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读后感是用于记录我们读书后感受的应用文体,为了提升个人的文学素养,我们需要在阅读完名著之后写好相关的读后感,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被读后感优质6篇,供大家参考。
被读后感篇1
拜读过李泽厚先生的【论语今读】后,内心激动,觉得此书与其他同类书籍相比,观察【论语】的角度以及其提出的很多有关【论语】的观点都是十分独特新颖而实用的,让我对【论语】有了一番新的体会。总的来说,【论语今读】主要通过以下这两方面来解构【论语】,即以【论语】为代表的儒学的“半宗教”一性一质与“半哲学”一性一质。说它是“半宗教”,主要缘于其雅俗共赏的普遍一性一、对其他宗教的包容一性一及“终极关怀”的宗教品格,在【论语今读】中,李泽厚先生更是称,“儒学和孔子的【论语】倒有些像西方基督教的【圣经】一书了”,“它是没有人格神、没有魔法奇迹的半宗教”;而说它是“半哲学”,则因为虽然儒学不重思辨体系和逻辑构造,但其中孔子对其学生问题的回答中处处反映了一种深沉的理一性一思索,是对理一性一和理一性一范畴的探求、论证和发现。“正因为是靠理一性一、哲学而不靠奇迹、信仰来指引人们,所以孔子毕竟不是耶稣,【论语】并非【圣经】。也正因为不是空中楼阁或纸上谈兵,而要求并已经在广大人们生活中直接起现实作用,所以孔子不是柏拉图,【论语】也不是【理想国】。”李泽厚先生的这句话也许正是其所试图阐述的观点所在。
然而,细品【论语今读】后,发现它所带给我的启示,绝非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作者在里面所提出的很多观点,不仅向我呈现了【论语】的一副全新的面貌,让我开始摒弃以往对【论语】的不合理的偏见,试图重新辩证地去看待【论语】,而且给我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塑造注入了新的元素,我发现,【论语】不再是高高在上、不可触及的圣贤之言,它与我们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在此,我将从不同方面细论我读【论语】及【论语今读】时所得的体会。
驹于求知,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亦即,学习而不思考,迷惘;思考而不学习,危险。就我的理解而言,此处的“学”应指掌握生活中事物运行的规律,它既囊括了我们课堂上学习到的物理、化学、音乐等科目的知识,也包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所聆听到的教诲。由于经过长期实践的证明,它总是具有正确一性一与客观一性一。因此,“学而不思则罔”里的“学”是属于理一性一范畴的。反观“思”,思考,应指个人的对生活中事物的思考,与“学”相反,它是主观而感一性一的,虽然它未必总是正确,但因为它是由每一个个体独自进行的,因此它独特并且真实可感,对个体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无可替代的作用。
光学习而不思考,则相当于盲目地接受知识。不经过自己的一番考量,别人说它对,你就认为它对,别人说它错,你就认为它错,这样所学习回来的知识,是不会在脑海里停留多久或是对人造成多大影响的,因为它来自于表面的记忆而非深刻的理解,换句话说,学了就是白学,所以即使学习了,人还是会迷惘。思考而不学习,就好像在一片茫茫大海中航行,由于缺乏方向,“思考”这艘大船是会迷路的,它有可能向任何一个方向前进,却对前方的风暴暗礁毫不知情,所以是十分危险的,要趋吉避凶,踏上正途,只能靠“学习”来当这艘大船指南针。而在【论语今读】中,李泽厚先生引用了康德的一句话来阐述这种有关学习和思考的求知观:“感一性一无知一性一则盲,知一性一无感一性一则空”,的确如此。
驹于交友,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论语今读】里的解释是,晏平仲很善于与人交朋友,虽然交往很久,仍然保持恭敬。“交往很久,仍然保持恭敬”,这里说的该是如何拿捏与朋友之间的距离的问题。其实只要细看,可以发现,我们在保持与朋友间的关系时所遇到的问题,归根究底似乎都总是“距离”的问题,太亲近反而刹那间反目成仇,太疏远又逐渐关系全失。难怪在香港著名作词人林夕也在他【原来你非不快乐】一书的【一件睡衣的污垢】这篇文章中写道:“拿捏与人之间的距离,比炒股更接近艺术。”
