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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读后感作文模板7篇

作文可以帮助我们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文学素养,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训练自己的写作速度,提高应对考试等压力情境的能力,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优秀的读后感作文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优秀的读后感作文模板7篇

优秀的读后感作文篇1

简爱是一个极奇平凡的女孩,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里德舅妈家,可是无论她怎样做也讨不了舅妈的欢心,于是她决定要上学。到了学校听她的好朋友海伦说那里是一个相当于孤独院的学校时,她万分欢喜,因为那里的孩子都是孤儿,她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她在那里又做了两年教师,当她离开了学校,开始找工作,不久她就拥有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在那里,她救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和罗切斯特先生生了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孩。

是的,这就是简爱的一生,从书中我看到了她的勇气,看到了她的爱与尊严,我感到很惭愧,如果换作是我的话,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着了大火,我必须不敢冲进去用水把火浇灭。

现实生活中爸爸妈妈他们做错了,我却不敢反驳,可是简爱却立即纠正了大人说的话,我却说都不敢说,其实我心中的小人在大喊:不!你们错了。简爱的勇气我十分佩服。

简爱一个平凡的女孩,其实她并不平凡,她很伟大,因为她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即使是最平凡的女孩子,也要有自我的勇气、爱与尊严。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感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感情为人格抛弃所有,并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优秀的读后感作文篇2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 ”在暑假里我认真阅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让我认识了雷锋,体会到了伟大的雷锋精神。

雷锋出生在湖南的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里。他不满7岁就成了一个孤儿,吃不饱,穿不暖,在苦难中受尽了折磨。解放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与帮助下,雷锋背上了崭新的书包,终于有书念了。每天早晨,他比所有的同学都来得早,总是第一个先进教室,然后放下书包,擦黑板啦,抹窗户啦,整理桌子和板凳啦,一刻也不肯闲着。他的学习成绩很好,小伙伴都羡慕他,觉得雷锋头脑聪明。雷锋却说:“哪里是我头脑聪明,我是奔鸟先飞,不愿意白白浪费时间。多认一个字就多了一点积累。”他不仅学习成绩很好,而且很热爱劳动,喜欢热心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我的生活条件可比雷锋优越多了。不愁吃,不愁穿,爸爸妈妈、外公外婆整天围着我转。我就像家里的“小太阳”。可我有时候却不听大人的话,乱发脾气,让大人生气,真是不应该呀!在学习上,我有时候会偷懒,不肯动脑筋,粗心大意,还磨磨蹭蹭,浪费时间。比起雷锋好学的精神,真是差远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下决心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在学习上要有“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在生活中要多做好事,帮助有困难的人,多为别人服务。雷锋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要牢记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做一个螺丝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优秀的读后感作文篇3

童年,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受尽了祖父的虐待,使我感慨万千。

阿廖沙非常可怜,3岁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只好带他投奔姥爷,姥爷是吝啬、贪婪、残暴的人。有一次,脾气暴躁的姥爷把阿廖沙打昏迷了。舅舅们也经常为了分财产的事争吵不断,甚至大打出手。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在这个“可怕”的家里,只有姥姥最疼爱阿廖沙。阿廖沙失去了爸爸,姥姥温柔地照顾他;阿廖沙挨打了,姥姥就细心照顾他;晚上阿廖沙不想睡觉,姥姥就跟他讲故事。他的姥姥如同冬日里的一缕阳光,让阿廖沙有了生活的信心,学会了做人的道理,并且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属于光明。

阿廖沙这个人物告诉我们在生活中,在看不见的角落有许多需要我们帮助别人,如果我们能把零花钱捐给山里的孩子,对他来说,却是一种莫大幸福。当我们挑食的时候,可曾想过世界上有多少人因吃不上饭饿死的人?当我们不写作业时,是否想过有多少人渴望着学习的机会。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还应该为那些贫困山里的孩子,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那么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童年》这本书真是使我受益匪浅啊!

