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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7篇

每个人在工作上都会拥有很多的挑战,学会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才是最重要的,计划制定了就要去勇敢的行动,工作计划对于我们日后个人能力的提升是有帮助的,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7篇,感谢您的参阅。

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7篇

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

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

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

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______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完善学校各项卫生设施及监督措施,加强学校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增强学生卫生、保健意识,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学校指导思想,积极营造健康、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身心素质的健康水平。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树立卫生观念。

充分利用广播和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和阵地,利用晨会课、班会课、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新形势下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等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的城市意识、健康卫生意识和保健意识。

2、深化健康教育,切实养成卫生习惯。

教育是卫生工作的先导,要利用晨会课时间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要做到"五有",即:有计划、有目标、有教案、有落实、确保教育效果和质量。定期做好健康卫生讲座,督促做好眼保健操,开展防近周活动,加强学生用眼卫生知识的宣传和用眼卫生检查,努力降低近视率。

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每天带好两块布、一只杯(一块手帕、一块抹布、一只茶杯)。继续做好学生个人卫生晨检工作。

3、常见病的防治工作

1)视力防治工作

开学初对全校学生进行视力普查,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加强宣传,继续培训、纠正学生眼保健操,提高质量,控制新发病率。

2)沙眼防治工作

对全校学生进行沙眼普查,增强学生的个人意识,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以"诊断从严,治疗从宽"的要求,降低发病率。

3)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加强传染病的报告、管理、预防、晨检、消毒隔离等工作。

4)计划免疫工作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及时填写接种卡。

5)学生体检工作

按上级要求完成全校学生的体检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

4、狠抓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学习环境。

继续实行校园大环境卫生包管制度,要求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专人负责。继续完善"两个一"卫生制度,坚持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做好保洁工作。保证垃圾袋装化,校园无纸屑、无飘浮杂物,绿化带里无杂草,墙上、顶上无灰尘、蜘蛛网,厕所里无臭气。确保各个教室、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整个校园整洁、优美。

5、严格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饮食饮水卫生。

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做到防蝇、防尘设施齐全。做好食堂人员的年度健康体检工作,保证持证上岗,确保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三个百分百。要强化操作规程,把好进货关、验收关、烹调关,杜绝变质食品进食堂,不洁食品上餐桌。加强管理,重视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严格执行餐具清洁消毒制度,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做到每个办公室、每个教室都有纯净水,确保师生饮水卫生。

6、发挥校医作用,服务教育事业。

要发挥专职校医的作用,要通过画廊、板报、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培养广大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校医要根据季节变化,师生的身体状况及时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根据上级布置做好疫苗接种、龋齿、红眼病的预防工作,对各类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消毒、早处理,及时控制传染病源,将因病缺课率降低到最低水平。平时要做好外伤急救处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期初、期末体检、视力测查、统计工作,做好学生体质状况检测、评价工作。妥善保管好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尽力服务于教育事业。

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篇3

为了搞好学校卫生工作,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xx]7号)的精神和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重点监测学生生活饮用水、学生生活环境(就餐、学习、住宿),搞好健康教育,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杜绝学校发生群体性事件;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情将x年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各校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和入学入托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3、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三、时间安排

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x年3月6日-4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x年5月8日-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篇4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卫生部门在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的积极主动,认真履行意识,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卫生工作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我县现有在校学生六万余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十分繁重。卫生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思想,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当前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难题,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二、学校卫生工作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机制

督促全县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制定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预案;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密切与学校的协作,指导学校制定校园内传染病防控预案。促使学校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二)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监测工作

监督县疾控中心开展学校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辖区内学校传染病监测及从业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协助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生健康体检、预防性接种的查验和补种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接到疫情后要及时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指导学校制定和落实预防接种等传染病防治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施。

督促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校传染病发病情况、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发现同一学校学生出现因同一症状缺勤的要及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上报县疾控中心及县教育局,发现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按程序上报处理。

(三)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及饮用水监督指导工作

卫生执法人员要加强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学生食堂的硬件设施建设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杜绝介水传染病的发生;继续推行学生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学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提出卫生监督意见。

监督、指导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供餐单位对食品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加工设备进行定期彻底的清洗消毒,检查食品原料的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及时销毁超过保持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督促学校按量化分级管理要求,进行相应整改;对学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要提出监督意见。

(四)加强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工作

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跟踪调查、分析工作;健教所要充分利用学校人群集中、覆盖面广、学生接受能力强的优势,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学校。协助学校开设健康课和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为校园健康宣传专栏提供资料等形式的多种合作,加强对学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扩大学生获取健康知识的途径,对学生进行健康行为和习惯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检查和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起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将学校卫生工作落实到科室和具体的工作人员。

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篇5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发布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首问责任、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篇6

第一、学校卫生,防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

1、传染病防控工作

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学校健全传染病防治预案,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健康体检制度;传染病防治及预防接种:各校要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和入学入托疫苗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生校舍、生活设施、公共场所的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及学生宿舍、学校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卫生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能有更好的就学环境。

3、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开展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现状,重点监测学校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分散式供水、开水、分质供水和桶装饮用水以及直饮水机的水质质量,规范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4、校医室的监管

在寄宿制学校或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医生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并且三室独立(诊室、处置室、治疗室)。不足600名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保健老师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

第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

对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制水工艺、水处理设施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涉水产品认真检查;对所有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末稍水的水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此次重点检查内容是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置程序、饮用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通知我局验收。

2、二次供水监督

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四必须”即:必须对水箱盖加锁、必须建立水箱管理档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做到机构健全、专人管理,责任到位,证件到位,必须消毒措施到位,消毒记录清楚,每年对水箱进行二次清洗和消毒并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重点检查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索取卫生部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和产品检验报告;涉水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供水单位是否使用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类消毒剂;涉水产品是否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与验收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三、时间安排

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20xx年3月6日—4月20日,9月20日—10月10日;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20xx年5月8日—20xx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10日。

每个阶段检查结束后,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进行汇总。市卫生监督所在各个阶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学校卫生监督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卫生监督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篇7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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