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出色的作文是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经历的,作为优秀的学生,一定会将作文写好的,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的灯作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的灯作文篇1
世界上有多少种点心呀?数也数不清。那你喜欢哪一种呢?咖啡?还是饼干?我告诉你,我最喜欢的点心是独一无二的哦!它叫三色汉堡。
为什么是三色,而不是五色呢?因为它只有三个颜色而已。不包含汉堡,有黄色的苹果、绿色的莴苣,和紫色的紫色高丽菜。你们一定没吃过。当你吃下去时会吃出苹果甜甜的滋味,彷佛吃到一颗大大软软的糖果。再来,绿色的莴苣看起来很清凉,而且吃下去时,就像吃到了一片软软的冰块。最后,当你看见紫色高丽菜 时,你会觉得自己多么的高雅,吃着美丽的菜,最美丽的菜。
我吃下这个三色汉堡时,总会想起一些美好的回忆。当我吃到苹果时,我会想起妈妈每天晚上都会说故事给我听。当我吃到莴苣时,会想起去爬山时东西被抢走等好笑的事情。当我吃到紫色高丽菜时,会想到,小时候睡觉时,妈妈总是放下手边的事,把我抱在怀里,她怕我会害怕。当我吃完全部时,头脑里想到的只有甜美 的事。而那些烦躁呢?它们早就被我丢到千里之外了。
我问妈妈:“妈,您到底加了什么魔法呀?”妈妈说:“小宝贝,你还不懂吗?这叫幸福与快乐的魔法呀!只要自己开开心心的做,对方也开开心心的吃,那就是“幸福与快乐”的魔法。”
我喜的灯作文篇2
我从小就喜欢舞蹈。小时候只要听到音乐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来。现在更喜欢舞蹈。舞蹈对我来说是件很开心的事,舞蹈能给我心灵带来无穷的快乐。
记得我刚上幼儿园,有一天老师说要迎接“六一”儿童节我们要排练节目,我当时非常高兴,心想我也可以上台跳舞了。可是老师选了一部分小朋友排练,就是没有选我,我心里一下子难受。可是我太喜欢舞蹈了。于是当老师单独带选上的小朋友单独练时,我就在一边远远地跟着学。几天后,老师发现我比其他的小朋友跳得好,就把我安排进去了。从此我成了幼儿园的舞蹈主力。
上小学的时候,我家从矿上搬了下来。在这里有条件我就上了舞蹈班。学舞蹈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刚来到舞蹈班的时候,那些同学们个个功底都好,我知道自己要想和她们一样优秀必须下苦功夫才行。但是枯燥无味的基本功让我觉得太没意思。上舞蹈课时也不用心,不想练就装病。一段时间下来我的综合素质退步了,在老师排节目的时候,我不再是主角。这让我很心痛、很后悔。
从那开始我就下定决心要好好练习。经过不断的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我终于进步了。我现在中国舞考了四级,拉丁考了铜牌。我知道要做得更好,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我爱舞蹈。舞蹈对我有着独特的魅力,它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知道,不管学什么,都要坚持不懈,才能成功。
我喜的灯作文篇3
我最喜欢阅读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因为它充满了有趣、奇怪、奇特......等等,很多好的方面,而且,他的推销还很好呢!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小朋友觉得稀奇就来买。这本书分为了38章,每一章都写了它的具体的内容,不知道作者:罗琳花了多少年来写这本书,而且还是出了五本哈利波特。我现在就来说一说这本“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吧!
