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揣摩书籍的内容,其实写读后感就是不错的记录方式,为了提升个人的文学素养,我们需要在阅读完名著之后写好相关的读后感,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被读后感400字推荐7篇,感谢您的参阅。
被读后感400字篇1
辽阔苍穹中飞翔的雏鹰必是经历了被母鹰无数次摔下山崖的痛苦,才锤炼出一双凌空翱翔的翅膀;一颗璀璨无比的珍珠也必然经历蚌的肉体无数次的蠕动和无数次风浪的打磨。
一个真正有追求有志向的人不都是经历了无数次的拼搏才取得成就的吗?既然是水,就应该有波浪,既然是土,就应该垒成大山。在人生旅途中,只有用自己坚实的身躯去拼搏去奋斗,才可能有成功的机会。
贝多芬虽然耳聋,但他依然写出了《英雄》、《命运》,在人生的不幸中找到了乐趣和信心。
冰心说:“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这难道不是吗?爱迪生为了发明最好的电灯丝,做了n多次的实验都未成功,但在他努力拼搏下最终找到了钨丝,为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
过去的中国人被外国人称为“东亚病夫”,时至今日他们才知道中国人了不起。这个民族从来不缺乏仁人志士,为争取民主、自由而为之奋斗,为之牺牲。这完全是先人的无畏拼搏和奋斗才获得了如今的和平与繁荣。为了变法抛头颅洒热血的谭嗣同,为实现民族富强而东征北伐的孙中山,为挽救麻木不仁的中国人弃医从文的鲁迅,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是他们,让中国走向世界,走向昌盛。
如今被称为“妈妈级”的柔道女子冼东妹,在退役后生下一个女儿却作出了复出的决定,凭着她顽强的拼搏和坚忍不拔的意志最终在北京奥运会上勇夺冠军。
坚守拼搏,是飞往成功的最佳之路;
坚守拼搏,是通向光明的五彩桥梁;
坚守拼搏,是点燃青春蜡烛的火花。
朋友,人生需要拼搏,人生只有走出来的美丽,没有等出来的辉煌。让我们点燃这青春的蜡烛,融化人生旅途中的挫折,走向自己辉煌灿烂的明天!
被读后感400字篇2
说到袁绍兄弟(袁绍、袁术)想必会历史的人都会偷笑。因为他们两个人一个比一个傻,一个比一个牛。
先说说俩兄弟小时候吧!袁绍是婢出,袁术是嫡出。但袁绍品行装得很好,而袁术却原形毕露。所以,大家对袁绍很好,但总好像看不起袁术。袁术对这一点深感不满,便指责大家说,你们不鸟吾,反而理吾家之败子?大家说他傻不傻?傻,这当然是傻。傻到什么程度呢?傻到让大家从此与他更疏远,还常在背后说其坏话。而袁绍呢?有点牛。在兄弟相处的时候,袁绍常当众讽刺袁术。兄弟俩的童年就如此飘过。也不免埋下仇恨。
到他们大了以后,一个叫董卓的枭雄称帝,想“废立”。但他失败了,只好将皇帝踩于足下,使其听话。这给了人们一个忠告_现在皇帝虽是弱不禁风,但要从名义上正面打击,仍然是不大容易的。但袁绍够牛,没有吸取到这个教训。他竟在不久之后,提出了“另立”。当然,没人傻到会去抢做这个皇帝,个个拒绝。而袁术呢?更牛,还带着点傻乎乎的。袁术很快表态_反对!为什么呢?因为他竟想“自立”!对于此“冤家对头”要“自立”,袁绍当然不会给予支持。于是,袁术终于忍不住了,便自己“单身一人”,争当皇帝。没料,竟还真成立了一个新的政府。但当然,下面是一片反对!开始袁术还洋洋得意呢,来一个,铲一个。但到了最后,这位“吃饱了撑着”的家伙终于撑不下去了,被人铲光了,地盘也被移为废墟……袁术见大势不好,只好带着残兵败将落荒而逃至深山老林。袁术那边,就先告一段落了。
袁绍看着弟弟“自立”失败,一边偷笑,一边就打消了“另立”的念头。后来袁绍的谋士沮授与田丰提出了“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什么话?我们把他谋士的话与曹操谋士的话比较一下。曹方那边的话是这样的:“奉天子以令不臣。”什么意思?就是为皇上作出奉献,供奉皇帝,以统一天下,使那些叛国者生不如死。而袁绍的呢?他那边的话是说,要利用好皇上,使全天下的人都屈服于他们手下。多么罪恶的人啊!恶到连手下都那么恶!其实袁绍只是说说这建议好而已,但一直没实施(大概舍不得军粮吧)。可见,袁绍还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吝啬鬼。
随后,曹操与袁绍反目发生了渡官河一战。袁绍在这战役时,兵力赛过曹操的三倍。但他输了,并被杀了。因为他太自大,步步逼退曹操,不料使曹操补给更快,使自己的军粮越来越少……而后,袁绍几个儿子都被杀了。而袁术不攻自破,发病吐血,病死他乡。
大家都佩服袁绍两兄弟_真够傻够牛吧?
