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指读完一本书后把心里的感受通过文字起草出来的书面文稿,读后感其实也是议论文体的一种,书籍中的奥秘是无穷无尽的,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一年级的读后感10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一年级的读后感1000字篇1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其中,最令我有感触的,便是《景阳冈武松打虎》这篇文章了。
这篇文章讲述了武松在景阳冈独自一人打死了猛虎的过程,作者描述得十分逼真,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我看得出武松是个应对困难不退缩低头的人。武松读了印信榜文,才知真的有虎。想转身再回酒店去,又怕被店家耻笑,想了一会儿,说道:“怕什么!我就上去,看会怎样样!”武松他有在尊心,不甘愿被人嘲笑,不顾危险,也要上景阳冈。虽然行为有些轻率,但还能透露出他的勇敢,毕竟,会遇到的是一只吃人的大老虎呀!和他的勇气构成鲜明比较的,便是我们小学生了。只要碰上一点带有恐怖性的事物,就会全身起鸡皮疙瘩。我更是夸张,连一只小蚂蚁,都能够让我紧张半天。武松的勇气实在是值得我们学习呀!
“武松尽平生神威,仗胸中武艺,不一会儿便把大虫打得趴下不动,像一个空空的锦皮袋。”当看到这句话时,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心想:我的天哪!这武松是神吧,怎样可能一个人把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打死呢!惊讶之后,是充满了敬佩。我敬佩武松能单枪匹马地将老虎打死,也敬佩他拥有常人所没有的冷静。为什么说他有常人没有的冷静呢那是因为一个人在没有人的陪同下撞见了一头大老虎,按常理推算,肯定是一声惨叫后;便昏倒下去。勇敢一些的人,顶多一阵疯跑后,被老虎吃掉。可武松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他没有像普通人一样,惊讶得失去思考本事,而是镇定地和猛虎搏斗。
武松在打死了老虎后,成了人们心中的“打虎英雄”。每日都有村民来向他祝贺。武松真是幸运,原本只是想回家乡探望哥哥,没想到却成了大英雄。最终,知县还委任武松做了一个都头,真是可喜可贺呀!,我也期望能够像武松那样,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我也明白,成为英雄,也必须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武松也是靠一身的武功才能打死大老虎的呀!我必须要学习武松啊!
一年级的读后感1000字篇2
相信每个人在第一次看《等待戈多》时都会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这写的是什么玩意二人转吗?怎么没有小沈阳呀?双簧吗?怎么没有人擦呀?这两个流浪汉连骨头都啃,要是有他们估计也是吃了!是相声啊?他们连话都说不清要是他们是在说相声估计马季就要去找他们了?可是这这是戏剧吗?两个流浪汉无休止无期限地等待一个莫名其妙的戈多,他们连戈多都不认识他们等戈多干吗?戈多能帮他们解脱贫困?还是他们三人组队讨饭啊?不论是什么原因,他们说了大量梦呓般的语言,做了无数次古怪的动作后,那个神秘的戈多还是没有来。其实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等待戈多,但是他们等待戈多了!然后两个人居然还在继续等待,等待……戈多始终没有来!难怪当年《等待戈多》公演结束后,一头雾水的观众会把作者贝克特堵在了剧院门前,追问“戈多”到底是谁。但是作者的回答更耐人寻味:“我自己要是知道,早就说明了。”连作者都不知道戈多是谁?贝克特你是拿人开涮的吧?贝克特写这个到底是要干吗?戈多是谁?
1889年,我最喜欢的疯子的哲学家尼采在意大利悲观地宣布:“上帝死了!”自此,人类开始进入虚无主义,信仰的缺失道德的沦丧,直至今日人类依旧在虚无主义里,为什么希特勒会在二战上台?为什么斯大林能成为神?为什么会有毛朝时代?为什么__能趁虚而入?
