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是很多人读书之后都会进行的任务,不只是简单的陈述书籍中的内容,你们可以在读完一本书后专心书写一篇读后感,下面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坛经读后感800字优质8篇,感谢您的参阅。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1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事实证明,书,是通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星期天,不一会儿作业就写完了,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妈妈的书架上。书架上一本看起来很旧的书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抽出这本书,用手拂了拂上面的灰尘,“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这几个大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最喜欢看探案系列的书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一睹为快。
读着读着,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情不自禁地融入到情境中了。我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他机智解决了多个神秘又棘手的杀人案件的故事,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当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和缜密的思考,以及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
当我读到《诺伍德的建筑师》时,我为杀人犯约纳斯·奥德克而感到可耻,觉得他十分可恨;当读到《希腊译员》时我为怪人而感到怜悯;当读到《跳舞的小人》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最后一案》时,我为“死”去的福尔摩斯先生感到难过和惋惜……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真理执着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还会只身深入“虎穴”……
我以前在做题目时,却有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瞟一眼,也不认认真真地思考就拿起笔算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空到那儿,跑去问老师,问父母。比起福尔摩斯的那股执著劲来,我感到多么惭愧呀!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的学习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一定要像福尔摩斯对待案件那样去对待难题,搞不懂怎么做就决不罢休!
现在,我一直把《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放在我的床头,因为它是第一本打动我的书,更因为它给了我奋发向上的动力!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2
很火的书,给帅借回家看。22个chapter,180多页。第一个礼拜,我每天陪他读一章,前后不到10分钟时间,到页数他就要求我收工,完全是被动完成任务的状态。
耐心引导未果,我改变了策略,要求他一个人读,每读完一章就总结个大概给我听,尽量一口气把书看完。一开始,声音还蛮多的,这个那个,有时候还会要我查字典。然后慢慢地,安静的时间开始长起来。脸上的表情越来越严肃,眉头也越皱越紧。
剩下100页多页的书他大概看了2个小时,见他终于把书看薄了,我走过去,问他看得怎么样?他半晌抬起头来,把正在看的那段指给我,跟着眼泪竟然哗哗往下流。我拿过书,原来他正在看倒数第二章last night的最后一段,夏洛为了救威尔伯,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了。
看他那么伤心,我的鼻子也酸的不行。本来还在疑惑他到底看进去了没有,现在他一脸的泪水倒成了最好的证明。
以下是帅的几个总结。
——“夏洛为威尔伯织四个词"somepig,radiant,terrific,humble"的时候,并不认为威尔伯已经是这样好的猪,她是希望威尔伯看到这些词,可以更加努力变成一只这样的猪,这样他就不会被杀了。”(朋友的鼓励可以让彼此变得更好)
——“威尔伯没有被杀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得到了金牌。”(朋友的帮助很重要,但最重要还是靠自己的努力)
——“夏洛为了救自己的朋友,竟然愿意早死,真是让人太伤心了,而且他还留下了那么多孩子。”(特别关心夏洛的孩子们)
——“夏洛有540个孩子,她死了以后,是威尔伯帮他照顾这些孩子的。”(威尔伯对夏洛也很好)
——“不过一般人想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只要你不是故意跳楼,撞车,不生大病,都可以活很久的。”(对夏洛的死反向的思考)
我的总结:他现在英文的阅读速度和理解能力提高明显(今天刚拿的report,阅读已经从去年的b进步到a了),而且除了惯有的理性思考之外,也有非常感性的一面。很符合ab型血型特质。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3
