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检测我们是否读懂文章的依据,读后感指看完一本书后把内心的感受通过文字撰写出来的应用文种,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鹬读后感600字参考7篇,感谢您的参阅。
鹬读后感600字篇1
今天,我又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这本书是张乐平先生的漫画。
这本书描写了中国旧社会一个无爹无娘无名字的流浪儿,他是一个长着三根头发的小男孩,也许正是他的三根头发,他才有了个名子叫“三毛”。他眼睛又大又亮,不管春夏秋冬,都穿着一件又破又小的香港衫,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他是一个孤儿,经受了许许多多的磨难,但他却依然那么的自信,坚强,乐观,他还有着一颗善良、单纯、同情的心。
三毛骨瘦如柴,无论走到哪儿,别人都会向他投去怜悯的目光,他每天都流落街头。寒风呼呼的冬天,他被冻得瑟瑟发抖;烈日炎炎的夏天,他汗如雨下,却不知道去哪儿乘凉;暴风雨时,别人都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而三毛只能躲在别人的屋檐下避雨。他从没自暴自弃,他心里充满理想渴望有个温暖的家。他努力去赚钱打工养活自己,他去帮车夫推车赚钱,,推车还差点丢了性命,头被撞了个大包,好不容易推到桥上,车上无情的阔太太扔了一百元纸币给三毛,这张纸币在当时连半根油条都买不到。三毛没有办法,只好去找别的工作。为了生存,他跪在路边乞讨,总算要到了一点钱,这时,旁边又来了一个乞丐,他说要不到钱就投黄浦江自杀了。善良的三毛把自己辛苦要到的钱全部给了他,转眼那人换上长衫、礼帽,原来是个假乞丐,三毛上当了,这种情况己经发生好几次,他辛苦赚来的钱,都给骗走了,可他依然“知错不改”,还是老样子。
每次,看这本书,我都会不知不觉流下眼泪,我想如果在大街上我看到三毛一样的小孩,我会毫不犹豫,倾我所有的零花钱去帮助他们,爸爸告诉我,在我生活的城市里,在现在的社会中,如三毛一样的小孩有zf在关心他们,新社会是不会再发生三毛流浪的故事,三毛所遭受的苦难已永远留在贫弱的旧中国,但三毛善良、坚强的心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鹬读后感600字篇2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述了88年的岁月中,海伦·凯勒尽在生命的头19个月拥有光明和声音。幼年那场大病无情地夺去了小海伦的视力和听力,使原本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然而,在她绝望时,安妮、沙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他的命运。在莎莉文老师的引导下学会了读书写字和说话,并在24岁时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的的四年学业。她的一生勤于写作,共创作了14部文学作品。
海伦是一个坚强,勤奋,好学,积极的孩子。虽然在小时候曾经因为烦躁而发生过一些小脾气外,长大后她的她一直是位勤奋的女孩。即使生活在黑暗中,他仍然是乐观的。“我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是我的心是自由的。就让我的心超脱我的躯体——走向人群,沉浸在喜悦中,追求美好的人生吧!”
海伦生活在黑暗中,既看不见又听不到,也不会说话的环境下,仍旧阅读了很多书籍,而她的'读是靠着莎莉文老师用手写在她的手心里。就是这样,一本一本地读书,一本一本地读完书。在漫长的学习生涯中,尤其是难学的便是发音和说话。在炎热的夏天,她在莎莉文老师的陪同下和一些教授们学说话,她的这些老师们让她把手放在他们喉管上,让她一点点感觉。然而,现在我有时学习一会儿就会感觉枯燥不耐烦,弹一会儿的钢琴就感觉腰酸背痛,但海伦却不分白天黑夜地勤奋学习,最终有所成就。
马克·吐温曾说:“19世纪有两位伟大的人物,一位是拿破仑,另一位是海伦·凯勒。
海伦的一生是快乐的,充实而卓越的,她把无声的真理传遍世界。今天,海伦·凯勒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不屈不挠斗争精神的象征。在我们当今的社会是不是更应该向她学习呢?