优秀的读后感作文篇4

这本书引起了青少年广泛的共鸣,lz认为在三个层面。

一个是对假模假式深恶痛绝的那种纯洁美好的世界观(或者说精神特质);一个是面对现实时的沮丧寂寞。还有一种共鸣楼主认为出现在最后的最后,霍开始想念起每一个人。

about all i know is,i sort of miss everybody i told about.even old stradlater andackley,for instance.i think i even miss that goddam maurice.it's funny.

这种想念可以在前文中找到一些端倪。

对修女:想到这里,我不由得难过得要命;对萨

丽:我还真替她难受哩;还有桑妮等等。

霍尔顿关心(这个词不准确)他人的生存状况,发现其他人和自己一样不幸(即使表面有所不同)。这可以说是发现了人的精神生存危机(有点哲学味了)。让我想起《等待戈多》。普鲁斯特说回忆能够重拾逝去的玫美好,也可能是这样。

可不可以说这不小说的主题是对机械主义文明的反抗,对普遍精神危机的关注?有点马克思主义的感觉。拔得太高。可是这部小说所涵盖的又绝不仅仅是一个青春故事。

我们阅读这本小说时能获得很多享受。lz最喜欢的场景是菲苾在黑暗中给霍尔顿钱的时候,其次是琴把胳膊放到他背后的那次。我们对小说场景的喜爱就像喜欢流行歌曲中的某段旋律一样。小说的另一魅力在于所塑造的人物。lz最喜欢的当然是菲苾。但是,菲苾这个人物很奇怪,我多处怀疑她的真实性,菲苾很复杂。就说一个有意思的事吧。里面有个小男孩喜欢菲苾,但表达失误,把菲苾推倒了。lz有次在贴吧里看到一小姑娘说他们班一男生说她闷骚,心里伤心。lz 回复说小男生词穷了,他只是,她后来回复lz说他俩现在很幸福。神马。呵呵,我们比我们想象的孩子气得多。话说回来,霍也是不存在的,不可能有霍尔顿这样的人。有人问霍尔顿后来怎么了。霍尔顿没有未来。

读小说时当然应该置身其中。有些同学一开始不愿意理解霍尔顿,觉得自己在读另一个人的故事,那简直谈不上阅读。比如,lz读到琴时就会想自己暗恋的女生,读到铁齐纳想到自己的朋友,读到斯宾塞想到自己尊敬的老师。有人说,这应该是坐着的责任,他一开始不明说的?我只能说,这是常用的艺术手法。博尔赫斯说,暗示具有说服力。作品正是暗示而不是精神分析式的直接描写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从而具有了征服人心的力量。

我们阅读时,自己是霍尔顿,读完时会到一个新的高度反观霍尔顿,同时也在这个高度反观自己。我们在作者的指引下看到一个鲜活的霍尔顿,同时也会看到一个抛却诸多自我粉饰的自己,淅淅沥沥地走向那个因为赤裸而一贫如洗的自我。有次做实用类文本阅读,里面说悲剧能让我们从远处观看自己。好像还是我大尼采说的呢。

读优秀的作品和读那些用机器手打飞机一样枯燥乏味的yy完全不同(很抱歉把他们相提并论),不能赶着看。lz当初没能理解这部小说,一是因为读得太快,二是当时意气风发,没有分别理想与抱负(理想,不是那种买车买房、建功立业之类的理想哦),绝不担心自己会改变,如果不被理解,还洋洋得意,才刚刚开始不那么主流的心路历程。所以完全体会不到霍尔顿的那种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只是读后有点奇怪而已。你说lz真可怜,哎呀,这不是真实的 lz啦,真实的lz很幸福的,这样说只是为了方便你理解霍尔顿。高三班上的米开朗基罗一开始攻击过我,后来就很能理解我、包涵我。lz很珍惜。虽然现在班上没有。不过还是很开心。可贵的东西之所以可贵,不仅因为它们无法取代,还因为它们可以取代很多东西,不仅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还因为除却巫山不是云。不对劲啊,好吧,lz装13了。

我们理解这部小说时会有什么样的困难呢?