闲暇之余,走进书店,对书架上一本名为《摆渡人》的书有股莫名的眼缘,尤其封面上那段文字“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吸引了我,我毫不犹豫的将它从书架上取下,如获至宝,收人囊中。
?摆渡人》是一本心灵治愈系小说,它媲美于《追风筝的人》。静谧的湖水,一叶小舟飘行,头顶是滚滚的乌云,金色的阳光从乌云中射下,湖水被金色阳光映衬着,闪着温暖的光芒,而阳光的尽头是乌黑翻滚的水波,这就是这本书的封面。
这个封面似乎是一个人的心灵或者是主人公迪伦的灵魂深处,身处黑暗,却总有一片光明在牵引着她不断前行,这片光明便是她心底因爱而生的倔强信念。
小说中讲述的是一个叫迪伦的女孩,与母亲住在一起,但母女俩却总是无话可说,同学捉弄她,唯一的朋友也离她远去,这所有命运带给她的遭遇,让迪伦无比痛苦。他想念她的父亲,他决定大胆的去看他的父亲,然而在去路上,火车发生了严重的事故,当她在一阵突如其来的晕眩中逃出火车时,却发现自己是这辆火车上唯一的幸存者。而自己面前的是,竟是一片荒原。一个男孩在不远的山坡上蹲着,男孩将迪伦带离了现场,越来越远,但没有遇见除他两之外的任何人,迪伦意识到,碰见男孩绝不是偶然,男孩似乎是故意在那里等着她的出现。他是她灵魂的摆渡人,从他们相遇的那刻起,她和他的命运都发生了改变,他们都是彼此灵魂的救赎者,或者都因为彼此而自己救赎了自己,就像书中所说: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心绪到现在还悸动不定,好像自己和书中的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去找寻崔斯坦,这让我既害怕又特别期望崔斯坦赶紧出现,激动的是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4
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它主要写了一只母狼紫岚的故事。
有一天,它在跟大白狗战斗的时候,突然觉的眼前发懵,因为它要生小狼崽了。它在与大白狗的战斗中不顾生命危险生出了四只小狼崽。从紫岚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念头,现在,我要想办法让它们变的强壮,将来好争夺狼王的宝座。
首先,紫岚培养它的第一个孩子黑仔。黑仔从小就比它的兄弟姐妹胆子大,所以紫岚非常看重它。为了培养它,吃东西的时候都是让它先吃,等它吃饱喝足以后,兄弟姐妹才能吃它剩的碎屑。可是有一天,黑仔独自跑到山洞外面去,结果它正在不知情的走来走去的时候,突然一只黑影掠过,一下抓住了黑仔,原来是一只老金雕,金雕不愧是老贼,飞快的冲下来,用它的利爪插入了黑仔的脊背上,黑仔就这样活活被金雕吞了。
自从黑仔被黑雕吞走以后,紫岚就可以培养它的第二个孩子,蓝魂儿。虽然它的气质也很像狼王,但最后,它被人类的狼夹夹住了前腿,紫岚认为长痛不如短痛,就用它尖利的牙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结束了它的生命。
接下来是它的第三个孩子双毛。双毛自小被兄弟姐妹欺负,老是吃不到食物,只能捡别人吃剩的碴子。为了解决双毛的恐惧心理,紫岚也是用尽了办法。终于让双毛恢复了自信。但有一天,在它和狼王洛嘎的挑战中,被打的头破血流,别的狼一拥而上,把双毛给刮分了。因为在狼族中有一个习惯,它们饿急了,也会吃同类。
最后,剩了紫岚的最后一个孩子,是一只小狼妹,叫媚媚,母狼是没有资格争夺狼王的,最后,它的命运也是非常的悲惨。因为它的妈妈紫岚给它选择了一条它不喜欢的道路。最后,紫岚在保护媚媚的孩子当中,与金雕战斗,这只金雕就是生吞黑仔的那只。最后,在紫岚和金雕的战斗中,两败俱伤,同归与尽。
我从这本书里学到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一些,不怕困难,即使遇到挫折,也不要半途而废。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5
今天因为学校减轻我们压力,特意在6楼阶梯教室里播放了一部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阿q正传改编的一部话剧,另我最深刻的片段是:
阿q在社会的不平稳下,总是想让别人去高看他,高看他的位置,其实他什么也不是,片段是因为他与胡妈之间的误会,导致了大家对他的看不起,都躲着他走,于是,他在这就呆不了了,被逼迫之下,去了城里和革命党合作下,在一家贵人家偷走了金银财宝和漂亮的衣服,回到乡里给卖了,他就用来卖东西的钱开始浪费,当浪费时,原来不和他好的人全都过来假装和他好,骗吃饭,总有一天纸里包不住火,钱花光了,喝酒的时候给说露嘴了,这时,大家又都全不理他了,全都说他是小偷,这说明了,他不能意识到自己的位置,但因为他自己占那么一点点儿,而大多数的原因还是在当时旧社会的制度。
把阿q的旧社会和我们的新社会相比下,就拿我们的新社会来说把,我们做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位置,我们现在还是学生,学生学生,以学为生,要好好学习,不要把家长的希望变成失望。
现在,有的人说,学习没有用,即使考完大学,也找不到工作,但是话不这么说,咱们说说我们国家的科技水平迅速的发展,不就是靠这些这些大学生来完成的吗。
为什么现在的大学生能满足以前的想象呢,因为现在,有文化就可以食不裹腹,夜不避体,想阿q那个社会的来说,就是有没有文化,都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导致了中国逐渐落后,让外国的侵略者很容易的欺负我们,没有知识这个国家就不会进步,更不会有新一步的发展与创新了。
