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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爱情鸟的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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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爱情鸟的读后感6篇

读爱情鸟的读后感篇1

读这本书是因为参加了一个打卡阅读的任务,有看到其他的小伙伴在读这本书。因为书名里有“爱情”两个字,所以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样的爱情。于是在网上搜索了下,才知道作者马尔克斯,获过诺贝尔文学奖,写过《百年孤独》。虽然我也没有读过百年孤独,但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好友在她公司的图书馆里帮忙借了这本书

熟悉的红色封面,很厚的一本,让我想起以往看过的外国名著,也是这么厚的!抱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读它。

一开始就讲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是位医生,去现场查看他老朋友的遗体,他的朋友在满60岁那天自杀了。

书中的叙述很细,很慢。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能读下去。难道主人公就是这位70多岁的老人吗?后来,医生的妻子出现了。再后来这位医生不幸的摔死了。然后,出现了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的一个老人。原来他才是男主人公!书中开始了漫长的爱情故事的回忆。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我想,费尔明娜是爱她丈夫的。佛洛伦蒂诺也是一直爱费尔明娜的,但他在等待的过程里,也与无数的女人发生过关系,只是在心里给费尔明娜留了特殊的位置。从未放弃过期待。这种爱,算忠贞吗?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读爱情鸟的读后感篇2

全书以爱情之名,却描写了大量的现实问题,亲情与友情,爱情与面包,死亡与生存,战争与和平……更倾注了作者对世界独特的见解。

关于爱情,书中已经写尽了所有爱的方式,有医生和费尔明娜那种厮守一生平淡度日的婚姻之爱;有费尔明娜与阿里萨那种初见即心动的灵魂之爱;有阿里萨与情妇们那种放纵性欲的肉体之爱;有医生与情人那种寻求精神刺激的出轨之爱;更有阿里萨与14岁懵懂女孩的所谓不伦之爱……

很难说哪一种爱情更为高尚,只能说这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遇见的情感问题,故事的结局取决于当下的选择而已。如果医生压抑了自己出轨的冲动,如果阿里萨决心斩断过去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费尔明娜一开始便选择了精神之爱,一切也未必会变得更「美好」。因为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任何选择都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难题,无人幸免。

有人问书里谁最幸福?我认为都是一样的,大家都坚持了自己的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可以说是求仁得仁吧。

我为阿里萨坚持了半个世纪的爱情而动容,同时觉得医生与妻子间的「稳定」婚姻很幸福。费尔明娜也是如此,她应该也认为两种爱情都是同等分量的存在,所以在丈夫死后不无感慨地说即使重新来过,她依旧选择与医生结婚,但她恐怕也依旧无法逃脱阿里萨的爱情魔咒。

作者以一种平稳的语气向我们讲述了横跨50余年的与爱情有关的故事,其中也大量描写了人性的善恶,但并没有流露出对某个人,某件事抑或是某种爱情的褒贬。生而为人,我们身上都背负着善良与邪恶,没有理由要求所有人都是闪闪发光的天使,邪恶的念头也无非是人性和欲望使然,有些人可以控制,但大多数人毕竟还是做不到吧。

马尔克斯当然能够读懂每一种行为,光荣或者可耻,都是鲜活的人间。这便是作家的伟大之处:阅遍人间百态之后,对人类表示谅解和关怀。

有人说这本书就是为了给渣男洗白,当然不是,作者不评价只是为了展现人物饱满的形象,医术高明的医生也会出轨,扛着爱情大旗的阿里萨情妇无数,信奉宗教的修女见风使舵……任何过多的褒贬都影响我们对人物的判断。究竟什么才是对错,不用问作者,问自己就够了。

人生就是这样啊,没有什么对错,也充满了不确定,正是因为如此,生活才变得有趣。所以呢,没必要老是纠结该如何选择,也不用为某种放弃而后悔,毕竟无论你选择哪条路,日子都不会更好过一点。

而无论你选择哪条路,都希望你忠于自己的内心,保持人格的独立和强大,哪怕是充满荆棘,也永远不能如藤条一般攀附树木,否则你可能会向上,但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读爱情鸟的读后感篇3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小狂热在道德上并不是完美的,他甚至是个道德上的混蛋。他分不出一点爱给其他的同床女人,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了两个女性因他而死。然而小说并不是塑造一个道德君子,他们有好有坏,他们的个性给我们启迪.