这本书的简介:在漫长的暑假里,哈利他在女贞路一不小心遇上了两个摄魂怪,而且还以外地遭到摄魂怪的袭击,哈利就用了守护神的咒语,因此,哈利波特给霍格挝茨开除了......过了几个星期,哈利他在家里遇见了卢平和唐克、疯眼汉穆迪斯等等6人来到了凤凰社的地点,过了2天,罗恩的爸爸就带着哈利去魔法部受审,哈利他很侥幸的不被开除了。
我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它内容里就有了非常多的好词语,好段落,我现在就来说一说它的词语和段落吧!词语:气恼、假装、浑身发抖、夸张、鲜红耀眼、诚惶诚恐、熊熊燃烧、捏断、防御、动听......段落:“乌姆里奇的脸色越来越红;她看上去活像被灌满了滚烫的开水。福吉盯着邓布利多,脸上的表情傻乎乎的,就像突然被打蒙了,而且简直不能相信竟然发生了这种事情。他轻轻发出一种哽咽似的声音,扭头看了看金莱斯和那个留着灰白短发的男人,到现在为止,在屋子里的的人当中,只有这个男人始终一言不发。后者朝福吉坚决地点了点头,离开墙壁向前走了几步。哈利看到,他的一只手漫不经心地伸向了自己的衣袋。”我就是因为这些才喜欢这本书的。
我喜的灯作文篇4
又是一年元宵节,我们全家都去南湖看花灯,在回家的路上,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今天最想吃的食物是什么吗?”妈妈猜:“糖葫芦?”我说:“不对。”妈妈又猜:“棉花糖?”我说:“也不对,是汤圆啊!十五只有吃了汤圆才算圆满啊!”妈妈神秘地一笑:“回家给你个小惊喜。”
到家了,妈妈马上从冰箱里拿出汤圆,原来妈妈早就买好了汤圆。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汤圆,浑身雪白雪白的,冒着冷气,像一个个冻得直打哆嗦的小雪人。
妈妈往锅里添了些水,不一会,锅里传来了咕嘟咕嘟的声音,水总算烧开了。于是妈妈把冻得硬邦邦的,兵乓球似的汤圆放进锅里。只见小汤圆纷纷沉在水底,一动也不动,小雪人就这样在锅里恬静地安睡着,不一会儿,水里热闹了起来,沉睡着的小汤圆好像被唤醒了,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浮出水面。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精彩。
我迫不及待地盛了一碗,忽然我发现小汤圆好像是在锅里喝饱了水,一个个都挺着圆滚滚的大肚子,可爱极了。我赶忙用勺子舀出一个往嘴里塞,啊!烫到我的舌头了!看到我欲哭无泪的表情,家人们都忍俊不禁,妈妈笑着说:“小馋猫,慢点吃,小心烫。”我这次舀起了一个,轻轻地吹了吹才放进嘴里,一咬,芝麻馅就缓缓地流出来了,香浓可口而且软糯绵密,吃得我唇齿留香,一股幸福的感觉也随着汤圆馅缓缓地流进了我的心里。汤圆太好吃了,怎么吃都吃不够,我忍不住吃了一碗又一碗。
我喜欢吃汤圆,尤其是黑芝麻馅的,它不但让我感到温暖,而且有妈妈的味道在里面。小朋友们,你们喜欢吃汤圆吗?
我喜的灯作文篇5
前不久陈老师给我买了一只绿色的小乌龟。那小乌龟住在一个玻璃缸中游来游去,在我的记忆中乌龟是两栖动物,它会在水中游,也能在陆地上行走。没几天我自己就把那玻璃缸打碎在地上。小乌龟可怜地在地板上一动不动,我急中生智地把爸爸的洗菜盆用来做小乌龟的新家。老爸又到鱼店里再给我买另外一只小乌龟,还买了乌龟吃得饭菜和一些砂子让小乌龟在水里行走。于是我家里多了两个好朋友,它们在听我说话,看我在家做事,有时还和我说英文,让我很开心。它们在家里陪伴着我渡过漫长的假期生活。
后来我和爸爸外出两周,回到家一看,两只小乌不见了一只。可能是没有换水,或者是温度太高,小乌龟生病死去。我非常伤心,那可爱小伙伴就这样离我而去,爸爸见我这么痛苦,于是又带我到鱼店买乌龟。
现在家中生活着两只小乌龟,它们和我一样愉快地生活着,也像我一样望着窗外的蓝天在发呆,像我一样每天在问每天该吃何物。
我喜的灯作文篇6
读书的实质目的,无非两种。第一,吸取知识。指的是,读者的阅读的理解水平和该书处于同一水平,基本上可以顺畅的阅读下去,而不用去请教某某人,或是去查阅专门术语的参考书。一般这类书,算得上是扩展视野,长见识和知识的,对于理解水平基本上没什么变化性的增高。第二种,便是于当前阅读水平差距极大的书,你看不懂,里面有不少专门术语,生僻词也多,未接触过的知识面的词语也多的那种。也能涨知识,见识,不过由于你暂时难懂这书,于是,你啃完了这本你本应啃不动的书,你的理解水平也就提高,甚至于是智商等方面都有显著提高。这两种总体上来说,都涨知识、资讯,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第二张你暂时阅读起来有困难,理解水平火候不足而已。
做什么事都得讲究方法,读书也不例外。不少文豪天才,都列举了自己的读书法,非常多。胡适列出的读书法,是挺传统的眼到心到口到手到,也就是,用心的认真看书,读时还有时不时做些笔记、摘抄、感受,不求背下来,但要读出来,即使默读,也要读。当然,一些名人的读书法可能不太适应于当代,因此,近些来出版的论读书的书日益增多。
须知读书的实质目标是吸取知识且领略作者所要借书这个传播媒介所要表达的思想、方法、理论等等等等。你更要做的是读书,并思考,于是领会贯通,记忆保留,甚至是举一反三,自己在该书的基础上,再发一套更好的理论。一天读一本书已然可以,何况一天之内更多书?你如若不是那种快速阅读的一分钟超过一万字的大师,便不要勉强。把书中思考思考,领会贯通,与他人交流。到可以研究思考一番,即使不懂,也得思考下。毕竟人生路坎坷,哪能让你尽去想你能思考的!