答案是信仰问题!《等待戈多》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信仰缺失的大背景下被创作的,没有上帝人们只能等待上帝,上帝没等到就自己来吧,现在的人不也是这样吗?遇到事总想着要是有人帮忙多好呀?我总是在想要是有人帮我洗衣服多好啊?可是还是得自己洗衣服。贝科特营造的就是这种“等待与救赎的循环”的思想主线。
还记得这段经典对话:“我们走吧。”“我们不能。”“为什么不能?”“我们在等待戈多。”“他什么时候来?”“不知道。”“那我们还是走吧。”“我们不能。”……一副完美的多米诺骨牌产生了,这可比琼瑶阿姨的人物对白有趣多了,重复且意味深长的语言,传递出一种夹杂着压抑的恐慌,害怕又不甘。春去春回来,花谢花会开,他们等啊等,但在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基米尔面前,却只有无尽的等待,荒山依旧枯树任枯,他们不能走甚至上吊都不行!这是什么?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可以猜测。还是回到那个“信仰缺失上帝之死”的问题上,贝克特为什么要把主人公爱斯特拉岗和弗拉季米尔他们两个写成流浪汉呢?我想应该是这样的,没有了上帝的庇护谁不是无家可归的孩子谁不是流浪汉呢?他们所谓等待戈多,《等待戈多》的英文名字是《waitingforgodot》,请问一下god是什么意思呢?ot又是什么意思呢?前者是上帝的意思,后者可以是overtime的简称,这个单词的意思是加班。所以我认为等待戈多是等待上帝加班的意思。可尼采个疯子他说上帝死了,让无数人成为了信仰上的流浪汉,包括尼采自己,所以他们才会等待上帝加班等待上帝死而复生,让他们有家可回,不必再虚无下去!而文中渲染的场景无不是为了显得虚无,这也无形的让爱斯特拉岗等一批人增加了对上帝的渴望!这就是我对《等待戈多》的读后感与理解。
一年级的读后感1000字篇3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大手拨动我的心弦,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一瞬间,我发现了在昏黄的灯光下,父亲的几缕白发。莫名地,我感到鼻头一酸,眼泪险些夺眶而出。我大了,爸爸也老了。他的脊梁在不知不觉间被时间压弯,他的脸上悄悄爬满了粗糙的皱纹,他的大手无声无息间长上陈厚的老茧,他的黑发也在时光的苍老中留下丝丝银白的印记。就如同《背影》中的父亲一样,挺拔高大的身躯渐渐缩小。
楼房造起来了,装修也搞好了……爸爸默默为了我们家付出了那么多,在岁月的缝隙中满是琐碎的片段,上面都是深沉的父爱!可我何曾给爸爸盛我一碗饭?何曾说过:“爸,您歇歇吧”?
我无视了那浓浓的爱,一直以来只是贪婪地享受着父亲的守护,却吝啬反馈给他相同的感恩和爱。那一刹那,无言的心酸和愧疚涌上心头,我是多么不懂事啊。我才发现,父亲头上那苍白的头发,眼角那密密的褶皱,都是我错过的,最需要我去珍惜的时光。它们就像在吸食着父亲那些意气盎然的岁月,沉淀,平静如同深水,却埋藏着巨大的能量。
回想父子俩那些一起打闹、相互鼓励的日子,我埋在父亲背上,听他缓缓诉说故事的日子。那时的父亲是多么年青,多么帅气。而那个父亲现已渐渐离我远去。小时候父亲是我的英雄,无所不能;长大后,他仍是我最伟大的榜样,在生活和学习上为我点明前进的方向。在父亲未在家时,我会学着父亲的模样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爸爸是一名工人,每天要工作到很晚。可是在一天的辛苦后还要为我们烧饭,洗碗,晚上要去田地里劳作。看着父亲疲惫的身影,我感到了心痛。我也发现,这些看上去容易的事实际上并不容易,反而有些繁琐和困难。原来父亲那熟练的技术,是在日积月累的劳动中形成的。我知道,父亲也会需要我,虽然每次去帮他总被说“我还小”拒绝我的帮助,但是这是父亲疼我,不想让我吃苦。拒绝我的,是他浓浓的父爱。的确,年少的我还无法肩负家庭的重担,无法如朱自清一样,能为默默付出的父亲也撑起一片天。我仍需要父亲来守护这个家,也需要父亲陪在我身边,鼓励我,指引我。但是我已不是那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我也要学会帮助父亲分担家务,在他疲惫时送上安慰。我也期待着在我能帮助他减轻家里的负担,或者在学习上取得满意的成绩时,看到他欣慰的表情。
作为学生,父亲对我的成绩尤为关注,对我也很是严格。有一次,在我奋力拼搏下考到全校第八位,“很好!”“儿子很棒!”,父亲竟有点语无伦次,神情却那么自豪。那是我在这些天中努力得到的最好的奖励,这比任何的物质奖励都更加显得珍贵。我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让自己满意,让父亲骄傲。
这份父爱,悄悄地渗在我生活的方方面面。庭院里那个充满生机的花园,它是靠父亲的血汗浇灌出来的;屋角那个破旧的婴儿床,是在我小的时候,父亲亲手为我打造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父亲那无言却深沉的爱与守护。虽然有时父亲也会严厉地训斥我,但我知道那是因为父亲不想让我遭受和他一样的苦。这也是我对他尤为感激的地方,就是在他那严格的督促下,我才能拥有这上游的学习成绩。在他那严厉的面孔之后,是一张充满父爱的身影。
看着这个家,它是在父亲的钢筋铁骨上搭建的。这磅礴的爱啊!