读爱情鸟的读后感篇4

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想起了书单里的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后,深有感触。

我想每一个男孩子(包括我自己)都是或者曾经都是阿里萨,为了自己喜欢的女生而等待,只为追寻爱情本身。书的简介也说,作者探寻了爱情的千百种可能,你可以说它们都是爱情,可却又不是爱情。对于这种定义不明的事物,写论文有两种方法,一为归纳,一为演绎。我也愿意把这本书看作是马尔克斯写的一篇关于爱情的归纳式论文,而最后的美好结局也可以是看作对爱情的乐观主义。但现实是残酷的,这篇小说的起源就是一则作者偶然看见的一篇旧闻,一对老秘密情人在出海旅行的船上遭人抢劫被双双打死,作者也把这件事写进了小说。

如果真实的结局是这样,阿里萨会在想什么呢?人生的最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得到了爱情。那些曾与他一起共度春宵的情人们,大部分只是各取所需而已,但其中也有因他而死的,也有为他而死的,可是他的心,却从来没有属于过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也从来没有背叛之说。他对费尔明娜,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可是,为这份爱情,付出的太多,辜负的太多,虽然阿里萨至死也一定觉得是值得的,但确实其中有些不是伦理、道德、法律所能允许的,所以他最后是必须死的。爱情能成为这世间最为人所称道的事物,这种爱情是纯粹的,有性却没有因为性而受到污染,可以为了爱情付出金钱,付出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付出自己的心,付出自己的信誉,但突破了这些限制,你就很难说它是高尚的,但却给人一种无比有力的真实感。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给人以莫大的勇气,去突破一些限制,包括年龄、社会地位、文化、甚至性别(马尔克斯可能也没有想到这也可以突破)。但这种突破是非常危险的,有一些可能会被后来人反思追认为是社会的进步,但也有可能多年回顾后就是在破坏我们社会的进步,甚至是破坏人类之所以为人的一些东西。所以追寻爱情本身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但正因为它危险,人的各个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的成长。还有一点是,爱情只有回头看时才能知道它是不是爱情,身处其中的人并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

不确定是否身处其中的我,能做到的就是好好的去爱,用心去爱,而不是去刻意追求爱情这样一个无法被定义的东西。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逐渐意识到爱情不过只是锦上添花,这世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生活的压力dou已经快压得人喘不过气了。爱情会给人力量,但这股力量是具有毁灭性的,并不是常人可以驾驭的。真正的力量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来源于对生活的热爱与不断斗争,这是克里斯朵夫教给我的,可是光是能做到这一点dou已经很难了。

所以这样的爱情还是存在在书里比较好吧!

当然书中还有比较世俗的爱情,就是另一条线——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和婚姻,就类似于父母一辈的爱情,真实的存在着。也有类似于女版阿里萨的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于阿里萨的感情等其他的支线,所以称其为爱情的百科全书我想也是不为过的吧。

到最后,爱情是什么,清楚也不清楚,就像书里说的,“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就永远都不会”,这也是没有爱情本能的人使用归纳法最大的问题所在。但读完这本书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ta的答案吧。

读爱情鸟的读后感篇5

我知道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这本书是在高中英语课时老师介绍的,它是《pride and prejudice》翻译过来的。那时,并没有多少时间去看,真正看这本书是上大一时看的。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几乎把图书馆中的各个版本都看了一遍,甚至下了电影看好几遍。它荣升为我最喜爱的书。

“凡是有家资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这是《傲慢与偏见》开篇的一段话。也是19世纪的英国人对于爱情、婚姻与价值的普遍看法。

小说以男女主人公达西和伊丽莎白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共写了四起不同类型的姻缘。从他们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我们可以看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而小说中伊丽莎白和达西不顾双方的地位差异,以爱情为基石,缔结了一段让我们称颂了近两百年的完美婚姻。

奥斯汀在构筑这本小说引人入胜的情节时,总是以具有鲜明个性的人物的活动(包括外在动作和内心活动)为载体的。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少见雷同。在这部小说里,它的众多女性人物,从最重要的主人公伊丽莎白·本内特,直到极其次要的陪衬人物德伯格小姐,都有自己独特的特色。她们各自具有时代特征,是社会上各种人物的典型,体现出了作者“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这也是《傲慢与偏见》思想内容的本质。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她那秀外慧中的个人素质,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婚姻观念和实际选择,以及她最后所获得的圆满归宿,都充分表达了作者本人对做人,对爱情婚姻以及对人性的了解和向往。

当然,伊丽莎白能够获得如此完美的婚姻,也有男主人公达西坚持不懈的原因。刚开始伊丽莎白对于是富家子弟的达西存在偏见,而达西也确确实实是有一丝傲慢,这种傲慢是当时男女主人公之间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一波三折后,达西摒弃了对伊丽莎白的傲慢,伊丽莎白也消除了对达西的偏见,两人共偕连理,缔结了一段美满婚姻。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小说中描绘的婚姻除了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是基于爱情的,其他的三种类型婚姻都基于各种不同又符合人物性格的原因。伊丽莎白的姐姐简和宾利的婚姻是基于倾慕的,不过这多多少少还是有爱情的成分。柯林斯和夏洛蒂的婚姻是基于顺从和接受的,根本没有爱情可言,而是屈服于现实生活得压迫。而威克姆和莉迪亚的婚姻是基于欲望和利益的。这根本就是一时冲动的产物,也为以后他们不幸的婚姻埋下了种子。这些建立在不同条件上的婚姻中,只有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是完美的婚姻——情感和财富、道德和理智的统一。

从上面始终不同了类型的婚姻也可以反映出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但是理想和现实是有差距的,作者终其一生也未能找到那个适合自己的最完美的人,最终抱憾离开了人世。