鹬读后感600字篇3
大年夜的晚上,你在干什么?可能是在家人的疼爱中吃着幸福的年夜饭,可能是一家人一起看春晚,但是,在那本应该幸福快乐的日子里,在那个寒冷的夜晚中,她在墙角蜷缩着身子,冻得双手通红,是那样的无助,是那样的凄惨……她就是安徒生爷爷笔下的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读着课文,我一会儿感动,一会儿同情,一会儿愤怒……这篇生动形象的童话让我印象深刻,也让我体会到了好多……
文章讲了那个小女孩在一个漆黑又寒冷的大年夜,由于没卖出一根火柴,没赚到一分钱,不敢回家,只得穿着单薄的衣服,无助的蜷缩在墙角,为了取暖犹豫着能不能划着一根火柴暖和一下自己冻僵的双手。可怜的她连一根小小的火柴都不敢划着。终于,火柴被她点燃了,在明亮的火焰中,渴望温暖她看到了一个大火炉,渴望食物的她看到了一只香喷喷的烤鹅,渴望快乐的她看到了一棵美丽高大的圣诞树,渴望得到疼爱和幸福的她看到了最疼爱她的奶奶。读到这,我止不住想流泪,这可怜的小女孩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多么令人伤心……看到他的奶奶,小女孩赶紧划着了一大把火柴,为了留住奶奶,小女孩从刚开始的犹豫不决到赶紧划着一大把火柴,她是多么渴望得到奶奶的疼爱,她是多么需要关怀!可当时黑暗的社会却是这么冷酷无情,贫富悬殊让许多像这个小女孩一样贫苦的人那么无助,那么可怜,那么孤独却无人关怀……
像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样的人需要关怀,需要别人的关心……
鹬读后感600字篇4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我慢慢、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目送》龙应台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自我上高中以来,就独自离开父母去汕尾读书,父亲每年都会送我到车站,每次他都会看着我的背影远去才会离去。上大学以来,就更少回家了,父亲一节假日就会发微信叫我回家过节。从高中到大学,我不知道留给了父亲多少落寞,我每次都匆匆的离家,留给父母的只有背影!当车轮启动我目视前方,完全忽略了身后父母那深情的目光!每一次离家,父亲都会把我送到车上,帮我找好座位,而我却只留下淡淡的一句:“爸,你快回去吧”,但每次爸爸都会固执的等到车子启动,直到我完全脱离她的视线……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人生总有分岔口。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感谢龙应台的这篇散文,是她让我读懂了老一辈内心的凄凉与无奈!是她让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应该怎样去对待我的亲人,爱人和孩子!怎样让我们的人生少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鹬读后感600字篇5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人为何活着?。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丧失女的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的人。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鹬读后感600字篇6
?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是擅长写动物小说的沈石溪写的。这本书里有滑稽的话语,有悲凉的环境;有贪婪的笑容,有失去的悲哀。
squo;黑熊舞蹈家squo;这篇文章很长。和squo;棕熊的故事squo;比起来,squo;黑熊舞蹈家squo;更有趣一些。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两只马戏团的熊——阿宝、圆逑的故事。阿宝性格粗暴,演技高明;圆逑性格温顺,演技一般。换名字这个环节最有趣。圆逑崇拜阿宝这个名字,却不敢得到这个名字;阿宝却十分讨厌圆逑这个名字,巴不得坐上去压扁。可是,阿宝最后改掉了粗暴的坏性格,变成了一只温柔+聪明的熊。这个故事最后句话是:梦,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海市蜃楼。
我读到这一句话时,不禁赞叹作者的诗意。这是多么生动啊!要是要我们说说梦是什么,顶多也是squo;就是睡觉时看见的东西。squo;而作者写的这一句是多么让人赏心悦目啊!
这本书讲了许多不同的故事。要是你先读squo;棕熊的故事squo;,再读squo;野猪囚犯squo;第22段,你会先痛哭流涕,然后破涕为笑。这本书的故事不管是搞笑的还是悲哀的,程度都非常高。让你哭出满面泪水,让你笑掉两颗门牙。
这本书不知蕴含了多少含义,如果你想理解更多的东西,那么就去购买《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使你百看不厌的书吧!
鹬读后感600字篇7
从古至今,有许多名言赞美书中的知识,如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又如高尔基所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等,因此我喜欢书、喜欢阅读!我最喜欢的书莫过于《西游记》,书中曲折而又光怪陆离的情节、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主要讲述唐太宗委托玄奘法师去西天取经的故事,玄奘法师在取经途中收了三个徒弟,师徒四人一路上除魔降妖、齐心协力、战胜困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了真经。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嫉恶如仇,神通广大,法力无边,他可是取经路上的好帮手呢!有一回,取经途中遇到一个妖怪,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后变幻成村姑、妇女、老爷爷,唐僧和猪八戒都被她的假相给蒙骗了,多亏孙悟空火眼金眼识破,三次棒打白骨精,不然唐僧和猪八戒早就没命了。
写到这儿,我回想起去年的一件事,有一次我看见舞台上在表演跆拳道,觉得很酷,特别想学,于是叫妈妈报名了。刚开始练习的时候都还好,压压腿,弯弯腰,打打拳,我并不觉得难,练了一年多,我感到练习越来越累,真想放弃。后来,我读到了《西游记》,这本书改变了我的想法,唐僧师徒四人西行取经不仅路途遥远,最难的是一路上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面对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各种各样的真假善恶。有时下雨没地方住,还得住在破寺庙里,风餐露宿,那么多困难他们都没有怨言,而我只遇到一点点困难就坚持不了,真是惭愧极了!于是我答应妈妈好好练跆拳道,不半途而废!
通过这本书我更加明白,遇到任何困难,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一定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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