我喜的灯作文篇7
我喜欢钓鱼,因为它能让人心静下来,也是很好的娱乐活动。
双休日写完作业,我就会对爸爸说:“我想去钓鱼”,爸爸就带着我来到湖边,湖边绿树成阴,鲜花盛开,让人感到一种美好的感觉。我们去小商铺租了两根鱼竿,在湖边找个地方坐下。我把鱼饵穿进鱼钩上,这时爸爸已经稳坐钓鱼、台了,只等鱼儿上钩了,我一看着急了,连忙把钩投入湖里。过了一点点时间我就把鱼钩拉上来,可我怎么也拉不上来,有一次我差不多掉进水里,我使劲拉鱼线,旁边的人全都在看,以为我钓上大鱼了。我终于把鱼线拉了上来,可拉上来的不是鱼而是——一根破鱼竿,我再看看爸爸,他已经钓上了一条汪刺鱼了。我再换上鱼饵再钓,可连连失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还是钓上了一条体型不大的鲤鱼。我终于成功了,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我为此次成功而欢呼。
钓鱼让我静下心来,教我耐心地做好每一件事。最好的还是把鱼煮了,炖汤吃了,哈哈哈哈……!吃起来那是香啊,吃好饭过几个小时还在回味,我心里美滋滋的,心里想着下次钓来的鱼是红烧的还是清炖呢!
在暑假里别人去爬山、旅游,而我却喜欢湖边钓鱼。我喜欢那种没人打扰和幽静的世界。我还发现,现在的鱼儿都不太咬钩了,有可能平时喂得太多了,嘴刁了,我看来要换个对鱼儿更有诱惑力的鱼饵,这就是我下次要研究的目标。
我喜的灯作文篇8
这番好戏已开腔,管他几人听到曲终。若相遇妄断吉凶,敢担重逢是否太英勇。——题记
老祖宗们定下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这场戏只要你已经开腔了就要唱到最后。当然,我也一直遵守它。
在我十岁那年发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使我改变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
盛夏的燥热扰乱了人们的思绪,蝉不知疲惫的鸣叫着为这个盛夏增添了一丝吵闹的气氛。“啊好烦”我不耐烦的说道,说罢便把手中的抱枕烦躁的砸在了地上,抬手就把那早已圈点勾画许久的乐谱撕成了两半。哎,怎么办呀!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的二胡演出,我可不能搞砸了呀。可是我害怕,害怕聚光灯打在我的身上,台下观众的窃窃私语。这使我压力倍增。这并不是我对自己技术的不认可,而是一种莫名的恐慌,担忧,我总是摆脱不了怯场的心理,就如同那走不出迷宫的蚂蚁,兜兜转转最后又回到了起点。
“啊,干脆就不上了吧,也没人会在乎我一个无名小卒”我自暴自弃的说道,只是这不争气的眼泪止不住的流。
就在这时,一段悠扬的音乐流入了我的耳中久久不能忘却“这番好戏已开腔管他几人听到曲终”我愣住了,疯了似的寻找着那歌声的来源,“《步戏》”我囔囔道,我就如同那伯牙,与钟子期在高山流水间来了个美丽的邂逅。是呀,就如同《步戏》所唱。管他什么聚光灯,什么观众的窃窃私语。我都不在乎,我就是我,既然这场好戏已经开场了管他几人能听到最后。就这样,在这首歌的熏陶下那次的演出格外的好,我也格外的愉悦。
在后来的时光里《步戏》陪我走过了风风雨雨点点滴滴。
这番好戏已开腔管他几人听到曲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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