好多人,认为母爱是伟大的,他们总这么认为,却忽略了另一个比母爱还要伟大的爱--父爱。父爱没有母爱那么直接,也没有母爱那么张扬,但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父爱如山,坚毅、深沉!愿我们每个人能感受到沉默的父爱,仔细体味无声的父爱。
一年级的读后感1000字篇4
人应该怎样活着?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在暑假阅读了余华创作的《活着》,那质朴的语言和近乎光怪陆离的情节让我为之折服,使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如听惊雷,如沐春风。
小说的讲述扣人心弦,让人为之动容。全文以作者与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的聊天展开,当作者和老人见面时,这位老人早已年近八旬,夕阳的余晖照在老人黝黑的脸上,似乎每一条皱纹都充满着沧桑与故事,他将自己的过去向作者娓娓道来。老人年轻时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生命本该大富大贵,然而他却不思进取,凭着父母辛苦打拼来的财产肆意挥霍,俨然是因为执挎子弟,并且在不久之后输光了家中的所有财产。他父亲在死前为他做了最后一件事;把祖屋和地契卖了,替他还债。终于,福贵在无尽的忏悔中彻底醒悟了,他开始尝试着做农活,虽然一家人的生活饥寒交迫,但也非常踏实。
千万不要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作者以如此平淡的结尾收场,那他就不是余华了。或许是年老的缘故吧,福贵的母亲因经受不住苦难的折磨,在与命运的抗争中撒手人寰;紧接着,他的妻子也得了软骨病,追随他的母亲去了天堂;而他的儿子则在唯他人输血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在生下一个男孩“苦根”后,便一睡不醒。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无奈,很痛惜,而福贵却仍然在与狰狞大笑的命运抗争着,从未放弃。但是死神并未眷顾他,反而令他家唯一的血脉苦根在吃东西时噎死了。
整本书以戏剧性的一幕收尾了,只留下读者仍在原地呆呆地站着,回想刚刚所受的心灵洗礼,内心不尽感慨万千。“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如是说道,是的,是一本充满血和泪的书,通过中国农民的生活去告诉人们只要用自己的勇气和活着的决心来承受巨大的苦难,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就像“千钧一发”,用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量也不会断。其实,绝望是不存在的,我本不信,但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说确实如此。
福贵的生活方式值得我们学习,时间的漫长与短暂,时间的动荡与宁静,在他的一生中非常明显地体现着,但他用学会了适应。也许,他的一生悲苦地让人感到窄若手掌,可是他的一生却又十分顽强,宽若大地。这是个矛盾的问题,福贵在命运面前看似弱不禁风,实则顽强抵抗,用苦难安慰疲惫至极的心灵。
一年级的读后感1000字篇5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翻开了古典巨着——《三国演义》。读着这本书,“啃”着这些文字,就像是时光倒流,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三国鼎立的世界。我仿佛看到“三英战吕布”的精彩场面,又仿佛看到了“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的那颗诚心。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最后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军之乱,董卓揽大权,群雄大战(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智慧和谋略,周瑜的心胸狭窄,关羽的义气等等。可以说,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罗贯中将他们刻画的栩栩如生,细细欣赏,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书本之中。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慧永远都会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这种例子举不胜数。书中虽然把诸葛亮和庞统神化了,但却不能改变历史:水镜先生说,卧龙、凤雏,二者皆得,就可安天下,但事实却安不了天下。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作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听从谋士的计策,就不会被狡诈的曹操吊死在白门楼之上。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跟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斩呢?