驹于生死,子曰:“未知生焉知死。”不知道生又谈何死,细想这一句话,觉得似乎看到孔子在对他的弟子说,与其一味掏空脑袋去研究死,还不如不把眼光放在生着的现世上,想想该如何去“生”不是比去想什么是“死”更有意义得多?还活在花季雨季当中,却把时间花在去思考“死”的问题上,是不是有点杞人忧天兼且一浪一费光一陰一了?毕竟,“生”是实在的、处于眼前的,而“死”却虚无飘渺遥远得很,至少对于我们这些身强力壮的祖国的花朵而言是这样。因此在孔子的这一句话中,我所看到的是儒学思想所强调的现世意义,它鼓励人们活在当下,做好每一刻的自己,而不要沉迷于假大空的无意义的猜想当中。从这个方面理解的话,孔子的这句话是积极的、正面的,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死”真的仅仅是假大空的无意义的猜想吗?仔细思量,恐怕不是。放眼尘世,有多少人临终闭眼的一刻是完全不带一丝遗憾的?他们或许心愿未了,或许心结未解,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一是“死”来得太突然,生命的意外终结使人来不及去了却心头的孽就不得不含恨而终,二是在“死”这个终结点前的长长的生命坐标上,人们不愿意花一分一秒来思考“死”这个问题,而等到白发苍苍,再也动不了的时候,才惊觉自己还有余愿未了,余结未解,才怨恨时间太匆匆,而这些愿啊、结啊,又有多少是简单到可以完满终结于人生舞台上布幕落下的短短一瞬间?因着这,大部分人撤手人寰的时候,心里头还是不踏实、不平静的。要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活得好好的时候是不是有必要去想想“死”的问题从而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未知生焉知死,倒过来说,未知死焉知生似乎更加正确。以上是自己对【论语今读】一点粗浅的体会和见解。
被读后感篇2
对于我这种富有想象力又大大咧咧的女孩来说,能吸引我阅读目光的恐怕只有探险旅行记了吧?在我那堆积如山的书中,就有一本属于这种类型。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斐利亚-福克和朋友打赌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却被侦探费克斯误认为是一个窃贼而耽误了时间,但最终赢得了赌约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有计划、有规律,不能草率、鲁莽。
我刚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八十天环游地球》时,我认为: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读到后面,我渐渐被故事的情节内容吸引了。福克先生乘的商船受到海浪“袭击”,但在福克先生的坚持下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呵,多么艰险的一次旅行啊!当我读到福克先生和一名上尉举行枪法竞技时,我又为福克先生担忧起来:他会不会被子弹打中?他会不会被上尉袭击?但比赛还没有开始就被印第安人的突袭打断了,路路通为救主人不知所踪,后来的结果怎样需要您自己到书中探索了。
书中的福克先生在旅行中乘坐了火车、轮船、大象、雪橇,还交到了许多朋友。他按照自己的计划去实施,他追逐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他不断克服困难,他一次又一次地挑战困难……
这本书中,除福克先生外,还有很多人物,每个人物身上都有着煜煜生辉的好品质。费克斯做事不草率,艾娥达夫人做事不慌张,路路通遵守规则……
合上这本书,众多人物中,福克先生的形象占据着我的整个大脑,他八十天内环游地球的壮举,让我明白了凡事有计划、按规律,皆有可能实现。
被读后感篇3
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知道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终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么读得懂,后来,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
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
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起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特别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己,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家关心。
一次阿米尔与哈桑遇到一群朋友,那些人被哈桑指指点点,阿米尔在一旁观望,从小的好兄弟被人欺负,阿米尔竟然无动于衷,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经常受人欺负。他一点也不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知道哈桑是自己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么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来的摸样……