——社交环境不同,就lz看上学上得这么。。谈不上社交。经验缺乏。

——精神生活舒适,没什么挫折。人家不开心的时候,那个资本主义爸爸竟然请来了精神分析医师!我社会主义爸爸哪个不是囡囡,有爸呢儿子,没事,跟爸喝一盅。霍尔顿在他爸妈回家时是躲在壁橱里的。

——已经同化了

——神经粗大,不习惯认真对待什么。

可是优秀的书,只要你认真看了,至少被言情小说式的yy阻碍心智的成长,至少为人处世能从容点。

通过这部小说,可以看到作者纯熟的小说技艺,对人物的精确把握(如此精确,让人怀疑霍尔顿就是不写作的作者,两个老师说的话也是),最重要的当然是丰富的心理描写。司汤达《红与黑》中零星可见的心理描写(这个所指甚窄,好像近于潜意识层面了)在这里俯拾即是。柴可夫斯基赞扬托尔斯泰一眼就看穿了我心中的全部秘密,这也是许多美国青少年的心声吧。小说全面的心理描写既反映社会又表现人物,服务主题,或明或暗,精微深至,典范典范。任何才气不足的模仿都会让人笑掉大牙的。就凭这些心理描写,作者对美国人这一群体的影响就比得上弗洛伊德和里斯曼。简单从一个方面说,这部小说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互相解读,也就增加了社会的包容度。何况本书还影响了许多重要人物。

优秀的读后感作文篇5

读罢余秋雨老师的《文化苦旅》,我很想抓住些什么,却又难以言状,只认为淡淡的哀愁与寂寞缭绕在心中不去,又难复僻静。

从滚滚黄沙的大漠边塞到温婉宜人的江南小镇,余秋雨老师的文化足迹,跨越了大江南北,旅途中夹杂着喜悦、感动、哀伤、沉痛……百感交集,而最终只汇合成一个赫赫刺人的“苦”字。中国史上叙说羁旅之苦的文学作品不在少数,然而累赘上“文化”二字,却更令人认为这苦涩的味道浓得要化不开了。

说说那个令人恨恨不已的王道士吧,青砖黄泥的道士塔原也只是个普通的佛教地方,可当那王道士开掘了一门永久性学问的洞穴后,这儿再也不普通。王道士也成了达官贵人宠的“妃”,王道士的古文物,不,是正用在阿谀投合的官场的中国的古文物,它们的清白也渐渐被抹黑,更糟的是:外国友人的不客气,王道士的傻笑,中国古文物就此一车一车地安全运出国境,王道士与外国友人的寒暄。唉!伤心欲绝!余秋雨老师之苦,皆因有着中国古代文人忧国忧民式的文化自觉,种种令人痛心疾首的现象赫然浮现在自己的眼前却无能为力,也就难以自抑地揪心揪肺了。

也许许多历史界的专家学者曾经不留情面地指出过余秋雨老师作品中与史实不符的种种纰漏,但是依然无妨,文学不同于历史学,终究余秋雨老师酿制的文化苦酒传出了令人心醉的香味,不仅仅是向读者,向文化界,更是向广大的中国国民。这样就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作为一名高中生的我就这样追随着余秋雨老师的足迹,在寂寞间行走着,徘徊着,彳亍着,最后旅途也到了终点站,只剩下了“这里真恬静”的孤独与余韵……

优秀的读后感作文篇6

“进步在于阅读,成长在于阅读”在大一的的生活里,我阅览了一本书《厚黑学》,从此中感悟到了一些道理并叙其感言。

这本书是由李宗吾先生所作,读本书之前我对厚黑的概念不是很清楚,正所谓:“自古出书者,不计其数,能称精华者,屈指可数”。那么我想说,李宗吾虽然出书于民国,但他能在中国文化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读了这本书,我对为人处世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

“李宗吾先生其的文采与思维超越常人,还有读书人内在的一种狂傲,民国时期中西文化碰撞,造就了如此一位文坛奇葩,以圣贤自居,评论天下的能者。”这是网络上比较火的对李宗吾的看法。

