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自己能够写出深刻的读后感,我们就必须认真推敲作者想表达的深刻含义,出色的读后感并不在于语言的华丽,而是内容上是否有自己对原作最深入的理解,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这读后感500字模板8篇,感谢您的参阅。
这读后感500字篇1
?苦儿流浪记》是一本反应现实社会面貌的书籍,通过一个被父母遗弃的苦儿来解读法国19世纪的部分社会现象,让读者为之动容。近日读完这本书,我从苦儿小雷米的童年生活经历中看到了坚强和苦难两个词,无比悲惨的童年让这个孩子坚强起来,学会了独立生存并从容的面对着苦难。我们要像小雷米学习,让自己变得勇敢和坚忍起来,不论生活如何变化,我们都能够用自己的努力度过难关,让人生变得美好。
弃儿小雷米在乡下的一个石屋中被养大,后来被养父卖给了剧团,之后他跟随者师傅们天南地北的演出,但不幸的事情接连发生,因师父入狱变得孤苦伶仃,后来从监狱里出来的师父继续带着他演出,却又生了大病,让小雷米再次孤独的面对生活。后来他为了生活还去煤矿做童工,生活无比艰难。结识了朋友的他回到自己生活的小石屋,听闻寻亲的人在找他,经过重重波折,小雷米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母亲,而真相是母亲并没有遗弃他,而是心肠歹毒的人为了遗产拐走了他,回到母亲怀抱的他终于得到了幸福。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看到了19世纪的法国社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孤儿的抚养和救济问题、童工的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等,都反应出了资本主义社会里的种种罪恶。小雷米的童年生活是在无情的资产阶级社会中出现的,这些可怜的儿童不仅得不到社会的关爱,而且生活极其艰辛。
我们要学习小雷米的勇敢和坚强,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也追求到自己的幸福!
这读后感500字篇2
论语是孔子和他的弟子一生的言行举止的综合,可谓是儒家的精华,儒家育人的必备品并与《大学》,《中庸》,《孟子》合称为儒家文化的四大金典作品。
在封建时期,如果三字经是家喻户晓,那么论语就是代代相传举一个例子跟大家交流一下他的意思,最经典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段可谓是论语的经典,我可不会像大多数人那样,长篇大论解释一番,然后加个结尾就结束了。其实,第一段话告诉我们的其实很简单,要苦中作乐,学完之后要温习,不苦吗(老师别打我,这是我们的心声,不信你去问)有朋友自远方来了,自己又要和“别人家的孩子”比较了,不苦吗(爸妈,我没别的意思,饶了我吧),朋友来了还不理解你的话,更苦吧(我不是说大家文盲,说这一段话我得罪了多少人啊)但我们还是要“不亦说乎”,“不亦乐乎”“不亦君子乎”,不是吗。下一段简直就是瞎扯,有谁每天都反省自己啊,想着怎么气死老师还来不及呢。是不是我则么一解释,我是不是又为大家树立了一个新的世界观。
其实啊,论语远比我说得要高深,我相信我们的前辈说的话是没错的,相信大家也是吧。
这读后感500字篇3
?儒林外史》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生动鲜活却又令人含泪去笑的人物形象,既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儒林群丑图,又写下了文运衰落、文人有厄的痛史,而在这众多的人物中,匡超人的形象别具意义。
匡超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否定性人物,然而其实匡超人以前并不是这样。少年时期的匡超人手脚勤快,心地善良,事亲孝顺,漂泊在外时牵挂父亲,在兄长面前也很谦卑,懂得细心照料卧病在床的老父。然而渐渐地他却再也不是原来的自己:中了秀才后的势利;狠心逼妻回乡;潘三被捕后的翻脸无情;在牛布衣和冯琢庵面前的吹牛撒谎等等。其实在作者客观的描写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真实可感的匡超人,他以前的善良朴实令人欣赏,而他的堕落则既令人惋惜又令人憎恶。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匡超人发生了改变?
