋无比,有的人美诺天仙,而真正的美并不是看表面的,要学会发掘人的内在美。
人心叵测,难以猜想,用眼睛去看待这个世界,不如用心去看待。
马和驴的读后感1000字篇4
要回头写读后感时,我觉得很不容易。因为全书收录的这些家书,可谓篇篇精彩,字字珠玑,做笔记或任何总结概括都有可能损害这部经典之作。所以,在那里我只是记录一些一读该书后的重要印象,以及我所理解的作者所表达的重要思想。
首先,从形式方面看,《家书》让我了解了什么是细致入微,无微不至,严谨认真……相信所有读过家书的读者对这些特点都深有感触吧。根据自己很少的经验,我觉得,之所以能够如此,很大程度因了书信这种表达、交流或写作方式。
只有透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如此涉及广泛、自然舒畅的作品诞生。他不仅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也正是这种方式而不是其他方式(如论文,译作),使得我们能够直截地清楚地感受到,着名文艺评论家、文学翻译家傅雷先生做人、做学问的细致、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作风。
如果说《傅雷家书》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经典的“教子篇”,那么,我想首先而最具这种好处的应当是这种态度和作风。但绝不仅仅限于此,还有,傅雷先生由于自己的学识、思想而能将任何大事小事阐发出深刻但绝不艰涩的道理,从而给人以启发。
当然,我不认为它仅仅是“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或者“教子篇”,对于像我这样并非艺术学徒(狭义)的读者,这些家书仍不失其伟大。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推荐,便是期望透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
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大学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好处的。
除此之外,其他比如,关于感情(激情)和理智的关系,应当以理智控制感情;常以星际或宇宙的视野看待人生的一切事物,因而明白人的局限性等等,皆为真知灼见,无不闪耀着理性的灵光!以上便是一读《傅雷家书》后的一些感想。
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读后感只能记录我的一部分收获,更多的则写不出来,而是要融入身体。本来读书笔记、读后感之类就是手段而已,理解并践行其中的道理才是最后目的。
马和驴的读后感1000字篇5
听说过大作家沈从文,却一直没读过他的作品。今读书会选书《边城》,得以有机会一品其芳泽。穿过一段岁月的河再来读《边城》,也许更能接近作品的本真。我想引申一下作家的名言“我看过无数次的云,遇见过许多的人,却最爱故乡的云和纯真自然的人”。试问,对故土的热爱和对返朴归真的向往,这两种情结不是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吗?
初读《边城》,首先感受到的是其语言的静美和对人性美的真诚礼赞。它有如边城中的溪水,没有惊涛拍岸,没有飞岩流瀑,只有清澈透明、安静潺缓,却润耳、净心。
写母亲唱的催眠歌是:“睡时用明霞作,醒时用月儿点灯”。枕着大自然便可入睡。
写景致:“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只这两句便可想象出小城的温暖。
写生和死:“茶峒溪边的老船夫,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着。老船夫做完了自己分上的工作,安安静静地躺在土坑里给小蛆吃掉了”。生和死在那里真是自然平和。
写民风:“白河涨水时流水浩浩荡荡,倘若河心飘浮着牛羊或船上有妇人小孩的哭声,这些诚实勇敢的人,也爱利,也仗义,不拘救人救物,却同样在一种愉快冒险行为中,做得十分敏捷勇敢,使人见及不能不为之喝彩”。
写人的价值:“别说一个光人,一个有用的人,两只手敌得五座碾坊,洛阳桥也是鲁班两只手造的。”“这种大名头的人不生在我们这种小地方也不碍事,我们有聪明、正直、勇敢、耐劳的年青人就够了,日头不辜负你们,你们也莫辜负日头。
这种对人的精神和价值的认同我们在《呼兰河传》、《杀死一只知更鸟》,《江城》中都可以读得到。每一个河流总要入海,礼赞平凡之美是文学的永恒主题。
翠翠、天保、傩送,三个名字饱含希望的年轻人,他们是新生力量与青春的象征,他们翠绿蓬勃,命运那只无形的手却将他们轻轻拨弄,天保已经悲剧毁掉了。那个在月光下唱歌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每一只船总要有个码头,每一只雀得总有一个窠。翠翠到底怎么样了呢?翠翠是重复了母亲的命运,还是与二老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世上本无桃花源,但边城亦没有失翠。我想象着翠翠梦中听到了歌者的召呼,怀了莫大的勇气,搭船沿溪而下去追寻那歌者了。祝福翠翠将美好的事物永远续写下去。
马和驴的读后感1000字篇6
在这清静透明的夏天里,我读完了一本安静美好的书——《飞鸟集》。
?飞鸟集》由325句诗组成,句句短小精悍,有的甚至只有一行,却无不透出深刻的人生哲理或闲静惬意的文采。
它很薄,薄得可以随意塞进哪个旅行包,却使我们能无时不刻地享受到它带给我们的恬淡甘霖。
