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汁读后感最新7篇

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加强大家对名著思想的认识,随便应付完成的读后感是没有阅读的价值的,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汁读后感最新7篇,供大家参考。

汁读后感最新7篇

汁读后感篇1

前几天,妈妈给我借来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看了三本,分别是《魔法石》,《密室》和《阿兹卡班的囚徒》。

?哈利·波特》真的太好看了!哈利的机智,罗恩的幽默,赫敏的聪慧……当我看到这一系列的书时,立刻被吸引住了!仿佛把我带入了魔法世界,和哈利一起去霍格沃茨学校,一起学魔法,一起打魁地奇比赛一起打败伏地魔……那种感觉,就像是让我忘乎所以的境界。

这一系列的书虽然是虚构的,但是我今后要学习哈利那种不服输,不怕困难的精神!

汁读后感篇2

读《朝花夕拾》有感

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一次幻灯片事件,使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重拾儿时的记忆,讲述求学之路。他,是鲁迅;这本闻名的书,是《朝花夕拾》。

与别的文章不同,《朝花夕拾》没有太多的修饰与夸张,读作者的书,就跟面对面说话一样,直接抒发自己的感想。只是这字里行间难免有几个耐人寻味的字眼,藏着别样的涵义。如《狗。猫。鼠》里作者所憎恨的到处嗥叫一副媚态的猫,细细品味,联系作者的年代,我想猫也寓意着社会的某种相像的脚色吧。

品读作者笔下粗俗却有伟大神力的长妈妈,充满奇幻的绘图的书,活泼而诙谐的无常,无穷趣味的百草园……鲁迅先生以儿童天真的眼光把这一切描绘得生动活泼,趣味盎然。在与隐鼠相处,赛会前被父亲叫去背书,冬天捕鸟,三味书屋后园玩耍,儿童的天性跃然纸上,在这里,仿佛也找到了自己童年的影子。

鲁迅先生印象最深的,是他在日本留学的老师藤野先生——个子黑瘦、八字须、带着眼镜。他对学生的关怀无微不至、诲人不倦,帮作者修订讲义;教学严谨、一丝不苟,不允许有一点差错。在作者的眼里和心里,藤野先生是伟大崇高的,以至于在今后的道路上,激励着作者前进。是的,回头望去,我们的成长道路也有一个或几个你印象深刻的老师,他或许教你做人的道理,或许使你鼓起勇气战胜困难,在我们心里,他一样伟大。

就像品茶,在这本简单的散文集里,你会读懂许多……

汁读后感篇3

大家一定读过红楼梦吧,没读过也没关系,今天我想说的是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史湘云,现在我就和你说说我为什么喜欢她吧。

其实,史湘云的身世是很可怜的[流泪],因为在她还很小年纪还只有四五岁时,她的爸爸妈妈就去世了,所以她只能寄居在她外婆家中,而且因为她的针线活干得十分出色,所以每天在干下人的活。但是唯一让我对她很佩服的是,她一点儿都没有被这样的艰苦的生活所打倒,而是依然保持着乐观向上的心态。而林黛玉和史湘云一样,都是寄人篱下,可是你们看他们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请你们慢慢往下看。

史湘云,是个热情豪放、心直口快、生性豪爽、大大咧咧的人。我以一个小故事看出,有一次史湘云喝了一些酒,就是很想睡觉。结果史湘云就在大观园的芍药花丛中睡着了,睡醒后也不当回事儿,接着和人说说笑笑,一点都不害羞。从她的种种遭遇来看,我认为她是一个很洒脱的人,这让我很佩服她,但林黛玉却是个敏感细心、淡泊真实的人。

从她总是会为一些小事情不合心意就哭可以看出,就是有一次放风筝,她的风筝线断了,她就开始流泪了[流泪],所以我更喜欢史湘云。

其实有些时候我的生活中也有一些人非常像史湘云。有一次,我有个小表妹到我家来做客,直接把鞋子一脚给蹬掉了,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就大声地跑到我面前说:“表姐,你的那个洋娃娃可以借我玩一会儿吗?”,一听这话,我就把娃娃给她了,这就像史湘云的性格之一,大大咧咧。