其实,匡超人人物性格的形成、他的变质,一方面是社会原因,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造成这种悲剧的是封建的社会制度,作者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以及势力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又有其自身的因素。对"功名富贵"的追求是匡超人堕落的重要原因。当尽孝与科举功名道路之间只能选择一个时,匡超人选择的是后者。此时的他已初露势利之心。
总之,匡超人自身的内因和外因交互作用,形成了匡超人这个典型人物。他的变质堕落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且更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更是全社会、全时代的悲剧。
这读后感500字篇4
那黑暗中,忽地闪出了一道幽光,充满杀气,令人心惊胆战。那道幽光,不,是地狱使者——狼的眼,我猛地醒来,原来是我梦到了《狼王梦》。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它主要讲一名叫紫岚的母狼想自己的丈夫成为狼王,但是她的丈夫因为一场意外死了。于是,她把希望放在自己的儿子身上,但她的儿子却一个个夭折。最后,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为了保护狼孙,她拼尽全力与金雕同归于尽。
任何生物对于生命肯定都是渴望,她有权利生存下去,但是,紫岚为了狼子狼孙放弃了面容,放弃了青春,放弃了她所有的一切,我对她更是充满了敬佩。
我觉得《狼王梦》这本书写的不仅仅是狼,也是人,是人性,因为作者笔下的狼,充满人的感情,拥有人的智慧,甚至是人所没有的特质。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对狼认识,在这本书中“狼魔鬼”这个形象不再有。以前我也和大多人一样,认为狼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是杀虐的代名词,但事实却有力地回击了这个观点——一位美国科学家做过实验,把野狼饿三天,再把一只活鸡和一大块肉扔到狼面前,狼果断地扑向肉,没有杀生。所以,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沈石溪就把狼的另一面写出来了,狼不仅仅只是阴险、狡诈,更是充满母爱,充满智慧,充满团结心的!
我觉得书是一颗颗珍珠,而《狼王梦》便是这珍珠库中最美的,它使我受益匪浅,值得人们去全神贯注去读,去咬文嚼字品味的一本十分好的书。
这读后感500字篇5
细雨婆娑,老树抽出新芽,枯木又开花,光阴让四季走了一轮又轮,也让父亲眼角长出皱纹,让母亲挽起的青丝混杂了白发。在光阴的故事里,每个清晨都氤氲着母亲煮早餐的温柔,在时光堆砌的大房子里,一砖一瓦都是父亲堆砌的坚毅,在未来的图腾里,一笔一画是我对父母的承诺。
曾经,我也像龙应台笔下的儿子安德烈焦躁,孩子气,任性,我有过无不及,当我学会站在父母的位置思考,去感受到父母对我那份深深的宠爱时父母却已日渐老去,在生命的长河上将与我渐行渐远直至生死两隔。时间是一只藏在黑暗中的温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物走星移。我亲爱的父亲和母亲满怀期待目送着我在成长路上行走,蹒跚学步到稳步单车,咿呀学语到出口成章,黄发垂髫到青丝及腰。我愿时光是个善良的人,让我有生之年能让父母幸福,我愿时光是个魔术师,能抚平父母脸上的皱纹让白发变乌丝,我愿时光能慢一些。
无论过去多少年我依旧会记得大雨滂沱的那个夜晚母亲撑着伞来接我,漆黑的夜幕里,滴答的雨声里,母亲微凉的手牵着我往家的方向走去。多少年后依旧记得父亲厚实的手牵着我肉嘟嘟的小手走在傍晚的田埂,夕阳把我们一大一小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我站在记忆的这端看着往事里的片段,目送着母亲牵着长发微湿的我穿过雨幕消失在黑夜中,目送着父亲带着小小的我在夕阳下越走越远消失在地平线那边。
这读后感500字篇6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这本千古著作,让我强烈地感受到古代英雄豪爽的气概和性格,令我终身受益。
这本书是作者施耐庵根据自己的生活和北宋农民大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行动,概括了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道路。
?水浒传》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反抗精神的黑旋风李逵、性格刚烈的行者武松、讲义气的呼保义宋江……
本书中,我最崇敬、仰慕的人是行者武松,他凭着自己的勇敢、机智和十八碗酒的力气,打死了吊睛白额大虫,为他赢得了深广的声誉。在店里喝酒和打虎的过程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武松的很多英雄气概。他坦白直爽、争强好胜。在打虎过程中,可以看出武松顾及颜面甚于生命。他在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主动自首。之后,他又杀了蒋门神和张都监这些祸害后,用鲜血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这可以看出他敢作敢当,光明磊落,富于正义感和反抗精神。我们要向武松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对于黑旋风李逵,他一生忠诚于宋公明宋江。他对死没有一点怨言,每次打仗时,李逵总是拿着它那两把大斧冲在最前面,从不畏惧,英勇无比。同时,他还有孝顺的一面,老母被大虫吃了后,他很气愤,杀死了四只老虎。之后,他大哭了一场。李逵的忠义是把“义”字放在“忠”字前面的。
宋江的性格是忠义、豪爽。喜欢结交江湖上的好汉。对人十分仁义,所以弟兄们都非常信任宋江。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是比花还开得还美的情感,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我一定要读好《水浒传》这本名著,掌握更多的知识!