读了《三国演义》,谈谈国家,魏国,曾经威风一时;蜀国,曾经功成不居;吴国,曾经称霸江东。这么看来,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如果说曹操统治的魏国在三国里是智谋最强的,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他们俩都有自己最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虽然他们都很有才能,但我认为都不如诸葛亮。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群的国度,能算得上有谋略的人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统领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败。
仔细想想,武侯诸葛孔明几次出征打魏国,不也是在侵略吗?而人们却认为是对的。他以先帝遗命为由,几次讨伐曹操收复中原,就成了爱国爱民的英雄了。难道魏国的人民个个都可以得以诛之吗?诸葛亮他可能并不想发动战争,但1、不出祁山,发展困难。2、先帝遗命,怎敢不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正如冰心说的:成功的花,人们只惊幕她现实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满了牺牲的血雨!
一年级的读后感1000字篇6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场景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在《茶馆》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老舍其作为一个语言大师的风范。《茶馆》中,十几个人物依次登台,却个个形象立体,性格鲜明,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写作语言的性格化,时代化,应人切景;老舍以笑写悲,寓庄于谐,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于三个时代中光怪陆离的丑类;北京化的口语也是本剧一大特色,给穿梭于茶馆中的人物注入生命。
?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一年级的读后感1000字篇7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一年级的读后感1000字篇8
有些人,有些事,想起就是一种伤痛,那种内心的纠结与不安,找不到言语的出口,到你自己的心里躲一躲,无需倾诉,什么也不用说,只需留下那一滴泪。
读完汤汤的短篇童话《到你心里躲一躲》,木零那一滴“眼泪”久久留在我的心里,暖暖的,沉甸甸的。
光芒,善良的“鬼天使”。鬼在我们心中应该是可怕的,听了就毛骨耸然,但作者笔下的鬼却是傻的美丽温暖。被偷走珠子的光芒,眼神空洞,像干涸了许久的深潭,绝望而茫然,他念着同样的四句话躲进木零的心里,找到了自己被偷走记忆的原因。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光芒有足够的理由可以偷走木零心中的珠子,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带走了木零心里流过的那颗眼泪。又是这颗泪,在这颗泪里,光芒读到了木零善良的本质,读到木零忏悔的内心,他没有以牙还牙,他原谅了木零,从此木零的心找回了温暖。
每个人的生活中何尝不会有这样的故事?人非圣人孰能无过,在利益心的驱使下,我们都会或多或少的犯过错,每每回忆起来,内心总会泛起阵阵涟漪,那种纠结与不安的矛盾心理,往往使我们烦躁痛苦。而有的人用真理战胜了邪恶,但有的却相反。此时,想一想读的这篇鬼故事,我们不能像底底村的大人们,让自己心灵成为欲念深重的泥潭,我们不能利用别人的善良,作为自己卑鄙的理由。到自己的心里躲一躲,无需倾诉,什么也不用说,只需留下那一滴泪。善良的泪,忏悔的泪,心疼的泪……每一次的泪水,都是一次醒悟,都会有一份收获,都是我们生命的财富。让我们的心灵如同“光芒”这个名字,成为发散真善美的永恒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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