被读后感400字篇3
蓝天,依然飘浮着白云;
大麦地的人们,依然是那么纯朴……
当我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时,我的心灵被震撼了,两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一个来自城市,一个来自乡下,是什么让他们聚在一起?是缘份?是亲情?
故事中,有许多情节写出了青铜对妹妹葵花的爱。在《冰项链》这一章,青铜为了给妹妹一条项链,花了很长时间,用冰凌做了条冰项链,为了给冰凌穿个洞,他把腮帮子都吹麻了。当葵花戴上冰项链时,许多人都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看过这么美丽的项链!这已经不是一条项链了,葵花戴在脖子上的,是一份沉甸甸的爱啊!大麦地的人们虽然穷,但他们不缺爱,爱让他们变得美丽、纯洁,就像这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冰凌。
故事中还有一个角色,那是奶奶,奶奶很慈祥,见到奶奶,人们的心里便会很温暖。奶奶爱自己的孙子孙女,爱这片大麦地,可是有一天奶奶永远永远地倒下了,但大麦地的人们知道,奶奶永远活在了他们的心中。青铜和葵花知道,自己的心里有一个干干净净、爱着自己的奶奶,有一个公正、和善的奶奶。奶奶虽然倒下了,但她树立起来的,是大麦地人们对生活的向往。
是啊!是爱,让人们不惧苦难;是爱,让人们将苦难变得美丽!也只有经历过苦难的人们,才会珍惜这份爱。让爱永存我们心间,让苦难变得美丽吧!
被读后感400字篇4
?凡卡》这篇课文记述了一个由农村来到城市做学徒的九岁儿童凡卡的悲惨遭遇。凡卡是生活在旧俄时代的穷孩子,在鞋匠家里过着非人的生活,经常挨打、挨饿、挨冻,他实在忍受不了,才给爷爷写信,恳求爷爷把他带回去。凡卡为何有着如此悲惨的命运呢?那都是因为他生长在俄国沙皇统治最黑暗、最残暴的年代。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穷孩子永远得不到幸福的。而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少年儿童,却从小过着幸福的生活。凡卡年仅九岁就作了学徒,过着悲惨的生活;而新中国那些跟凡卡年龄相仿的少年儿童,却都早就背着书包上学了。凡卡经常受伙计们的捉弄,挨老板的打;我们这一代大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摔着。而凡卡呢,一日三餐都只吃那麽一点儿粗茶淡饭,他经常饿肚子;我们却经常讲吃讲穿,从不知足,有时还发点小脾气,想想真叫人脸红。再看看凡卡睡得怎么样——在过道里,没有床,没有被,常常挨冻;那有我们高大宽敞的楼房、柔软的席梦思床、温暖的鹅绒被,我们是多么幸福啊!凡卡的童年是孤独而悲惨的。而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的孩子,每一天都充满快乐与温馨,人人都有一个金色的童年,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凡卡那恳求爷爷把他带走的话语又回响在我的耳边: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儿吧!要不,我就要死了……我又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凡卡只不过是旧俄国千千万万被摧残被迫害的少年儿童中的一个,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有多少穷孩子和凡卡有着同样悲惨的命运啊!通过学习《凡卡》这篇课文,我知道了我和凡卡的生活有着天壤之别,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热爱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被读后感400字篇5
一位朴实和默默无闻的老人,让我明白与真切地体会到了老人和海鸥那种别样的感情。
也许人和动物之间的情谊并不是那么伟大,但是这位老人做到了。每一只海鸥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独脚、灰头、红嘴、老沙、公主,常是他对海鸥叫的名字。无论春、夏、秋、冬,老人始终没有放弃给海鸥送餐,与海鸥相伴。
人少的地方,是海鸥的领地。老人说:海鸥最重情义,它是幸福鸟、吉祥鸟!这句话也使我感觉到了老人为何如此喜爱海鸥的原因。
十多年来,一到冬天,老人每天必来。和海鸥就像亲人一样。老人去世了,作者把老人最后一次喂海鸥的照片放大,带到了翠湖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海鸥突然飞来。围着老人的遗像翻飞盘旋,连声鸣叫。叫声和姿势大不一样,像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过了一会儿,海鸥纷纷落地,竟在老人的遗像前后站成了两行。它们肃立不动,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
老人背着那个蓝布包,撮着嘴,好像在呼唤着海鸥们。老人的画像永远印在我的心里,我的脑海里,我的记忆里。
或许这个让人过目不忘的感人故事正是证明了人与动物可以和谐相处。甚至可以称儿呼女。《老人与海鸥》的故事不就是一个例子吗?