“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是译者放在《飞鸟集》卷首的一句诗,看见它,我眼前立即呈现出了金光下夏花在闪闪发光以及秋风里落叶翩跹及地的美景。
在看见这句话之前,我总觉得,生是疲累,死是绝望,生和死,无论哪一样都不容易。
而泰戈尔却用他曼妙的文字让我的眼睛豁然明亮。
人生只不过匆匆几十年,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到头来还不是枉费这珍贵的一生!所以,体会生的美丽,也接受死的自然,快乐、健康地度过这一生,才是明智的选择。
生的宝贵与绚丽,是每一个幸福地活着的人都清楚并向往的。
而死亡也是无可避免的。
我们固然要好好活着,但当繁华落尽之时,我们也终将明白,自然的规律是超越人类的智慧的,而死也并非是生的对立面,而是生的一部分。
除了对静谧又优美的生死的感悟,泰戈尔还写了许多激励人心的诗句——“如果你把所有的错误都关在门外时,真理也要被关在外面了。”生动的语言,如孩子般天真可爱,又不乏哲理。
我们若什么错误也不犯,自然也不可能有吸取教训的机会。
错误是迈向真理的台阶,爱迪生失败了无数次,才发明了白炽灯。
我们现在虽不会像爱迪生那样伟大,但是若能从错误中获得教训,一步一步做一个理性、聪慧的人,说不定哪一天,就真的获得了一番成就。
伟大的人在伟大之前,也都只是平凡的角色。
泰戈尔的诗,不仅有光明直白地勉励人的,也有意义隐喻的诗。
“道路虽然拥挤,却是寂寞的,因为它是不被爱的。”一千个观众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这句诗让我想到了那些虚伪的人——朋友无数却无真心交往,对人赔笑却无坦诚相待。
又或想到那些心存诡念、善于伪装的或步入卖笑生涯的人。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真心与否,迟早会被发现。
正如林肯的那句名言:“你可以一时蒙骗所有人,也可以一直蒙骗一些人,但你不可能一直蒙骗所有人。”真心待人,用诚实、纯彻的心灵面对心镜中的蓝天,将爱播散人间。
这样,就算道路不拥挤,它也是快乐的,因为它是被爱的。
马和驴的读后感1000字篇7
不同于村上春树那阳光中带着忧伤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有别于张爱玲华丽中透出凄凉沧桑的老式爱情。泰戈尔的文字是一种独特的清新,仿佛无人踏足的自然荒野上的空气,在铺天盖地的明媚阳光下,为我们打开一扇面朝天堂的窗……
——题记
就在昨天,在金海心空灵飘渺的声中,我刚刚读完了这本泰戈尔的经典诗集——《飞鸟集》。
?飞鸟集》由105段诗组成。每段诗都只有简短的两,却在中,悄悄为我们点亮了什么东西。而在这些集灵感与思索为一身的精悍短诗中,泰戈尔更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多个身份——他时而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为母亲的微笑而手舞足蹈;时而是一名四海为家的探险家,向着高山大海发出感叹;时而是一位热恋中的青年,因心爱的姑娘而讴爱情;时而是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朽,独自在回忆中反思人生;但更多时他只是一个无名的过客,为记录下灵感闪动的瞬间,然后微笑着安静离开。
除去泰戈尔清新自然的文笔,在《飞鸟集》中,我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但同时更高于生活;他用自己对生活的热爱,巧妙地隐去了一些与,而将所剩的与微笑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读者。他对爱的思索,更是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青年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亲对孩子的母爱、人与自然间难以言喻的爱……尤其是对于爱情,泰戈尔毫不吝啬地运用了大量的比喻修辞来赞美爱情的美好与伟大。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正如他在《飞鸟集》中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
在另一方面,泰戈尔捕捉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灵感。他说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将自然界的一切拟人化。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而他只是为它们的人性化整理思想碎片而已。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这就是泰戈尔,这就是《飞鸟集》。或许,对于人类的文明史来讲,《飞鸟集》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然而,我却只想说,它是一种别具一格的清新,在如今繁忙拥挤的都市里,用它蕴涵的广阔的自然荒野,为我们开创另一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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