我有些时候看问题的态度像史湘云,记得我在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在老家时,一些调皮的男生会嘲笑我戴眼镜,还说我胖,但是我一点也没有和他们争吵,而是一笑泯恩仇。

总之,红楼梦中的史湘云,是我最欣赏的几个人物之一。

汁读后感篇4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他用贴切的笔触描绘了一个有血有肉的动物世界,我被故事深深的感动。

书中生动讲述了:失去伴侣的母狼紫岚,想让狼崽们当上有尊严、有权力的狼王。它对长子黑仔非常偏爱,却因母狼的疏忽大意和对黑仔过高的期望和信任,在母狼紫岚出门捕猎时,黑仔成了一只金貂的猎物。蓝魂儿继承了哥哥做狼王的使命,在狼群中非常优秀,但因一次意外,被设下陷阱的猎人捕到了。第三只狼仔双毛继续完成做狼王的梦想,但是因为之前母狼紫岚对双毛的疏忽,双毛非常自卑。紫岚用母爱终于唤醒了双毛狼的野性,但是最终却死在了狼王的爪下。为了让狼崽们登上狼王的宝座,母狼不顾一切的付出,最终选择牺牲自己,让后代继续完成做狼王的梦想……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它讲述的不只是梦想的故事,里面还寄托着母爱、期待和一份浓浓的亲情。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它们就会一直努力,直到流掉最后一滴血,坚持到最后一刻。是母爱在精神上激励着它们,使它们有勇气奋斗。

故事中,动物们在沈石溪的笔下,个个生动、鲜活。写到了自然界的残酷,为了生存,动物必须磨练自己的各方面能力,独立自立的生活,在自然界里是不讲人情的,高的身份是用能力换来的。不仅是狼生活的动物界,人类的现实生活也是这样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光靠爸爸妈妈是没有用的,爸爸妈妈无法永远守护在我们身边,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用自己的能力,脚踏实地付出换来自己收获。

紫岚在培养狼崽们成为狼王时,很多希望都破灭了,但紫岚却没有被击垮,一直坚持不懈,为梦想而奋斗,它这种必胜的信念和坚韧、顽强的意志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在生活中,我平时在练习硬笔书法和钢琴的时候,有时候累了就想着尽快结束,便会有敷衍的态度,保证不了好的质量。《狼王梦》的故事启发我们,在学习中、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凭借坚毅的性格坚持下去,做事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也不要轻言放弃。相信只要有梦想,就会成功!

汁读后感篇5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汁读后感篇6

这个寒假,我觉得十分精彩,因为有许多课外书陪伴着我。每当无聊时,我就会在沙发上看书,有时一看就是四五个小时。这些课外书,丰富了我的假期生活,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非数这本——《用担当成就梦想》。

这本书是洪战辉的自传,洪战辉原名洪全会,高四时改了名。洪战辉小时候与别人一样,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在他12岁那年,他父亲患上了精神病,砸死了妹妹,还把妈妈打伤了。很久之后,妈妈忍不住了,离家出走。从此之后,家中的重担都压在了他的肩上,他卖玻璃球、卖冰棍、卖文具、打工去挣钱养家。他因在学校卖文具抢了文具店的生意,被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打了一顿,左眼因此失明。但他靠着自己的不屈不挠,永不放弃成功了。

洪战辉让我想起了一个人——霍金。霍金是一个残疾人,他全身只有几根指头能活动。但他并没有放弃希望,以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去努力,终于成功了,被人誉为“宇宙之王”,还撰写了文学巨著《时间简史》。

世界上靠着不屈不挠,永不放弃的精神成功的有许多。

通过这两个事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不要放弃,要尽力的想办法克服它,这样就一定会成功。困难并不可怕,但放弃与困难斗争才是最可怕的。

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许多,让我受益匪浅。

汁读后感篇7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作者真正要表现的东西却与佛的本意相去甚远,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