被读后感400字篇6
卖火柴的小女孩,一篇世界著名的童话故事,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光着脚丫子在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应该合家欢乐的大年夜里被爸爸叫出来卖火柴,后来冻死街头的故事。
读完这篇童话,我深有感触。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在人们合家团圆,享受天伦之夜的大年夜,却因没有卖掉一根火柴而不敢回家,最后在寒冷和饥饿逼迫下而悲伤的死去。
想想那时,看看现在,我们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家里的“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干,每天吃饱穿暖,根本不用去打工什么的,也不用为了生计而发愁,更不用挨饿,受冻。我们的生活真幸福呀!记得有一次,我看书时,看到一个故事。一个小女孩在家门口玩耍时,不小心被电动车撞了,司机逃跑了,小女孩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只是身上有点皮外伤而已。可是,回家后,她却要妈妈给她买个布娃娃,新衣服什么的,不然就一直哭到她妈妈答应为止。小女孩家本来就不富裕,还要她妈妈给她买玩具。她妈妈为了给她买玩具,天天起早贪黑工作。
看到这里,我们大家更应该懂得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呀!
被读后感400字篇7
郁舜博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细菌世界历险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菌儿的细菌,跟着它我们游历了火国、水国、人和动物的呼吸道等等地方。
菌儿长得十分的小和轻。它比苍蝇的眼睛还小一千多倍,比一粒灰尘还轻一百多倍,几十万菌儿一起挂在苍蝇的脚下,苍蝇都不觉得有什么重量。
菌儿最喜欢水了,但它不是什么水都喜欢的。它最喜欢的水是不大流动的水,最好还时不时有些垃圾进入水里,那样它生活得就会十分舒适。菌儿最不喜欢的水就是泉水和海水了,因为泉水里有十分多的泥沙,容易绊倒它,而海水又苦又咸,它容易被杀死。
菌儿最最不喜欢的东西,要数火了。一但生活的环境温度到达了60摄氏度,它几乎就没有了生气。温度一但高达100摄氏度,它就几乎全部都死了。
那菌儿最喜欢什么呢?它最喜欢人们煮的高汤和人类的身体里,这些地方有十分好的居住环境和数也数不尽的食物。但是身体里有种做白细胞的东西,它们总是破坏菌儿的好事,打得菌儿们落花流水,让菌儿们无法入侵人体。
在看这本书以前,我一直以为所有的细菌都是大坏蛋,如金黄色葡萄球菌会引起脑膜炎,大肠杆菌会让我们拉肚子,绿脓杆菌会引起各种感染……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细菌不一定都是坏的,比如在我们最爱喝的酸奶里有乳酸菌的帮助,才能让鲜奶发酵变酸;我们吃的面包也有酵母菌的帮助,才能松软可口;双歧杆菌则可以帮助我们治好肚子疼……所以菌儿也是有好的一面的。
读完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细菌无处不在,所以我们一定要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食物的加工和保存,坚决不能买路边的三无食品,尽可能避免细菌对我们进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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