?厚黑学》以三国英雄、楚汉名将为主论叙脸厚心1黑之心得,以三步工夫为总结,强调黑与厚的不同概念《厚黑学》中用了三步概括厚、黑三种境界的人:一、厚如城墙,黑如煤炭;二、厚而硬,黑而亮;三、厚而无形,黑而无色。从书中所看,李宗吾仅仅看到了第二种境界,其对人性的理解,以恶为先,所以评论世人。先看到恶的一面,然后放弃人性善良的一面,讲自古英雄都是用仁义道德的外表,来体现“人之初,性本恶”的个人观点。而对于第三种境界,只靠普通善恶是无法诠释的,所以他避而不谈。

在为人处事方面,《厚黑学》也有所写,他写道:“为人处世非有“厚”的功夫不可,如果为人内向须腆,不能忍受各种在处世交往中的屈辱,太过于顾及自己的虚荣心,就不能够与朋友和敌人相处,更不可能抓住机会展示自己,即使本身有出众的才智,也会淹没在芸芸众生里面,这是非常可惜的。”()所以在我看来,李宗吾先生所主张的厚黑在为人处事方面,虽主张黑,但同时强调在了世间行使恶,只是为了每个人以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在人生中赢得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

在这本书中,“黑”也绝不能以不择手段,放弃道德为代价,而换取自己的名利。这本书中所说的“黑”,不是简单的诡计多端、阴险狡诈,它更包容了睿智、谋略与高瞻远瞩的深刻内涵。谁想要充分的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那么,就要拥有比别人更多的智慧与韬略,这是现代人想要成功所需要的。

在现实的社会中,在世事纷繁、人心不古,为人处世举步艰难的时候,我们怎样才能在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中站稳脚跟、呼风唤雨、左右逢源、一帆风顺地使自己的人生更为完美呢?

俗话说:“君子立身处事贫贱不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然而,能真正做到的人却越来越少了,但是,只要我们本着仁爱处世、以宽待人的原则,我相信我们的人生定会放耀出灿烂的光芒。我想对于我这样一个还在上大学的人来讲,厚黑对于我个人而言,可能有着不同的定义。

优秀的读后感作文篇7

狼王梦是一篇非常感人的小说,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地被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母狼,生下了四只幼仔,为了把孩子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历尽自己一生的心血和搭上三条儿子的性命,最终也未能如愿。

她先开始培养黑仔,因为他长的特别像紫岚的丈夫,黑桑。可怜黑桑因为不小心闯入鬼谷,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部,现在紫风想起来还有一点惋惜。当每次吃饭时,母亲紫岚就让黑仔先喝饱,黑仔的兄弟姐妹很不开心。慢慢地,双毛和媚媚已经适应了母亲对他们的偏心,但只有蓝魂儿不适应,每次眼巴巴看着黑仔喝最多奶时,就原地圈,表示自己很气愤。

慢慢地,黑仔身体强壮了起来,每次他妈妈出去打猎时,他就站在门口等着他妈妈回来。按道理来说,幼狼还不能站在门口等着,因为外面是一片恐怖地带。但是妈妈看见他站在门口时,心里很高兴,因为黑仔已在她的呵护下渐渐地长大。可是妈妈忘了告诉黑仔,除了陆地上的危险,还有来自天空的。一天一只金雕飞来,看见黑仔站在门口,一下子把黑仔叼走。紫兰悲痛万分,决定培养另一只幼仔,蓝魂儿。

蓝魂儿是一只帅狼,在母亲辛苦而又精心的培养下,久而久之,变成一只身体强壮的狼。可惜的是,有一次蓝魂儿自己出去捕猎,不小心被猎人的捕兽夹给夹住。妈妈为了不让蓝魂儿被猎人扒下他的皮,紫岚竟把蓝魂儿活活地咬死了,虽然这是很残忍,但也是迫不得已啊。

当狼崽一个一个走了的时候,紫岚悲痛万分,她想把幼仔培育成狼王的野心渐渐散去。当只剩下媚媚和生下一群狼崽时,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篇故事这不就是现在的母亲对儿女望子成龙的想法吗?在这本书里,紫岚是一个母亲,为了让自己的狼仔成狼王,自己成了坡脚狼,摔掉了两颗门牙,跟金雕同归于尽,这正是母亲伟大的做法啊。

现在的母亲,为了让儿女有更好的前途,帮儿女补习功课,自己不怕辛苦不怕累,你辛苦了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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