被读后感篇4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被读后感篇5
温了一遍《老人与海》,平添了几分感慨,对人生的真谛多了些追问。
整个故事叙述的就是关于一个遭遇命运捉弄的古巴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故事,故事中还有关爱他的一个男孩。
老渔民年轻过,爱过、出众过、幸运过,岁月带走了主人公饱满健硕的肌肤,却无法带走他英武的体格,带不走他内心的高贵,更带不走他的勇猛顽强。镇上小男孩对他的深情和关爱,这人间宝贵的真情是老渔夫挑战生命极限生存下来的精神支柱。
交上背运的老渔民在近海一直无法捕到鱼,于是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决定勇敢地独自一人去更远的海域捕鱼。历经了常人无法容忍的千难万险,老渔民不断地挑战自己身心的极限,终于捕获了一条巨大的登多索鲨-他有生以来见过最大的一条。
他这么喜爱这条鱼,觉得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的相像。它是靠吃活鱼维持生命。它不是食腐动物,也不像有些鲨鱼那样,只知道游来游去满足食欲。它是美丽而崇高的,见什么都不怕。这些话勾勒出老渔夫所欣赏的为人准则:光明、磊落、英勇和高贵。
正如老渔民所想的:每样东西都杀死别的东西,不过方式不同罢了。捕鱼养活了老渔民,同样也快把他害死了。现在,我们人类大量地开发自然资源,假若我们不带着对自然的爱任意开采,结果会不会也害死我们人类自己呢?
老渔民的所作所为不正代表了人类在自然界的行为吗?他所思所想也不正是我们人类精神经常所至的吗?
虽然,最后人们能看到的只是那登多索鲨鱼的大尾巴直竖在小船船梢的后边,鱼赤露的脊骨像一条白线,还有带着突出的长嘴的黑糊糊的脑袋,而在这头尾之间却一无所有。但是,人们仍能如此真切地感受到这条鱼的伟岸和捕鱼者的力量,令明者震撼!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最后说的这句话富含哲理。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这些不能被打败的是勇气,这些不能被征服的是高贵。更令人深省的是:那男孩使得老人活得下来!爱是人类生存下去动力!
被读后感篇6
呼啸山庄向我们讲述的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作者把文章写的如泣如诉,让我仿佛也在那个可悲的故事里。
作者艾米莉一生不幸的遭遇,连接不断地命运打击,让她的心灵始终蒙蔽着一层忧郁的灰色。正因为命运不断地打击,她对生命、对人生、对自然的追问与思考,让她年轻的心因哲思而成熟,因沉淀而凝重。
?呼啸山庄》讲述的是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先生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辛德雷·恩萧和女儿凯瑟琳·恩萧。在恩萧先生外出时遇到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就把他带回家收养,并取名为希刺克厉夫。由于希刺克厉夫孤苦的身世与坚忍的性格,他获得了恩萧先生的疼爱,但同时遭到辛德雷的嫉恨在恩萧先生去世后,辛德雷的憎恨变化为行动他把希刺克厉夫降低为奴仆并百般折磨他。这样的举动让希刺克厉夫心里燃烧起复仇的火焰。而妹妹凯瑟琳却与哥哥相反,她与希刺克厉夫一起成长,心性的相似让爱意在两人之间萌生,并与日俱增。然而,画眉山庄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以其风度与魅力吸引住了凯瑟琳,凯瑟琳嫁给了林顿,希刺克厉夫愤然离去,一走就是三年。三年以后暴富归乡时,凯瑟琳已为人妻。
希刺克厉夫对凯瑟琳的爱转化为深深地恨,他决心要复仇。他已制定好一个可怕的复仇计划。
他通过赌博夺走凯瑟琳哥哥的遗产,他利用埃德加妹妹伊莎贝拉对他的爱意,引诱伊莎贝拉离家出走并百般折磨她。备受煎熬的凯瑟琳,在生下小凯瑟琳以后死去。十几年后,希刺克厉夫又施计让她嫁给懦弱多病的小林顿,终于,希刺克厉夫终于把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财产搞到手,但他也追随凯瑟琳的爱而去。
这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它让我懂得,人不能太贪婪了,要珍惜美好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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