其实,在我们现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有阿q这种的人,混日子,不学习,这样的都有,现在的社会说白了就是竞争,你有能耐就有饭吃,没有能耐,你什么也别想有,所以在我们这一代虽然阿q这种的人,但是下一代,我不希望再有阿q这种的人了,阿q这种没有知识,还想有地位和面子的人,就是社会上的渣子,让我们用自己的知识来奉献国家,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与建设。
让我们的国家———中国更加强大!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6
人的大脑喜欢轻松愉快的休息,正如我看电影电视剧都是希望大团圆结局,感觉那样心情好了,其实这只是在消费我那仅有的可怜的休息时间,这就是时间消费了。学习,看书,看技术视频,就得有注意力,注意力这玩意儿跟肌肉差不多,也是越练越强,长期不用就废了。如果小孩长期不集中注意力干一件想干的事,时间长了就没法集中精力干任何事。
你的命运往往决定于你的父母,你的父母就是你的起点。我们这一代,基本都是靠父母土里刨食养大的,父母基本不会关心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是啥东西,最后只看没学期的卷子成绩,反正总分是100分,我知道你考多少分,排多少名就好了。还好我们有义务教育,让我们逃离了父母那土里刨食的现状,从大学进入了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阶层决定周围的人普遍不是特别优秀的那种人,从他们身上学不到太多的东西,如果想变得厉害就得突破这个圈。
对于选择,人生面对许多选择,我还是觉得找个对的人生伴侣是最重要的。但是这里所说的选择可不是这么重大的选择。我们选择工作,学习内容,环境等等,但是如果一个人长时间处于一种缺乏选择的状态,大脑潜意识会慢慢认为做任何事都无法改变现状。有时还是需要有些改变,太安于现状,恐怖至极。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7
?简。爱》,心中不禁引起了一些疑问:《简。爱》真的这么引人入胜吗?买来后不看不知道,一看却爱不释手——它可以教会我们如何分辨善恶美丑;教会我们如何做人;还可以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下面请听我来为你介绍吧!简是一个孤儿,从小被她舅妈收养,受尽了虐待。特别是舅舅的儿子约翰,是一个又胖又壮、横蛮无理的小家伙,每次都无缘无故的打简,简的舅妈不仅看到不制止,而且还支持儿子的野蛮举动。最后简是带着一肚子的气离开了舅妈家到了罗沃德学校,结识了海伦。彭斯,并成为好朋友。可悲的是善良的海伦。彭斯因病去世了,简十分伤心。但过了不久,简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简却忘记了里德太太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简曾恶厌的地方。当简看到里德太太时,剩下的都是对舅妈的伶悯之情。在里德太太临死前告诉了简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里德太太写了一封信:‘夫人:烦请惠请我侄女简爱的地址,并告知其近况。目前我家境富裕。我未娶无后,甚望有生之年将她收为养女,并在死后将全部财产馈赠与她。顺道敬意。
但因里德太太当时非常讨厌简,不想让简走运,过上好日子。所以里德太太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伤寒病死了。就是这样,让简失去了一个变命运的机会。然而,简没有计较这些事,还不停的安慰里的太太,让里德太太把这些事忘掉。简非常希望能和舅妈和解,可是里德太太直到死也没有改变对简的看法,这使简很无奈。从这件事中,我看出了简是一个宽容大度、不计较小事的人。我们一定要学习简的这种宽容大度。让我们用信心、用勇气去面对一切,为我们的人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坛经读后感800字篇8
寒假闲暇时期,读一本好书,是消遣时光的佳选择。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自然对“好书”的定位也不同,而我心中的好书,叫做《亲爱的安德烈》。
这本书是台湾作家龙应台和她的儿子合著的。它是由“两代共读的36封家书”组成,简介上说这本书与《孩子你慢慢来》《目送》,是这场堂“人生课”中的三本“作业”,这本书与同是龙应台著作的《野火集》的文字风格截然不同,野火集的文字风格是那种带有抨击性的,会给那些颓废不堪的人当头一棒,让人清醒。可是这部的文字,就是母亲和儿子的交谈,她的文字简朴又带有感染力,相信这部书会走进你我的心。
有很多人都羡慕龙应台家的交流方式,毕竟这是很多家庭都无法办到的。龙应台的大儿子安德烈,也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之一,他在信里有“三分玩世不恭,两分黑色幽默,五分的认真;龙应台,她却有八分的认真,两分的知性怀疑”。
其实我挺羡慕安德烈有龙应台这种母亲,龙应台她十分想和安德烈交流,她说她失去小孩子,没关系,但她一定要认识大学生安德烈。于是他们就用了三年的时间互相通信,他们以书信的方式走进了彼此的生活,拉近了彼此的距离,看见了彼此的心。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安德烈,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
这本书的影响力十分之大。龙应台说,她看到这么多信件,她才知道,有多少父母和儿女同处一室,却无话可谈,他们深爱彼此,却互不相识,他们向往接触,却又找不到桥梁,渴望表达,却没有语言。当今这种现象实在多的多,着实让人揪心。
我很庆幸遇见这本书,我也希望那些面临同样困境的家庭,通过这本书从中获得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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