小说题材虽然比较狭窄,人物也很平凡,但是作者遣词造句的精炼考究,以及在对话艺术上的机智幽默、讽刺,烘托出了人物性格,在读者面前塑造出一个个鲜明的、栩栩如生的人物。这种风趣诙谐的语言艺术独具一格,使作者具有了属于自己的特色。奥斯汀自己也说过,她创作小说,像是用一支又尖又细的画笔,在小小的一块象牙上轻描慢绘。奥斯汀在英国小说的幽默和讽刺传统中,无疑是亲手铺垫下一块重要的基石。

这是一本一个小女人对爱情的想法,这也是当时社会的先进观念。却让千千万万个女人学会了要理智对待自己的情感和关系着自己终身幸福的婚姻。

读爱情鸟的读后感篇6

有一种觉醒叫程峰,有一种执着叫林夏,有一种朋友叫吴狄,有一种爱情叫沈冰,有一种愚蠢叫杨子曦,有一种智慧叫妩媚。有一种可悲叫小猛,北爱总的来说还是是塑造的比较成功的一部电视剧,只是有的时候剧情有些狗血,有些肥皂,甚至人物形象有的时候编剧故意塑造的有点做作,但毕竟每一部电视剧都不是完美的,北爱这样已经不错了。

从作者的观点出发,北爱里面男的我最喜欢吴狄,喜欢吴狄的执着,喜欢吴狄的够意思,喜欢吴狄的单薄名利,凡事追求平平淡淡。你的上半场最喜欢沈冰,下半场最喜欢林夏。上半场喜欢沈冰的原因小昱昱几乎和所有男生一样,喜欢沈冰的冰清玉洁,喜欢沈冰的不物质,愿意和小猛同甘共苦,这是在北京几乎所有女孩都做不到的,但是后来看到沈阳开始讨厌程峰又和影后订婚,后来和爱上程峰,觉得她的爱不在纯洁了,这个冰清玉洁的小龙女变了,虽然这一切都不怪她,但是至少我失望了,所以我开始喜欢林夏,我喜欢林夏的执着,喜欢林夏的善良,喜欢林夏的爽直,喜欢林夏的一切一切。是呀,在林夏的身上充分体现了我爱你于你无关的坚毅和强大。

在北爱的小昱昱没有讨厌的人,但有为之可惜心痛甚至觉得他们可怜,可悲的人。我最可怜杨子曦,你怎么那么傻呢,放在吴狄那么好的男的不要,偏偏为了一堆烂鞋子让自己真成了“破鞋”,你最大的梦想是有个花店,但是你没能力去赚钱就靠男人,其实人家林夏不止一次告诉你安全感不是别人给你,是靠自己争取的,你以为你年轻漂亮榜你大款就行了,别忘记那些大款比你有智商,你的青春也不会增值,人家凭什么给你开增值的花店,人家也就给你买点鞋子衣服那些不会宝值的东西,就如你的青春不会宝值一样。另一份悲哀是石小猛,其实开始的时候我挺喜欢小猛的,但是后来也怪导演的故意刻画,我觉得小猛开始挺好的,为了梦想在北京打拼,为了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自己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但是后来怎么越来越不靠谱了,刚开始是怀疑沈冰的忠诚,后来又陷害别人,欺负林夏……,怎么导演把他刻画的禽兽不如呢,难道这全归罪于小猛的自卑吗,其实我不高兴的说导演一句“怎么的你是不是瞧不起那些在北京闯的北京人呀”,其实小猛后来挺可恨的,但是这能怪谁呢,当然小猛占绝大多数原因,他没有摆正自己的心态,不该这样嫉妒人家程峰,但是更多的不还是社会的悲剧吗?!就连你大导演都歧视我们在北京打拼的外地人,你说小猛的结局能好到哪去呀?!

最后小昱昱用一两句话来表达对里面部分人物的看法,仅仅代表昱昱个人观点哦。

程峰:浪子回头的典型,同时也揭示了人家有钱人随时回头都能立地成佛,人家有资本。

吴狄:我最佩服的人,这样的才叫看明白什么叫生活的真谛呢。看淡金钱和名利,平平淡淡才是真。

小猛:穷不是你的错,你千万别自卑,虽然你只是有钱的人一颗棋子。

沈冰:可怜的孩子不该来北京,北京对冰清玉洁的小龙女来说就是尹志平,不让你千疮百孔誓不罢休。

林夏:你是一个超级好的女孩,你把所有的好和善良给了世界,世界却还你的太少,因为你太看轻自己了,不过世界却有因为你计较的少所以给了你别人不具备的快乐。

妩媚:你是一个超级智慧的女人,你用生活以快乐为基调,爱情以互惠为原则来生存,你的理论没有错,但是运用实践的时候太缺少灵活性了,至少对待吴狄你失手了。

杨子:这个可怜的女人,你以为有鞋子,有花店,有点钱就有安全感了吗,其实安全感来自女人强大的内心和智慧,你呀,不受伤永远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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