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能让我们的境界得到一定升华,最关键的还是在于提笔记录,这就是我们常使用的读后感,书籍中的奥秘是无穷无尽的,读后感其实也是议论文体的一种,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她读后感最新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她读后感篇1
在前几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说到《西游记》,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它是四大名著其中的一本,是明朝吴承恩写的。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想有很多。
从神猴出世到灵山取得真经,再一路上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唐山有四个追随者,一只猴子,一只猪,一个和尚还有一匹马,他们陪伴着唐僧,一路上为唐僧保驾护航。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个神通广大,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孙悟空了,他从刚开始的性格顽劣,到最后的对事情有了自己的看法,不会再意气用事,最终成了斗战胜佛。
我其实很不喜欢唐僧的,因为在《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多次救唐僧于水深火热之中,而唐僧却因为他人妖不分,而多次误会孙悟空,还要用紧箍咒来惩罚孙悟空,并且这猪八戒还时不时来说说两句,这让唐僧更加痛恨孙悟空,并将他逐出师门,孙悟空在临走前还向唐僧磕了几个响头,直到最后见到了妖怪的真面目,才真正理解孙悟空。一说到猪八戒,大家一定会想到这几个词语,爱贪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打退堂鼓。心里总想着他那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还爱说谎,可是他的嘴笨总是圆不回来,
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这种性格和习惯我们都不能学习,但是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这五个人物个性鲜明,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正好体现出了作者如孙悟空神通广大的写作能力。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让我联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只是我们中学生应该学习的一种精神。
她读后感篇2
国风召南鹊巢
先秦:佚名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这是一首婚礼上唱贺的喜歌。可以看出,这是一场盛大而奢华的婚礼:百两御之百两将之百两成之。男家派百辆车马迎娶,女家派百辆车马送亲,众宾客用百辆车马见证他们结合。
也许在这里的百两只是个虚指之数,但仍然能完美体现出这场婚礼的隆重。可是问题的重点再于这场婚礼的男女主人公是谁?鹊和鸠到底指的是什么人?什么身份?
一种解释是:鹊为男方,盖好了房子,迎娶鸠这位女人住进来,居之方之盈之,证明这个雀巢是鸠最好的归宿。这也告诉我们婚嫁中男方需得准备供鸠居住的房子。
另一种解释是:鹊并不指男方,而是指男方的原配夫人。鹊辛辛苦苦经营的巢,被鸠这个后进门的妾或平妻占据,而且是用一场空前浩大的婚礼来宣告鸠的胜利。
不论那种解释,都不能否认这首诗是婚礼进行曲的存在。本诗从御之将之成之的顺序,逐一罗列,叙述了这场婚礼是如何被众人见证,如何神圣不可推翻。
如果是前者,无疑表达的是一种喜悦和祝福。如果是后者,则体现了一位妻子眼睁睁看他娶别人、眼睁睁看他入了洞房门的怨愤和绝望,用多数人喧闹来映衬一个人的悲哀。
本诗运用了以点代面的手法,一场婚礼何其繁缛,而作者只从百两车马来做描述点,而不是面面俱到的描述婚礼细节。这种手法做到了所谓的四两拨千斤妙处。