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小说也写了凡人得以出家的条件、佛门弟子日常必备的功课以及明海最后也终于要到善因寺去烧头上的戒疤,看得出作者描写这些,同样是饶有趣味,一点没有轻蔑和亵渎的神情,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作者虽然表面上也涉及到这些佛门的“程式”,但并没有探究这些“程式”本身的意义,也没有通过人物在“程式”中的感悟来实现小说创作的真正意图,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表现的是人性的天然和率真,而上述“程式”就成了必要的反衬和烘托,又由于作者表达其心仪的人生境界的温和与朴讷,因此读者并不感到“程式”的存在与日常生活的对立和紧张,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读者在这种世俗生活画面中感受和体味到的只是日常生活的诗情与温馨,佛门的戒律倘若并不妨碍这种诗情与温馨,有与无其实也都无所谓。这里的人选择出家本身就带有世俗的色彩,小说中甚至把出和尚和出织席子的、出画匠和出whore相提并论,完全是谋生意义上的职业选择,根本没有任何宗教皈依的含义。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它的条件也不在于内心是否笃信教义,而是“面如朗月”、“声如钟磬”和“聪明记性好”。至于出家以后,也不像人们想象的有诸多清规戒律,而是“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俗人们可以做的事情,和尚们几乎也都做得,像拐人媳妇、杀猪吃肉,不同的只是捅杀猪刀之前有口无心地念几句“往生咒”罢了。看得出来,作者完全是在凡人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表现这些僧人的,佛的身份和庵的环境不过是提供他们生活的手段而已,这种身份和环境别想也没有必要改变他们享受世俗的浓烈兴致。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这个小和尚,好像也没有被佛事的仪式和佛教的经文真正感动过,这也许与那位马马虎虎的舅舅的教导不无关系。舅舅说:“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最让人感受到作者表现生活的美丽与和谐的地方,当属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融洽与和睦。不论是明海周围的寺里的人,还是小英子周围的庄上的人,他们之间都是那么友好相处、无猜无忌,无怪有人称之为现代的“桃源”景象。

虽然打牌赌钱会有输赢,但绝不会伤了感情、误了和气,因为他们都是“正经人”。甚至把一个“偷鸡的”也称作“正经人”,不知道作者衡量人用的是什么标准。好在这问题与本文关系也不大,也就不去深究了。作者不可能不知道上述“其乐融融”的景象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存在,他这样写,无非表明此时此刻的他,着意要寻求的,就是这样一幅充满仁爱和温馨的民间生活画卷。小说的最后,作者更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还具备正常人性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这可不是每个出家人都能企盼得到的,因为它不仅要有主观方面的条件,而且还要通过寺里的人来选的。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不要明海去当,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这真是有点戏剧性的场面了,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当沙弥尾的希望也已呈现,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这在别人会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至少要掂量一下它与自己“事业”的影响,从长计议也不为迟。但我们看到,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也许有人要问,戒律森严的苦僧生活对于擅写日常生活的诗意与温馨的作者来说非兴趣所在,但凡人的日常生活,其实也并非始终温暖如春,何以作者笔下的人间却总是如此梦幻般的甜美,连出家人也如此眷恋于世俗?这正是我们解读汪曾祺小说的一大关键。也许这与作者的生活态度和文学态度密切相关。汪曾祺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取着一种与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相一致的精神向度,为了突出人性与人生中富有诗意的本质,他对现实进行了尽可能的过滤,他不是不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丑与恶,只是他不允许它们进入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对现实世界里的丑与恶,他无能为力;但艺术世界的构成,却只能依据他的愿望来铸就。为此,汪曾祺的小说就多用回忆,多采取童年的视角。岂止是深深佛门的清规挡不住人们对日常生活的眷恋,在作者的其他许多小说中,作者同样描写了各色人等唯有在最寻常的日常生活中才感觉得到依靠和踏实,像《鲍团长》《故人往事》等等。

具体到本文,作者在小说最后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后来的人生旅途中,虽然历尽坎坷,其中不乏与丑恶为伴,却始终不改初衷。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坚持,才成就了他后来能在适宜的环境里实现其创作的辉煌。汪曾祺的小说算不上主流,就因为他不仅没有对社会历史进行评判的政治考虑,也不属于对民族文化进行或是批判或是守成的启蒙和维护,他是一个按照自己的艺术和审美理想来创作的作家。这个理想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其中的“美”和“诗意”自然都带有作者个人对生活的理解。他为自己这种创作理念的坚守付出过代价,但似乎正应了“苦心人、天不负”那句老话,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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