这读后感500字篇7
这周我继续和妈妈一起读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有一个故事传说深深的感动了我,它就是《跛脚的孩子》。
读了这个故事传说以后,我倍感温暖和感动,文中的主人太太和老师,他们的善良与乐于助人创造了不可思议的奇迹——跛子汉斯站起来了!更重要的是,主人太太的一份份礼物,就像一颗颗种子,将善良种在他心中,让他成为了一个坚韧的人,不仅自己有了坚强下去的勇气,还能去帮助其他人。主人太太送给汉斯的书不仅打发了汉斯的无聊时光,又由那两个故事传说改变了他的爸爸妈妈。我以后也要向这位善良的太太学习,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另一个引发我思考的故事传说是《打火匣》,故事传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士兵通过遇到巫婆,得到了一个打火匣和许多金币,士兵通过打火匣里的三条狗的力量得到了许多许多最后还得到了爱情。故事传说一波三折,特别吸引我,可是我觉得那个士兵太忘恩负义了,是巫婆让他得到了那些金币,可他却杀了她抢走了打火匣。这个故事传说还让我感受到了金钱对人的奴役,那个士兵有钱的时候有许多朋友,但实际上那些人都是为了他的钱,一没有钱就都走了。真正的朋友绝不会这样,金钱虽然可以买来很多东西,但它买不到健康,买不到快乐,买不到亲情友情和爱情……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到金钱的利弊不要成为金钱的奴隶。
这读后感500字篇8
我国有四大名著,曹雪芹的《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吴承思的《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有许多人物,各种各样。但主要人物就是唐僧、孙悟空、沙和尚还有猪八戒,师徒四人一路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达西天取回了真经。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孙悟空了,第一我喜欢他的七十二变,在和怪兽打斗的时候常常会变成小房子、小蚊子之类的东西,让怪兽防不胜防。每次遇难都是孙悟空想出办法,救出师傅师弟。这说明孙悟空很聪明,遇事多动脑筋。这和我们生活一样,打不过别人就要智取。
第二我佩服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和刀枪不入的身体,和怪兽打拼时,它们都被孙悟空打的落花流水,双眼直冒金星,可孙悟空却毫发无损。你看那个白骨精伪装得多像呀!猪八戒与唐僧都被骗了,只是孙悟空就是不上当。这也说明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么厉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好多这样的“白骨精”需要我们分辨清楚,我要是有一对就火眼金睛就好了,这样我就能辨别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了。
第三我同情孙悟空,他特别能吃屈。因为每次都是师傅辨别不了是妖还是人,冤枉他,就会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头疼欲裂,痛得直撞墙。就是这样对了还要受紧箍咒的气,但孙悟空依然忍着痛,打败敌人,保护师傅。我觉得孙悟空受了这么多委屈,可师傅还是误会了孙悟空,没有理解孙悟空的好意。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孙悟空还是对师傅全心全意,宁可自己付出生命也要保护师傅。
我还喜欢孙悟空的大闹天宫时的英勇不屈,渴望自由,反抗压迫,大胆无畏,多让人喜爱啊!读了西游记,让我永久难忘,在我的记忆里也画下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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