用三个百两体现婚礼的热闹,更凸显出另一方的清冷寂寞。严重的反差,既表达的鹊无声的悲哀,做到了大音希声的功效,也揭示出一夫多妻的男权社会之丑陋。
她读后感篇3
今天,我阅读了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伟大的悲剧》一文,深有感想。下文是我对此文阅读后的感想。
斯科特是一位海军上校(英国),同时还有其余几人,组成了一个南极探险队,前往南极的极点。同时挪威人阿蒙森和他一样前往同样的目标,最终阿蒙森先到一步,捷足先登了南极极点,留给斯科特一行人的却是挪威国旗和一封让他们带给挪威哈康国王的信。斯科特感到既不服气又无可奈何,只好为阿蒙森的“业绩”作证,这需要一个人有多么大的宏伟胸怀才能作出这样的决定啊!还要有很绅士的风度。
接下来,返回的路又异常的艰难,先是埃文斯精神失常,口中念念有词,有的话是真的,有的话是幻想出来的,几天后,埃文斯死去了。剩下的人来不及过多的悲伤,而是加快脚步奔向下一个贮藏点,结果燃料又少的可怜,不足以补充他们的能量,他们不得不走向下一个贮藏点。其间,奥茨在用冻掉了脚趾的脚板走路拖累了大家,他为了大家的安全,还因为不使自己连累其余人,最后他作出了一个悲壮的决定,走出了帐蓬……,在这样的极寒天气下,出了帐篷就几乎没有了任何生还的可能
五人的探险队只剩下了三人,而他们不能走出帐篷,直到燃料与食物全部耗尽,三人在帐篷中待了好几天,直至被冻死饿死,而斯科特上校一直在记日记,直至被冻死。
这篇文章讲了五个英雄的故事,当看到最后三人被冻死时,我很感动,因为我看到了五个为国家为世界而献身的五名烈士。
她读后感篇4
母爱是一种力量会震撼我们的心里,但有谁会想到阴险凶狠的狼心中也蕴藏着浓浓的母爱。
王梦这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小说,让我为之感动为之泪流满面,书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开张的医院,把狼崽培养成万众瞩目的篮网付出了很多。他的大儿子黑仔被他精心培养,马上就要打败老狼王,成为新浪网,可谓精雕叼死了,既然伤心过度只能把目光聚集在剩下的几个儿子身上?可是因为他的逼迫几个儿子都相继离开,甚至死去。
读到车,我突然体会到母狼自然的良苦用心,是啊,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更何况是自然?自然对狼崽们的期望和爱让我震撼,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让我感动,幸福的夜晚。
那个闷热的夜晚,路边的梧桐树垂着头,似乎在坐以待毙,小草早已趴下向月亮婆婆诉苦,小花,犯贱犯了错的孩子低着头站在老师面前。几点使足了劲叫唤的知道知道。似乎在为夏天名古屋助威,我痛痛快快地洗完澡在床上滚来滚去,怎么也睡不着,可我总是总会睡着的,没有一会儿便去见周公了。
可能是天气太热了吧,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恍惚看到床边一个柔弱的身影正坐在床边,我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摸向床沿搭着那只手。娇柔而又充满,牢记。我定睛一看,正如我所料,就是妈妈。他的左手托着头,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右手却拿着一把扇子慢慢的给我扇着,即使在黑夜里,也能看到那一双充满了对我爱的眼睛。我微微动了一下身子,可还是把他惊了一下,他又马不停蹄地开始删了,泪水一下子从我的眼睛中涌了出来横跨在我的脸上湿润了枕头。
关键是以后我又想到了自然那个表面凶狠内心却对狼崽充满爱的母狼,至今都让我无法忘记狼王梦中,母亲对孩子的爱,也无法忘记妈妈对我的爱。
这时我又想到了母狼紫岚对黑仔的爱,我心疼地看着妈妈,仿佛一瞬间就会倒下,她的脸上写满了呆滞,眼睛呆滞地盯着前方,似乎在想明天的事。我微微转了个身不愿意看见妈妈那双深邃的眼睛和渐渐衰白的两鬓。
我的心被妈妈的爱融化了,让我陷入美好幸福的回忆中。
她读后感篇5
?迟到》是作家林海音写的她小时候的故事。
一次,她因赖床而迟到,不想去上学,被父亲揍了一顿,结果还是乖乖去上学了。林海音后来因为体会到了父亲对她深深的爱而改掉了她迟到的坏习惯。
这本是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情,却被作家把那深沉的,用心良苦的你父爱写得淋漓尽致!
这让我联想起自己的爸爸妈 妈。我的父母十分称职。错了,他们训斥责备;对了,他们褒奖鼓励。他们既严厉,也很疼爱我。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在家无聊至极,心里总想出去玩,看着坐在电脑前故事的爸爸,忐忑不安地走到他面前对他说:"爸爸,我能出去一会儿吗?""可以,但你不能跑得太远,就在家附近玩!"爸爸用和蔼的眼光回答。"好的,我就去打弹子球,不远,就在附近。"我心花怒放地满口答应。走出家门,我像一只快乐的小鸟边哼边唱手舞足蹈,东看看,本瞧瞧。太阳公公对我招手,大树哥仿佛在对我说:"你好,你好,我是大树。"树上的鸟儿也唱起了歌谣……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也没理会。先去打弹球,后来又去游乐场。天渐渐地暗下来,玩得忘形的我才知道已经很晚了,我心急如焚地跑回家。
一回到家,爸爸眉头紧锁,双手插腰大声吼叫:"你到底跑到那里去了?这周边每一个旮旯我都找过,根本没有看到你的踪影!""我……我到游乐场那儿了。"我支支吾吾地回答。"我不是叫你在家附近玩吗?怎么跑那么远?"爸爸认真而又耐心地教育我,"街上那么多的坏人,你不害怕吗?……"
这一件事过了很久,但让我记忆犹新,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爸爸妈 妈对我的爱!
她读后感篇6
看到同桌上的《意林》,闲来无事下翻阅一下,看到两篇文章有感。
刘心武的《长吻蜂》,其中有段话颇有同感:“生命单纯,然而美丽。活着真好,尤其是能与自己以外的一切美好的东西相亲相爱,融为一体!生命能沉浸在自己喜欢、利己也利他的境界里,朴实洒脱,也就是幸运,也就是幸福。”别人为我为何教书,我不敢说我喜欢但我真真切切感觉到上班我喜欢,没什么充分的理由,更不是因为矫情才这么说,就是喜欢。每天早上起床尽管也想睡懒觉,可爬起来去上班一点都没感觉到负担。或许更喜欢的同事间的那种氛围吧,还有就是喜欢上课时的感觉,尽管有时感觉到嗓子冒烟。看到一个个小孩子感觉好可爱,特别喜欢的是低年级孩子,不是我教的,见到却仍大声喊我“钱老师好!”最爱看每天早上出操时,张颖那甜甜的,毫无学生跟老师之间那种距离感的笑容,真好!
还有一篇让我感动流泪的是《爱心传承》。讲述的是一对为大山里的孩子能上学而把自己的所有都奉献给教育事业的父女的故事。因为父亲的爱心和愿望,把自己的女儿和一批批孩子送出大山。又因为父亲的故园情结,女儿在师范毕业后又回到大山深处,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关山的孩子,用心血和汗水为关山的孩子们托起金色的希望。说不上到底是因为故事情节还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水平感动我,但读着,是真的被感动。也许是为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还能有这么多心灵的净土,所以被感动。也或许是同为教育工作者,更能体会其中的艰辛,所以有同感。可这一切,都只是发出一点感慨而已,也许过明天,我就不再想起这个故事。记录下这些,只因为那一刻心灵的被触动。庆幸的是,对这一切,我还没到无动于衷的地步,我的心还有柔软的地方还有洁净的一方。
她读后感篇7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哈利·波特系列的书,我非常高兴。我非常喜欢这套书里面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因为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书,里面讲了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里面的主人公,他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被黑巫师——伏地魔杀害,他就变成了孤儿,寄养在他姨妈家。他在那度过了十一年,这十一年他过得并不好。他经常被姨妈训斥,被姨夫骂,被他的表哥达力欺负,就是一个仆人。但是就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海格给他送去的一封信,改变了他的命运,这是一封邀请他去霍洛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的信。
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斯内普教授,还交到了许多朋友,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马尔福。他和他的朋友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在一次次的关卡中,罗恩的倒下,赫敏的帮助,哈利波特在朋友的帮助下最终打败了伏地魔,保护了魔法石。
故事虽然发生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但是与我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没有海格的帮助,哈利也不能顺利进入霍格沃茨。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助,哈利·波特也不能打败伏地魔。如果没有斯内普在比赛时念了一个反咒语保护哈利波特,他早已被奇洛摔得粉身碎骨了。在生活中不是什么事都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是需要朋友的帮助和团的结,这样才能成功。
这一切使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要气馁,要勇敢地面对,朋友之间要相互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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